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二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审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预案
同意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的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本次投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修订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