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3 公司简称:亚星客车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玉霞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35,223.3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37,064,184.0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89,156,372.6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126,220,556.7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行业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共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亚星客车 | 指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大股东、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潍柴扬州公司 | 指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
潍柴集团 | 指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丰泰 | 指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深圳销售公司 | 指 | 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潍坊销售公司 | 指 | 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亚星客车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Yangzhou Yaxing Motor Coa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海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盛卫宁 | 姚丽娟 |
联系地址 |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电话 | 0514-82989118 | 0514-82989118 |
传真 | 0514-87852329 | 0514-87852329 |
电子信箱 | shengweining@asiastarbus.com | yaolijuan@asiastarbus.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999年:江苏省扬州市渡江南路41号 2000年-2007年: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扬子江中路188号 2008年-2012年:江苏省扬州市渡江南路41号 2013年-至今: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5116 |
公司网址 | http://www.asiastarbus.com |
电子信箱 | 600213@asiastarbus.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w.sse.com.cn和www.cnstock.com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法务合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亚星客车 | 600213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汪军、鲁霞、张颖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林宏金、万年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1,209,744,875.96 | 1,477,316,792.08 | -18.11 | 950,172,408.3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175,694,996.98 | 1,455,424,656.61 | -19.22 | 933,590,441.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7,064,184.08 | -196,086,405.60 | 不适用 | 1,891,61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1,402,160.37 | -139,180,023.55 | 不适用 | -166,376,147.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57,161.37 | 292,437,069.53 | 69.59 | 625,234,270.06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177,564,784.95 | 158,289,531.66 | -212.18 | 19,841,663.38 |
的净资产 | ||||
总资产 | 2,394,197,166.05 | 2,843,685,006.32 | -15.81 | 3,197,291,421.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71 | 不适用 | 0.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71 | 不适用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0.51 | 不适用 | -0.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97.73 | 不适用 | 1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69.37 | 不适用 | -905.30 |
注:由于本年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均为负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为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3,355,045.27 | 229,705,935.83 | 247,882,167.92 | 578,801,726.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869,896.32 | -22,184,099.25 | -27,215,972.62 | -255,794,215.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728,665.97 | -20,146,419.14 | -35,943,275.17 | -222,583,800.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74,963.48 | 279,397,467.36 | 35,155,264.51 | 168,429,466.0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9.74 | 84,035.84 | 483,803.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16,671.14 | 1,555,141.39 | 157,922,704.9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5,937,607.15 | -56,200,000.00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5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79,662.24 | -2,302,159.93 | 10,784,541.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2,925.20 | -43,399.35 | 923,290.71 | |
合计 | -25,662,023.71 | -56,906,382.05 | 168,267,758.1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行业整体触底企稳。根据国家建立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公司力争稳住基本盘,全力稳定住国内市场。同时,抓住海外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期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成为公司的增长重点。全力做好降本增效工作,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
(一)管理方面
梳理制度、优化流程、减少审批节点,审批效率提升一倍;各部门联动,提升接单保障能力;围绕销售订单的生产和交付,建立以销售为主体的内部客户评价机制;紧贴公司重点工作、战略业务,选择性地配置人力资源。
(二)营销方面
