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李文女士、独立董事徐燕女士、独立董事邓春杰女士、董事田大鹏同志、董事兼总经理展学峰同志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独立董事李文女士、独立董事徐燕女士、独立董事邓春杰女士、董事田大鹏同志、董事兼总经理展学峰同志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丁盛同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