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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05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
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近期对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于2012年10月19日下发了《关于对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2]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指出公
司在财务核算、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对公司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并要求
公司披露整改报告的具体内容。
    接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立即组织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决定书》内容。同时,召开专题会议,认
真分析《决定书》中指出的各项问题,研究部署落实部门分工和整改时间安排,针对《决
定书》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对
各项需整改内容、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做出详细的计划。
    2012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证监局现
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整改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1、领导小组对于存在问题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讨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
落实整改方案。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工作小组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刻反思和讨论,制订出有效的执行
措施,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3、公司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措施执行情况
及效果向董事长进行汇报。
   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会计核算方面
    问题1:公司部分客户历年来往来账目记录混乱,期末余额无法核实。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以及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业务互相交叉,由于对账不及时造成互
相之间往来账户余额不准确,同时也存在账务记载串户以及因时间差异造成往来账不符的
情况。
    经核实,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与上述公司交易额及往来期末余额如下:
                          公司                             对方单位                    差额
   对方单位
                2011 年          预付账款       2011 年          预收账款
     名称                                                                       金额          金额
                 交易额            余额          交易额               余额
  青岛东雍    70,074,553.84   25,165,669.90   70,074,553.84    25,165,669.90
  裕龙集团    39,690,152.46   53,174,978.55   39,690,152.46    108,174,978.55            -55,000,000.00
    说明:
   (1)公司与青岛东雍账务核对一致,无差异,双方形成对账记录并盖章确认。
   (2)公司与裕龙集团账面差异5500万元形成原因:
   公司与裕龙集团是长期合作伙伴,部分业务存在不签合同或后签合同的情况。公司向银
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需提供与供应商的购销合同,财务人员以与新乐毛纺签定的
合同向银行提交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直接签发给新乐毛纺,新乐毛纺背书后转支付给裕龙
集团,新乐毛纺未进行账务处理。公司核算不规范,应将上述对应往来调整记入裕龙集团
往来。公司与裕龙集团账务核对后进行调整,双方形成对账记录并盖章确认。上述银行承
兑汇票业务影响2011年年报前五名供应商余额。
   (3)截止2012年12月03日公司与新乐毛纺账务核对工作正在进行,由于对方其他相关
账务核对工作尚未完成,未对对账结果进行确认,公司将于15日内披露对账进展情况,预
计将于12月31日前确认结果。
    公司完善了应收应付款项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往来帐目管理和核算准确性。
财务部设专人负责往来款项的对账、监督、检查和分析,月末、季末对往来帐户进行检查、
核对,督促业务部门进行业务结算,年末对往来帐户进行核对清理。
    情况说明:
    1、卓诚纺织两位股东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如意科技”)集团员工,
未担任高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卓诚纺织与公司不存在股权及其他关联关系,未对公司
实施重大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与其开展购销业务。
    2、公司五笔账务处理出现挂账单位与收付款单位不一致的现象,是由于公司当时在未
取得青岛东雍书面委托的情况下,向其指定客户代付款项或代收款项。会计处理不符合会
计核算原则,公司已责成财务部门整改,杜绝代收代付资金业务,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和账
务处理。