国内:进行市场聚焦、资源聚焦。压缩机构、人员;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薪酬制度,订单为王、价值优行。强化过程管理,提升信息覆盖率、立项成单率等过程监控指标的跟踪与考核,做好营销基础工作;改变传统营销方式,逐步改变公交一方独大的格局,向旅团车等其他市场转移。海外:聚焦海外市场,建立沙特、韩国、坦桑尼亚等四个办事处,人员常驻办事处,及时对周边重点市场进行调研,深挖东南亚等大市场,实施大项目部门领导负责制,各大区协同开拓;调整产品结构,增加新能源车辆出口占比;通过底盘、KD项目等方式锁定长期客户,避免同行恶性竞争。
售后:服务实现了国内、海外品牌、技术良好的互动,依托海外市场更为严格的安全、环保、舒适等高标准要求,带动国内产品技术高标准提升。
(三)生产及质量管理方面
公司安全生产各级的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了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达标考评,获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可,为安全生产打好基础。
通过工艺持续优化,加大工装设备投入,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2023年全年质量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提升,平均首次故障里程提升23%,零公里故障数下降82%。
(四)财务方面
加强财务管控,做好降本降费工作。同时推进多种融资手段综合运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出口退税等工作,保证公司运营所需的资金。
(五)技术方面
完成汉德纯电动集成桥和潍柴八合一多功能控制器匹配开发及验证,降低整车驱动能耗5%,实施纯电公交技术迭代项目开发及城乡一体化新产品平台项目开发。完成山东市场氢燃料无站立公交产品开发订单批量交付,扬州市场铝车身氢燃料公交产品开发订单批量交付。
完成海外市场纯电BRT、高端旅游产品认证测试与沙特订单批量交付。
以EEA为主线,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的开发方式申报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完成建立UNR155(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和UN R156(汽车软件升级管理)体系和产品合规能力,获得CSMS和SUMS体系证书。
(六)采购降本方面
与潍柴、汉德等知名零部件厂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了降本增效,更为公司整车高端化提供了强有力的零部件品牌支撑。拓宽双方合作范围,从联合开发到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展全面合作。
积极参与集团集中采购,并通过拓展供货资源、调整供货份额、资金撬动等方式实现了采购资源整合利用及采购成本的优化降低。
持续引进国内外优质零部件供应商,发展和培育企业的核心零部件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体系,打造高质量的供应链管理体系。
(七)党建方面
2023年,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企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助推企业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有计划、有目标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培训。
2.加强规范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与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细化要求;开展党支部委员增补工作,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
3.抓好主题教育,推动企业发展。
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校老师、公司领导、党支部书记为党员上专题党课;征集合理化建议208条,有效建议96条。组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通过树立可信可学、可追可及的标杆,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4.强化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
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关重岗位人员填写《廉洁档案申报表》《廉洁从业承诺书》115份;组织领导干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84份。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将廉政教育纳入常态化,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做到防微杜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践行“客户满意是我们的宗旨”核心价值观。紧跟国家宏观政策,把握行业政策,研判行业未来走向,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做好企业运营。
(一)行业运行层面
据中国客车信息统计网数据统计分析,2023年,随着中国对新政的实施,客车市场逐步复苏,2023年国内、海外6米以上客车共计销售94511辆,同比增长2.4%。其中,公路客车销售46289辆,销量同比增长82.0%;公交客车销售43087辆,销量同比减少28.3%。
据中国客车信息统计网数据显示,2014-2023年,客车行业6米以上客车年均销量在15万辆左右,其中2022年全年6米以上客车销量仅92256辆,是近十年客车行业销量最低点,2023年全年销售94511辆,为2016年以来首次实现年度同比增长,对提振行业未来发展信心有积极影响。
国内市场方面:2023年,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逐渐修复,公路客车销售31680辆,销量同比增长79.9%;公交客车销售25860辆,销量同比减少44.8%。
出口方面,2023年6米以上客车出口32185辆,同比增长48.6%,其中,公路客车销售14609辆,销量同比增长86.8%;公交客车销售17227辆,销量同比增长30.3%,复苏迹象较为明显。俄乌危机推动中国汽车取代了国际品牌在俄罗斯市场的地位,中国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新能源客车的不断渗透、欧美市场的突破拉动了出口增量。
(二)行业政策层面
1.2023年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这对国内2024年新能源公交市场将有较大的拉动作用。
2. 2023年10月8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五方面共15项政策举措:
一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二是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三是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四是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五是加强组织实施保障。《意见》对目前处于困难阶段的公交客运企业如何进行转型、对当地主管公交客运的政府部门如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 2023年8月14日,中央财办、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提出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坚持集约高效、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科学谋划县域交通物流设施布局,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
质量发展,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加强农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交通绿色低碳转型,降低流通成本,进而达到推动农村客运市场发展的目的。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为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范围覆盖从5-18米各型客车,主要用于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和新能源客车等市场。
公司产品销售面向国内和海外市场,其中:海外市场是近几年重点突破的对象。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主要通过订单模式提供标准化、定制化和个性化的产品。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因素有行业总体需求、产品销量、订单质态、产品竞争力、市场集中度、市场占有率、公司运营能力以及成本管控能力等。
