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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葛晨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葛晨文先生、林虹女士、赵洪琳女士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葛晨文先生、林虹女士、赵洪琳女士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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