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逸飞激光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逸飞激光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逸飞激光的业务发展情况,对逸飞激光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3年度逸飞激光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逸飞激光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逸飞激光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逸飞激光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逸飞激光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逸飞激光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度,逸飞激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逸飞激光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3年度,逸飞激光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逸飞激光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 2023年度,逸飞激光不存在前述情形 |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
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激光产业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必须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升工艺水平、提高产品性能,以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保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未来,若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失败,或者竞争对手率先在相关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将会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激光产业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和素质优良且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所处行业内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如果公司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或者不能及时补充所需人才,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及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已针对核心技术设立保密制度,防止技术泄密,但采取的保密措施不能完全消除公司面临的技术泄密风险,且如果未及时将相关技术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或者公司核心技术由于人员流动等原因产生的技术泄密及被侵权,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营业绩分布不均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具有非标准、定制化特性。公司产品发货至客户现场后需经安装、调试等过程,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确认收入,此周期相对较长。受春节假期、客户采购习惯及验收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下半年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由于公司目前业务规模较小且部分订单金额较大,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在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公司的经营业绩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存在经营业绩分布不均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随着资产规模与营收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上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的复杂度也相应提升,从而对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内控体系和管理水平无法及时适应规模扩张对经营管理各个层面的更高要求,则可能削弱其市场竞争力,将存在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3、客户订单延期或取消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主要根据客户的应用场景、工艺流程和性能参数要求进行设计并组织生产,具有非标准、定制化的特点。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组织生产交付过程中,若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客户无法及时履行订单或取消订单的风险,若不能通过诉讼等途径收回剩余货款,公司将因此遭受损失,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海外拓展风险
未来,公司践行从设备出海到全球化发展的新路径,推行全球化的市场销售布局,加速公司各体系各环节的全球化进程。如果境外各区域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公司国际化运营能力不足,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下游锂电制造行业面临降本压力,若下游客户加强对设备采购的成本管控,或锂电设备领域的竞争程度加剧,或公司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将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面临一定价格压力或生产成本增加的情况。若公司不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推出高附加值产品,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将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03,679,233.85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21.89%,其中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价值比例为47.93%,占比较高。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自动化产线及智能化专机,生产及销售周期长,发出商品余额较大。若在公司生产交付过程中,出现客户自身经营情况或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可能发生订单成本增加、订单取消、客户退货的情形,将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款较慢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技术复杂度较高,生产组装难度高,因而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同时设备规模较大,到达客户现场后需经过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试运行阶段需要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反复调试,保证整线效率和良品率满足客户生产需求,因而公司产品验收周期较长;一般情况下,公司自动化产线的生产组装周期通常需要2-6个月,验收周期通常需要6-14个月;对于智能化专机,生产组装周期通常为3个月以内,验收周期通常为1-6个月。另外,受原材料供应情况、付款进度、客户场地准备等情况影响,公司设备生产组装周期会有所变化;另外,受客户厂房配套设施、生产线其他部分设备到位情况、产品量产情况、客户自身订单等情况影响,公司设备验收周期会有所变化。若公司产品不能按期验收,则存在收入不能按时确认,款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现阶段,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锂电池制造领域,新能源汽车以及储能产业受政策、宏观经济影响大,若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减弱或下游产业增速放缓,则锂电设备的新增需求会降低。同时锂电产业技术迭代快,4680大圆柱、固态电池等一批新技术正加速产业化,若不能及时对技术更新迭代、开发出匹配产业
及客户需求的竞争性产品,则将面临技术淘汰、订单减少、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下滑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贸易战的加剧、全球经济增速的放缓、国际政治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不可预测的市场波动等因素可能对新能源行业全球产业链和市场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出口限制或其他贸易壁垒进一步恶化,可能导致公司海外开拓计划受阻,同时境外采购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97,202,587.15 | 538,956,078.78 | 29.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120,349.40 | 93,894,228.07 | 7.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5,748,092.32 | 68,097,179.05 | 11.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280,238.20 | 54,904,857.64 | -167.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65,485,142.70 | 569,805,252.24 | 192.29 |
总资产 | 2,475,912,860.76 | 1,349,033,857.16 | 83.53 |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32 | -6.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4 | 1.32 | -6.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3 | 0.95 | -2.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7 | 18.00 | 减少8.2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2 | 13.06 | 减少5.7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96 | 8.91 | 增加1.05个百分点 |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精密激光加工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装备为载体的技术和产品体系,通过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公司搭建了高质量技术研发平台,建立了高素质研发团队,并取得了丰硕的研发成果。
(1)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
激光产业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均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金额为69,431,358.96元,逐年持续增加,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6%。公司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为公司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利于保持公司技术先进性,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2)高质量技术研发平台与高素质研发团队
技术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度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湖北省激光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拥有精密激光焊接技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三大省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并于2023年11月入选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研发实力突出。
公司高度注重产品研发的投入和自身工艺技术的积累,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工程技术研究院,培养及引进高端专业人才,聚焦围绕光、机、电、软件等方向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搭建了新能源电池激光应用产业链共性创新平台,形成技术开发、工程验证、分析测试为一体的系统创新平台,能够为新能源电池激光应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新能源电池激光焊接装备核心部件研发、激光焊接工艺分析测试服务、新能源电池激光焊接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电池激光焊接工程化应用验证服务、新能源电池激光焊接装备智能软件研发等服务。得益于系统创新平台的建设,公司研发创新模式全面升级,有效提升全流程研
发效率,缩短新技术开发到量产应用的周期,促进产业链协同的创新迭代和智造升级,助力形成适应新时代、新经济、新产业的新质生产力。对外合作方面,公司与上下游企业、高校以及科研机构等建立“产学研用”联合创新模式,与华中科技大学、江苏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开展科研项目,共同提升技术研发实力。