伴随人均收入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出行方式逐步改变,消费升级带来出行方式向更快、更舒适方向发展。国内共享汽车、网约车等兴起,人们工作及生活习惯发生改变。同时,中国轨道交通投资提速、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发展,这些因素叠加导致公交需求减少。另一方面,高铁、飞机、私家车等快速发展,公路客运受到挤压。
新能源客车成为近几年来客车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2022年底,随着新能源客车补贴的退出,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氢燃料客车产品逐步放量,是未来的潜力市场。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研发能力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加强资源配置,技术研发实力强劲,先后获批江苏省新能源客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智能网联客车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五星上云企业等资质,同时与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共建了“研究生工作站”、“联合创新与实践基地”。
目前有技术人员247人,他们不仅掌握国内一流的开发技术,同时具有长期的客车设计经验。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拥有授权专利70项,软件著作权15件。其中2023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4项,软件著作权1项。
公司一直保持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高校包括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江苏大学等。通过高校的技术移植,有效的增强了产品核心竞争力。
(二)产品质量
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质量体系认证,ISO3834焊接质量体系认证。
建立了各层级的PPM质量指标管理及考核体系;对批量及重点订单进行过程质量策划,针对出现过的问题及新结构、新配置制订控制计划,设计风险识别、制订方案,工艺过程管控,质量验证评价。
建立了更加严苛的车辆出厂检测。公司自有的“试验场”,所生产的客车出厂前均进行各种路况的严格检测,减少故障率,提高产品工作环境的适应性。
(三)生产工艺水平
优化电泳工艺,增加辅助阳极,电泳防腐内外无死角:车身及车架内板、外板,型材内腔防腐无死角,增强底盘、骨架耐久度,增强安全性与耐用性。整车防腐达到8-10年,内腔部分电泳工艺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底盘工艺优化,增加螺栓智能数控拧紧设备,轮胎、车桥、悬架等关键部件的螺栓紧固过程一致好、精度高,螺栓使用寿命长,大大提升底盘关键总成的可靠性和行驶安全性。
(四)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
逐步形成以扬州为中心的全国配件中心库六家:服务范围涵盖华南、西南、西北、华东、中原及东北各地;海外形成沙特、美洲、欧洲及东亚为中心的配件库,逐步形成亚星客车独有特色配件服务体系。
实现高质量服务系统落地实施,使500余家服务站,10家配件中心库及所有服务中心人员有机结合,无缝对接,高效联动。
海内外服务站及经销网点达到500多家。拥有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七星认证证书和CTEAS售后服务十二星服务能力持续有效验证认证证书,服务网络覆盖各省市县,布局基本合理。
(五)优质的营销能力和高效的营销管控
公司引入LTC管理流程,运用信息化系统“营销云”,强化线索、商机、立项、签单全过程管理,提升公司内部职能板块与市场一线的协同能力。通过过程管控,提升订单运作成功率,规避订单执行风险。
(六)信息化建设
通过ERP、PLM、LTC、SCM等多个核心系统实现产供销研全流程管理,建立了以订单为中心面向客户定制化需求的数据集成平台,业务数据快速、准确、规范流转,支撑各业务版块运营。
通过基于车联网的大数据平台实现车辆运行数据分析,响应售后服务需要、为新产品研发赋能,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9亿元,同比下降18.11%。由于行业价格竞争更加激烈,订单质态尤其是国内订单质态不佳,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7亿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09,744,875.96 | 1,477,316,792.08 | -18.11 |
营业成本 | 1,048,412,804.53 | 1,351,452,507.83 | -22.42 |
销售费用 | 170,650,520.64 | 117,381,750.72 | 45.38 |
管理费用 | 42,575,350.38 | 40,052,231.72 | 6.30 |
财务费用 | 7,972,791.23 | 19,179,906.23 | -58.43 |
研发费用 | 86,641,308.20 | 75,656,815.12 | 14.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57,161.37 | 292,437,069.53 | 69.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30,863.41 | -4,132,003.3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708,791.68 | -422,339,092.05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549,613.83 | -11,609,050.72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081,725.43 | 1,513,666.21 | -2,219.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9.74 | 84,035.84 | -98.22 |
营业外收入 | 22,379,381.33 | 66,120.06 | 33,746.58 |
所得税费用 | 66.52 | -335,954.96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7,064,184.08 | -196,086,405.60 | 不适用 |
少数股东损益 | 828,960.75 | 2,717,410.00 | -69.49 |
综合收益总额 | -336,235,223.33 | -193,368,995.60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 | -1.18 | -0.71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 | -1.18 | -0.7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订单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订单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三包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中介机构费及其他业务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贷款规模下降影响利息支出减少,外币汇兑损益影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成果论证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购买资产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新能源国补坏账准备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处置设备收益减少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长期应付款的核销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收到所得税退回影响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未决诉讼影响所致。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净利润影响所致。综合收益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未决诉讼影响所致。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影响所致。稀释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影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机械制造业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12.58 | -19.22 | -23.19 | 增加4.51个百分点 |
合计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12.58 | -19.22 | -23.19 | 增加4.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客车销售 | 1,121,932,598.84 | 977,467,926.39 | 12.88 | -21.83 | -26.03 | 增加4.94个百分点 |
