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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独立董事陈利民先生、董事范博先生共同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林国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期限至2023年5月止;第五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期限从2023年5月开始,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萱女士、独立董事储育明先生、董事李伟女士共同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委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编号时间届次议案
12023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限额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年8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3年10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三、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连续性,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承办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推广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业务和事项,按照制订评价工作计划、成立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的程序实施评价。公司及所属单位积极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方案及具体整改计划并进行整改。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责的履行了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4年,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

用,促进公司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健全,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全体委员签字:

张 萱 储育明 李 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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