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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续聘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10月27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聘请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阅,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会计师事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地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地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地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如期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地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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