配件销售 | 53,762,398.14 | 50,364,062.90 | 6.32 | 166.98 | 201.79 | 减少10.80个百分点 |
合计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12.58 | -19.22 | -23.19 | 增加4.5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450,496,548.12 | 402,713,755.49 | 10.61 | -43.53 | -48.78 | 增加9.17个百分点 |
国外 | 725,198,448.86 | 625,118,233.80 | 13.80 | 10.27 | 13.29 | 减少2.30个百分点 |
合计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12.58 | -19.22 | -23.19 | 增加4.51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客车 | 辆 | 2,021 | 1,988 | 166 | -7.51 | -8.13 | 24.81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客车销售 | 原材料 | 814,214,328.20 | 83.30 | 1,105,990,988.04 | 83.70 | -26.38 | |
客车销售 | 人工 | 63,092,542.33 | 6.45 | 82,305,239.56 | 6.23 | -23.34 | |
客车销售 | 制造费用 | 94,138,066.01 | 9.63 | 125,748,650.35 | 9.52 | -25.14 | |
客车销售 | 其他成本 | 6,022,989.85 | 0.62 | 7,333,867.97 | 0.56 | -17.87 | |
小计 | 977,467,926.39 | 100.00 | 1,321,378,745.92 | 100.00 | -26.03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661.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7.7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4,211.2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01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6,594.6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7.3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6,708.7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9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170,650,520.64 | 117,381,750.72 | 45.38 | 主要是本期三包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42,575,350.38 | 40,052,231.72 | 6.30 | 主要是本期中介机构费及其他业务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86,641,308.20 | 75,656,815.12 | 14.52 | 主要是本期成果论证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7,972,791.23 | 19,179,906.23 | -58.43 | 主要是本期贷款规模下降影响利息支出减少,外币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
合计 | 307,839,970.45 | 252,270,703.79 | 22.03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6,641,308.2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86,641,308.2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1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4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9.0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38 |
本科 | 145 |
专科 | 37 |
高中及以下 | 2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5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8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57,161.37 | 292,437,069.53 | 69.59 | 主要是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30,863.41 | -4,132,003.34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支付购买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708,791.68 | -422,339,092.05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19,904,478.89 | 21.72 | 376,871,997.62 | 13.25 | 37.95 | 主要是期末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3,525,958.91 | 0.56 | 72,534,448.97 | 2.55 | -81.35 | 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7,167,735.26 | 0.72 | 27,241,415.83 | 0.96 | -36.98 | 主要是期末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
存货 | 297,141,231.37 | 12.41 | 204,523,552.79 | 7.19 | 45.28 | 主要是期末在制品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111,362,550.00 | 4.65 | 418,154,230.93 | 14.70 | -73.37 | 主要是本期新能源政府补贴收回影响所致。 |
在建工程 | 1,765,553.35 | 0.07 | 1,316,285.25 | 0.05 | 34.13 | 主要是期末尚未完工转固的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 | - | 27,418,622.99 | 0.96 | -100.00 | 主要是使用权资产本期计提折旧所致。 |
应交税费 | 21,721,402.37 | 0.91 | 38,987,123.25 | 1.37 | -44.29 | 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193,453.98 | 0.09 | 1,425,544.53 | 0.05 | 53.87 | 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38,613,396.00 | 9.97 | 511,761,839.98 | 18.00 | -53.37 | 主要是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218,613,247.85 | 9.13 | 121,728,599.52 | 4.28 | 79.59 | 主要是本期三包费预提及未决诉讼影响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126,220,556.71 | -47.04 | -789,156,372.63 | -27.75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影响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7,564,784.95 | -7.42 | 158,289,531.66 | 5.57 | -212.18 | 主要是本期归母净利润影响所致。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666,748.60 | -4.33 | 231,029,619.76 | 8.12 | -144.87 | 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影响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1,305,023.49 | 保证金及账户冻结等 |
应收款项融资 | 13,303,921.90 | 质押办理票据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1,808,029,136.20 | 质押办理借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83,275,900.00 | 质押办理借款 |