    整改责任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
    问题2、存货核算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存货核算内控执行有缺陷,存在原材料期末集中大量暂估入库情况,且入库材
料无法明确是公司委托加工物资收回还是新购进的存货;个别凭证后未附入库单;存货
入库单的开具不规范,部分客户原材料暂估入库时没有入库单,发票开具时有,但存货
入库与入库单开具时间间隔较长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完善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采购、验收、仓储、领用及生产环节的内部控
制,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减少管理漏洞,增强核算准确性。
    2、针对存货暂估入库可能导致存货核算准确性的问题,自 2012 年 8 月开始公司改
进了核算方式,采购的货物入库时,后附详细的入库明细单,详细记载供应商及到货的
种类(外购或委外)。使采购合同、暂估入库明细、入库单与发票一一对应,消除存货
入库与入库单开具时间间隔较长的现象,做到存货账目清晰明了、有依有据。
    3、公司将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31 日对存货进行一次全面盘存,由中介机构全程
参与,核定存货的数量和价值,对于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并在年报中进行调整。
    整改责任人:总会计师
    整改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仓库
    问题3、与关联方采购及往来金额核对不一致。
    公司与关联方如意服装采购及往来金额核对不一致,主要是由于如意服装未及时入账,
形成的时间性差异,截止目前双方余额一致。
    1、交易金额
    2011 年,公司对如意服装销售额为 130,121,885.13 元,如意服装对公司采购额为
143,386,611.14 元,差额为 13,264,726.01 元,差异产生原因:
    (1)公司记入 2010 年,而如意服装记入 2011 年的发生额为 17,862,719.19 元。
    (2)公司记入 2011 年,而如意服装记入 2012 年的发生额为 12,937,700.79 元。
    (3)2011 年公司发生部分销售退货账务处理与服装公司入账借贷方不一致,公司红
数冲销记应收账款贷方,而如意服装记在应付账款借方,影响发生额 8,425,065.61 元。
    (4)2011 年公司向如意服装零星销售业务,如意服装未入账金额 85,358.00 元。
    2、往来账余额
    截止 2011 年末,公司对如意服装应收账款余额 36,488,958.87 元,如意服装对公司应
付账款余额 23,551,258.08 元,差额 12,937,700.79 元,为公司记入 2011 年而如意服装记入
2012 年的发生额。
    问题4、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存在收入提前确认的情况。
    公司与希努尔于2011年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是公司重点维护的大客户,销售政
策比较优惠。关于收入的确认,已签合同业务按对方收到货物确认收入,未签合同业务按
发货确认收入。希努尔向公司所定的货物是由业务员负责经办订货、发货和回收货款。2011
年1月1日至2012年11月15日公司向希努尔销售货物2994.73万元,其中:已签合同2001.48
万元,未签合同 993.25万元。2011年未签合同业务多计收入841.85万元,多计成本、所得
税费用等641.81万元,多计净利润200.04万元,多计应收账款984.97万元。上述因素已在
2012年调整,对2012年各报告期影响情况:2012年1季报多计应收账款984.97万元;2012
年2季报少计收入841.85万元,少计成本、所得税费用等641.81万元,少计净利润200.04
万元,少计应收账款984.97万元;2012年3季报无影响。
    经与希努尔公司核对,上述货物希努尔自 2012 年 1 月陆续收到入库,主要原因一是由
于山东片区业务员办理发货后公司没有对货物出库进行跟踪监控,二是发货过程中进行调
换货物导致收货时间较晚。截止 2012 年 6 月末及 9 月末与对方往来余额无差异。
    公司对其他销售情况进行核实,目前不存在上述情况。今后公司将加强合同管理以及
货物出库的管理和监控,并严格按照收入准则确认收入。
    问题5、进口押汇利息账务处理不正确。
    公司将发生的押汇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原材料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该项费用已于 2011 年 2 月发生时计入 70S、80S 原料成本,两批原料在 2011 年入库
并投入生产,当期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影响当期营业成本多计 40.86 万元,财务费用
少计 40.86 万元,不影响当期净利润。
    问题6、部分新增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确定不谨慎,且在会计期末未进行减值测试。
    新疆金天阳纺织有限公司(前身为新疆八一毛纺厂)涵盖毛条制造、毛条染色、复洗、
复精梳、纺纱、织造、染整、污水处理及公用工程其它配套设施,是一个完整的毛精纺加
工厂。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2 日通过公开竞拍取得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及新疆金天阳纺织有限公司总价值约 5,026 万元人民币的资产,公司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
账。
    公司在对新疆嘉和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上述资产出资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
机构,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前述竞拍的毛纺设备、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了
评估,根据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评报字(2011)
第 0112 号),评估价值为 5,747.22 万元,评估增值 761.90 万元,其中设备增值 218.71 万元。
       目前该批设备生产能力 1 万锭,如果现在投资新建同等生产能力的国产设备,需要投
