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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华数科: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88789宏华数科2024/5/2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78%股份的股东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5.78%股份的股东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24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至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9、议案10、议案11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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