合计 | 2,115,913,981.59 |
注:
公司分别与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为1,808,029,136.20元,用于办理借款余额452,981,331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产品主要目标市场是大中型客车市场,本报告关于公司及行业的数据分析均基于此口径。2023年公司客车总销量1988辆。汽车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现有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 | 报告期内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2021 | 16.84 |
在建产能
□适用 √不适用
产能计算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设计产能指在考虑成本经济的情况下,以标准工时(251天,8小时/天)计算的产量。在生产旺季,可以通过增加生产班次的方式提升产量。
2. 整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按车型类别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大型车 | 1,147 | 1,150 | -0.26 | 1,135 | 1,149 | -1.22 |
中型车 | 504 | 893 | -43.56 | 527 | 905 | -41.77 |
轻型车 | 337 | 121 | 178.51 | 359 | 131 | 174.05 |
合计 | 1,988 | 2,164 | -8.13 | 2,021 | 2,185 | -7.51 |
按地区
√适用 □不适用
境内销量(辆) | 境外销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大型车 | 376 | 622 | -39.55 | 771 | 528 | 46.02 |
中型车 | 155 | 777 | -80.05 | 349 | 116 | 200.86 |
轻型车 | 60 | 64 | -6.25 | 277 | 57 | 385.96 |
合计 | 591 | 1,463 | -59.60 | 1,397 | 701 | 99.29 |
3. 零部件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4. 新能源汽车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产能状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工厂名称 | 设计产能(辆) | 报告期内产能(辆) | 产能利用率(%)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381 | 3.18 |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适用 □不适用
销量(辆) | 产量(辆) | |||||
车型类别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本年累计 | 去年累计 | 累计同比增减(%) |
纯电动 | 228 | 1,352 | -83.14 | 231 | 1,369 | -83.13 |
燃料电池 | 150 | 20 | 650.00 | 150 | 20 | 650.00 |
合计 | 378 | 1,372 | -72.45 | 381 | 1,389 | -72.57 |
新能源汽车收入及补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车型类别 | 收入 | 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 补贴占比(%) |
纯电动 | 14,913.65 | - | - |
燃料电池 | 21,190.80 | - | - |
合计 | 36,104.45 | - | - |
5. 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51.53%股权;持有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及低排放柴油客车整车制造及出口;大中型客车及其零部件(含混合动力客车及纯电动客车)的研发、仓储、物流、检测、维修与出口;大中型客车车身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进出口;新能源动力系统及新能源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注册资本2,719.83万美元;本公司持股51.5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厦门丰泰总资产322,923,344.87元,净资产152,461,391.27元。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229,606,365.94元,实现净利润1,710,255.30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载客汽车(含专用客车、专用校车,不含小轿车)、专用作业车、厢式运输车、专用客厢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深圳销售公司总资产46,914,494.14元,净资产46,914,494.14 元。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45.71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载客汽车(含专用客车、专用校车,不含小轿车)、专用作业车、厢式运输车、专用客厢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维修;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截止2023年12月31日,潍坊销售公司总资产105,668,301.23元,净资产706,617.31元。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1,263.94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客车行业受居民出行总量、出行结构以及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联动影响,随着高铁、家用车、共享出行等多元化交通方式的持续发展,客车的可替代元素越来越多,客车行业持续处于弱周期状态。
2023年,随着国内经济逐步回暖,国民出行需求尤其是旅游出行需求增加,国内旅游客运市场需求出现恢复性增长,但公交市场受地方财政,叠加客流量下滑影响,销量下滑严重,公交市场也成为制约国内客车市场探底回升的最大因素。
海外市场方面,2023年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刚性需求释放以及大型赛事的举办等,行业需求得到恢复,随着社会对新能源客车认可度的不断提高、世界环保意识、节能减排政策及新能源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海外新能源客车需求出现增长机会。
2024年,预计我国客车销量整体复苏,行业整体景气度向上。主要依据:一是我国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影响逐步趋弱,国家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持续出台;二是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替换周期,新车购置需求将陆续释放;三是海外新能源渗透率持续提升,海外市场高需求延续,海外市场业态优质。
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叠加客车产品提前消费等影响,近年来国内客车行业需求整体处于下行的趋势。未来,随着城镇化发展、公交都市建设、农村客运公交化等有利因素对市场需求形成支撑,双碳目标、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加快传统车向新能源车的转化,加上各企业积极布局
新能源客车领域,预计新能源客车水平将持续提升,进而赢得更多用户青睐,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成为推动客车行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海外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伴随世界经济企稳回升,前期压抑的旅团、公交等市场需求将逐步释放。部分国家政府基于重启经济、改善民生的需要,会加大出行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支持,海外客车市场需求将呈现复苏态势。目前,国内客车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还比较小,但随着品质和品牌的提升,“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国际市场的开拓,以及社会对新能源客车认可度的不断提高、世界环保意识、节能减排政策及新能源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下,我国客车行业在海外市场也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为全球客户提供一流的大众交通生活”为使命,专注于发展客车主业,励志做强、做大、做优客车与底盘业务,通过战略聚焦、营销与产品双轮驱动及降本增效等三大方面为战略着力点,争取将亚星客车打造成为“以全球化视野,提供客户满意的客运解决方案,成为行业不可或缺的绿色客车供应商。