研发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一支高素质、跨领域的研发团队,人员专业领域涉及光学、机械、电气、材料、软件等各个学科,具备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提供有力的支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研发人员313人,占员工总数35.41%。
(3)荣誉成就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共计473项。公司参与起草了《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GB/T38331-2019)的国家标准。2021年12月,公司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一种全极耳电芯生产线”获第二届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2022年2月,公司入选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织评选的2021“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2022年10月,公司“圆柱全极耳锂电池激光焊接设备及全自动组装生产”入选由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中国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第七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单;2023年1月,公司“圆柱全极耳动力电池激光加工关键技术与智能装备开发”项目荣获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该项目于2023年10月荣获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的2023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子公司江苏逸飞于2023年9月获得“江苏省精密激光焊接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二)产品优势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专注精密激光加工智能装备领域,形成了以精密激光加工技术为核心、以智能制造装备为载体的技术和产品体系,实现了从激光器、激光单机、自动工作站、自动产线到智能产线的研发突破与产品升级。按照产品功能划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自动化产线和智能化专机,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等领域,其中锂电设备收入占比较高。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电芯制造的电芯装配环节和模组/PACK环节,形成了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系列装备、模组/PACK系列装备和方形电芯装配系列装备,并相继推出电芯结构件自动装配线、钠离子电芯自动装配线、固态/半固态电池的电芯装配线,可以适用于锂电池、钠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等不同形态领域。在圆柱全极耳电芯装备方面,公司在业内率先突破圆柱全极耳电池制造工艺技术难题,推出了圆柱全极耳电芯装配段全工序设备和圆柱全极耳电芯自动装配线等系列装备,技术先进、质量稳定,产线效率、良品率更高,获得众多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且拥有更加完善的专利布局,长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积累形成了技术、工艺、产品、市场等多方面领先优势;在模组/PACK装备方面,公司推出了模组/PACK装配专机和各类模组/PACK自动装配线,具有高柔性化、多兼容性特征,自动装配线在良品率、定位精度和设备故障率等方面具有一定领先优势,整体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在方形电芯装配方面,公司推出了极耳焊接、转接片焊接、壳盖封口焊接和密封钉焊接等专机设备和方形电芯自动装配线,在焊接精度、密封耐压强度、设备故障率等方面具有一定领先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需求,整体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在家电厨卫、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等其他设备领域,公司拥有柔性激光工作台、机器人激光焊接站、家电厨卫产品自动装配线等产品,并结合公司激光与智能装备技术储备形成了公司产品优势,具有生产效率高、焊缝美观、焊接密封性好等特点,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三)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
公司重视自身品牌建设,自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激光加工领域,凭借核心技术和产品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获得了行业龙头与知名企业等优质客户群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优势;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具有性价比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售后服务方面给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
(四)区位优势
从区域分布来看,华中地区是我国四大激光产业聚集区之一,其中又以武汉市最为集中,“中国光谷”(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最为知名。公司总部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毗邻华中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能够共享“中国光谷”激光产业群完善的产业链配套设施,以及周边高等学府的才智资源。此外,公司还分别在我国另外两大激光产业聚集区,长三角(江苏省镇江市)和珠三角(广东省东莞市、珠海市)地区建立了生产研发基地和营销中心,方便公司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现有业务布局有利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区位优势明显。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3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6,943.14万元,同比增长44.5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96%,年内在研项目共19个。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获授权知识产权共101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授权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为473项(其中发明专利53项、软件著作权86项)。
2023年,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5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1,958,273.9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021,444,239.65元,已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汇入到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9,347,691.12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096,548.53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426,481.4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943,917.54元,金额共计人民币19,370,398.9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13号)。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度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合计126,574.95万元,到期收回55,032.6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收到的理财收益290.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71,542.30万元(不含未到期的理财收益301.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需要合理合法使用募集资金。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逸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逸飞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733.66万元(含本数)的无息借款,专门用于实施公司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与“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至募投项目结束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逸飞科技累计提供借款3,000.07万元。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关系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备注 |
吴轩 | 董事长、总经理 | 2,442.91 | 34.23 | 直接持股 |
777.03 | 10.89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0.27 | 0.00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0.26 | 0.00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兴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梅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119.36 | 1.67 | 直接持股 |
4.99 | 0.07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向玉枝 | 董事、副总经理 | 37.83 | 0.53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9.99 | 0.1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王树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65.45 | 0.92 | 直接持股 |
14.98 | 0.21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顾弘 | 董事 | 0.01 | 0.01 | 通过持有武汉荟达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熊五岳 | 监事会主席 | 119.36 | 1.67 | 直接持股 |
周叶 | 监事 | 1.20 | 0.02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股东名称 |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关系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备注 |
2.00 | 0.03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曾伟明 | 职工监事 | 2.69 | 0.04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3.00 | 0.0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曹卫斌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49 | 0.05 | 直接持股 |
12.48 | 0.18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冉昌林 | 副总经理 | 9.36 | 0.13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19.98 | 0.28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程从贵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5.72 | 0.08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8.00 | 0.11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雷波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1.06 | 0.01 | 通过持有逸扬兴能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10.01 | 0.1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
孟昌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2.99 | 0.0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余凤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2.99 | 0.04 | 通过持有共青城逸扬股份而形成的间接持股 |
注:间接持股数量=(对共青城逸扬、逸扬兴能的出资比例×共青城逸扬、逸扬兴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本公司股本数量。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以上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其他争议。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艳朋 吕彦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