资 7,000-8,000 万元(进口设备需投资 15,000 万元),而公司购买上述设备仅投资 1,348.28
万元。公司聘请纺织相关专业机构对设备尚可使用情况进行了技术鉴定,可使用年限均超
过公司计提折旧年限。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截止 2011 年末该批设备不存在减值迹象。
       问题7、出租设备实际未安装使用,会计期末公司未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1、在设备出租期间,公司每年对该批设备实施一次固定资产盘点,设备形态完好,运
行正常。
    公司2005年9月进口二手洗毛设备,安装在如意工业园厂房内,已正常使用,由于公司
污水处理设备不能达到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对污水处理指标的要求,2010年,公司将上
述设备承包租赁给张家港勤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德公司”),租赁期限自2010
年至2015年,年租金450万元。公司根据租赁合同,将设备搬迁到张家港,正常投入使用,
并能按合同约定收回租金。2012年2月10日,勤德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租赁合同到期后,
将再续租3年,承租费按原合同执行。由于该设备正常运行,并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收回租金,
根据租赁合同及勤德公司的承诺,经测算,设备租金收入大于设备净值,因此公司认为该
设备不存在减值情况,没有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勤德公司将设备销售给张家港新乐毛纺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新乐毛纺”)的
情况,公司并不知情。
    在设备租赁期内,由于公司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2011年4月勤德公司与新乐毛纺
签定合同将上述设备销售给新乐毛纺,销售价格1598万元,当时该批设备在公司账面净值
为2948万元。接贵局整改要求后,公司及时与勤德公司进行沟通,掌握设备的使用状态,
截止到目前,该设备运行使用正常。勤德公司已向公司申请购买该设备,公司已委托中介
机构对该设备进行评估,双方依据评估价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待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实
施,预计2013年1月底前完成交易。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会计师
    整改责任部门:公司财务部、设备部
       (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司部分关联交易事项未正确履行审批程序,存在关联交易事前未履行审议程序问
题。
    1、2011年公司与关联方济宁鲁意高新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847.03万元,
未在《预计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中作出预测。
    由于上市公司与科技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同在如意工业园区内,园区只有一个蒸汽开口,
蒸汽管理部门是按照最先在工业园区使用蒸汽的公司开的户头,因此由鲁意纤维进行开户,
由于上市公司是最后一个搬迁进工业园区的企业,根据规定无法单独办理开户,使用的蒸
汽由热力公司通过鲁意纤维供给,有专门的流量表单独计量,根据每月流量计算平价收付,
不加收任何费用,由公司通过鲁意纤维上交给热力公司。公司认为上述交易是代收行为,
没有形成实质性的交易,公司未作关联交易处理,也未履行审批程序,只在2011年度报告
中进行披露。
       2、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简称“伊藤忠”)于2011年11月份注资如意科技成为公
司关联方,2011年度公司与伊藤忠关联交易2,161.50万元,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整改措施:
    1、公司将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信息披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组
织董监高及信息披露人员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局等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了解相关
规则并及时掌握相关规则的最新变化,明确关联交易范畴,提高规范意识,防止出现因不
了解相关规则而导致未能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2、公司要求财务部、证券部和内部审计部在日常经营中密切关注关联交易金额的情况,
一旦发现关联交易,应立即上报董事会,视其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的金额情形,作出相应的
信息披露。
    3、公司还将加强同深交所、证监局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对可能涉及信息披露的疑惑事
项向主管部门咨询,将问题控制在发生之前。在重大事项或者新问题出现时公司将及时向
监管机构备案沟通,尽量避免在履行相关义务的过程中因对规则的理解偏差而出现差错,
从而保证更加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总会计师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财务部。
    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提出的问题,对控制公司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会
计核算规范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进作用。公司要求各整改部门、整改责任人在规
定的整改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年底前落实,并将具体情况向山
东证监局报告。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0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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