未来,公司将力争通过自身业务的良性循环,实现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的持续稳步提升,为客户、股东、社会等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价值。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 2023年收入计划为17.4亿元,本年度未完成该目标。
2024年公司的收入计划为25亿元。
需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收入计划为公司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并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替代产品及出行方式持续增长。继续受高铁、轨道交通、飞机等其他运输方式增长的影响,市场需求存在进一步萎缩风险。
2.国内市场尤其是公交需求不足,竞争更加激烈。新能源客车补贴取消,国内新能源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交行业复苏需要时间,需求不足。公司获取优质订单资源能力不强,产品盈利能力降低。
3.财务指标较差。累积亏损较大,净资产为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现金流压力大。
4.产品线分散,不够聚焦,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成本提高,盈利降低。
5.持续优质的供应商仍然不足。关键零部件议价能力弱,对供货时间的控制力度不够。
6.人才体制搭建工作不足。从吸引人才到留住人才再到用好人才的机制体制仍然需要完善。
7.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2024年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将面临退市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要求没有差异,主要状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并能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及牟取额外利益的行为;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变更、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工作细则要求正常开展工作。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绩效挂钩的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年度业绩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薪考核评价。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8、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杜绝了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情形。
为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5年内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目前正在推进中。
详见“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6月1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31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8月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1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9月1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9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27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1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海华 | 董事长、董事 | 男 | 44 | 2023-09-27 | 2024-07-09 | 是 | |||||
丁迎东 | 董事 | 男 | 56 | 2022-06-23 | 2024-07-09 | 是 | |||||
张锡强 | 董事 | 男 | 44 | 2024-02-05 | 2024-07-09 | 是 | |||||
田亮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1 | 2022-11-03、2022-10-14 | 2024-07-09 | 24.50 | 否 | ||||
吴永松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07-09、2023-07-07 | 2024-07-09 | 23.70 | 否 | ||||
翟正坤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2-11-30、2022-10-14 | 2024-07-09 | 21.69 | 否 | ||||
徐高彦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24-03-29 | 2024-07-09 | 0 | 否 | ||||
温德成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1-07-09 | 2024-07-09 | 6 | 否 | ||||
赵毅红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1-07-09 | 2024-07-09 | 6 | 否 | ||||
宋磊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2 | 2022-09-23 | 2024-07-09 | 是 | |||||
王平 | 监事 | 男 | 49 | 2022-09-23 | 2024-07-09 | 是 | |||||
沈虎臣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0 | 2021-07-07 | 2024-07-09 | 25.58 | 否 | ||||
王秀菊 | 财务总监 | 女 | 44 | 2022-09-07 | 2024-07-09 | 21.68 | 是 | ||||
王传甫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2-10-14 | 2024-07-09 | 26.50 | 否 | ||||
胡军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07-09 | 2024-07-09 | 21.69 | 否 | ||||
盛卫宁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2022-08-11 | 2024-07-09 | 25.59 | 否 | ||||
董长江 | 董事长、CEO(离任) | 男 | 53 | 2021-11-24 | 2023-07-14、2023-07-07 | 27.83 | 否 | ||||
董长江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3 | 2023-07-07 | 2024-01-19 | 否 |
春辉 | 董事(离任) | 男 | 62 | 2022-03-21 | 2023-07-07 | 是 | |||||
吴永松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53 | 2021-07-09 | 2023-07-06 | 否 | |||||
刘兴印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23-07-31 | 2023-10-18 | 是 | |||||
张志成 | 董事(离任) | 男 | 52 | 2023-11-03 | 2024-01-19 | 是 | |||||
陈留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6 | 2021-07-09 | 2024-03-29 | 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236.7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胡海华 | 历任潍柴道依茨公司总经理助理,潍柴动力二号工厂厂长,意大利法拉帝公司运营总监助理,马兹潍柴公司总经理,潍柴动力副总裁、总裁助理、总质量师、制造总监等职,潍柴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山东重工审计总监等职;现任山东重工党委委员、新能源业务推进总监,中通客车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
