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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上述分公司的各项工作。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苏州分公司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栋B座505室

4、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和半导体器件研发、设计、测试、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电气产品的销售。

5、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军

上述设立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苏州市设立分公司。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方向,对公司业务有积极正面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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