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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远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王远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保持自身独立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4次),本人参加了所有董事会,本着独立谨慎态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投出了同意的表决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2次,本人参加了所有的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 1/2。

2023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委员相应职责、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公司进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2、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控股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等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3、关联交易

2023年6月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暨关联交易事项,本人针对该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补充协议,是基于原交易事项的补充约定,也是推进和落实前期事项的既定目的,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终止租赁湖南岳阳友阿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的物业,属于公司业务调整的需要。本次事项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内容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能够进一步地支持其所属项目的运营和发展,是合理、必要、公允的,且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相关的各项资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angym@e9448.com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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