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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颖超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逸飞激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该报告的内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9)。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六) 审议《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七)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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