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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合伙人数量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5人。2022 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共计36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2,888.06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 年10月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9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2023年10月17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对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执行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邀请招标流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容诚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时在过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

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聘任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12月27日,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了公司2023年报审计计划的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们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的审计范围、计划的审计时间及人员分工安排、重点关注事项、拟于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现场结合网络的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之前、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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