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3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
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
7.00 |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报告》 | √ |
12.00 | 《关于增加公司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3.00、14.00、15.00为等额选举 | ||
1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13.01 | 选举杨秀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02 | 选举肖文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03
13.03 | 选举史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04 | 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3.05 | 选举马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4.01 | 选举任世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4.02 | 选举林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4.03 | 选举邓富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5.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5.01 | 选举何效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5.02 | 选举柴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9、11、12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
4、议案13、14、15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2024年5月17日16:30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yzq@hua-yi.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大道1号 邮政编码:333000
会议联系人:杨茜宁、胡姝颖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hyzq@hua-yi.cn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04 投票简称:“华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5名(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或投票数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报告》 | √ | ||||
12.00 | 《关于增加公司与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 | ||
13.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选举票数 |
13.01 | 选举杨秀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2 | 选举肖文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3 | 选举史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4 | 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5 | 选举马伴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 |
14.01 | 选举任世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4.02 | 选举林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4.03 | 选举邓富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5.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 |
15.01 | 选举何效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5.02 | 选举柴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