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帆医疗: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5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其中预计为公司及资产负债率70%以下(不含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9日、202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以及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新增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00%35.99%15,000.0021,319.8036,319.8078,080.202.32%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万美元

3、成立日期:2011年5月17日

4、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士丹利街50号信诚广场7C室

5、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1资产总额4,224,548,732.354,422,233,786.00
2负债总额1,385,432,494.611,591,725,156.28
3所有者权益2,839,116,237.742,830,508,629.72
4或有事项//
序号项 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5营业收入2,977,776,487.46940,469,639.47
6利润总额35,762,623.73-8,607,608.02
7净利润35,762,623.73-8,607,608.02

注:2024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8、信用情况:经查询,蓝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以《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最高额限度:3,000万美金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额度有效期: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以《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准):

1、出质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担保形式:定期存单质押

4、存单质押金额:人民币5,800.00万元

5、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质押担保期限:经和银行确认,担保期限同借款时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为351,578.75万元人民币(外币担保余额均按照2024年4月29日央行公布的汇率折算),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82%,未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