丁迎东 | 历任潍坊柴油机厂企业策划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企业管理部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监事、总裁助理,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等职;现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运营中心主任等职,本公司董事。 |
张锡强 | 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产品发展部副经理、制造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质量总监,潍柴白俄罗斯有限公司制造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中国重汽集团杭州发动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质量总监、HOS总监;现任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兼质量总监,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
田亮 | 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国际服务部工程师、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部长助理,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海外营销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
吴永松 | 历任亚星奔驰客车公司生产计划控制科经理、物流中心高级经理,亚星商用车公司生产采购处高级经理,本公司生产部总监、总经理助理、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运营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亚商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
翟正坤 | 历任潍柴动力长沙维修服务中心中联重科项目经理,潍柴动力工程机械动力销售公司起重机、挖机项目经理,潍柴动力柳州维修服务中心柳工项目经理、副主任,潍柴动力客车动力销售公司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
徐高彦 | 曾担任多家企业顾问;现任深度智慧科技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企业理事,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海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
温德成 | 历任山东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山东大学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
赵毅红 | 历任扬州轻工机械总厂助理工程师;现任扬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
宋磊 | 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15厂成本管理室副主任,潍柴动力上海运营中心内控建设推进办公室高级经理、公司管理与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公司管理与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潍柴动力上海运营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公司治理与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王平 | 历任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潍柴道依茨柴油机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潍柴中型柴油机有限公司财务成本部副经理,潍柴西港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副经理,重庆潍柴发动机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经理;现任潍柴动力上海运营中心、财务与运营管控部副部长,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 |
沈虎臣 |
历任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处处长、生产部部长、综合服务公司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国内营销公司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王秀菊 | 历任潍柴动力(潍坊)集约配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潍柴动力上海运营中心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潍柴动力上海运营中心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王传甫 | 历任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副主任、部长兼制件车间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副总经理兼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胡军 | 历任本公司车身技术工程师、设计科科长、技术中心副主任、汽车研究院副院长、国内营销支持部部长、工艺质量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盛卫宁 | 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关系岗、证券部投资者关系业务副经理、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投资者关系业务副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海华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新能源业务推进总监 | ||
张锡强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 ||
丁迎东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秀菊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王平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海华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丁迎东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上海运营中心主任等 | ||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董事 |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宝鸡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西安法士特高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潍柴火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潍柴动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株洲湘火炬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张锡强 | 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质量总监 | ||
田亮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吴永松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
徐高彦 | 河海大学 | 会计学副教授 | ||
深度智慧科技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企业理事 | |||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温德成 | 山东大学 | 教授 |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赵毅红 | 扬州大学 |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 ||
宋磊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运营中心 | 党支部副书记、公司治理与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 ||
王平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运营中心 | 财务与运营管控部副部长 | ||
西安法士特高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
王秀菊 |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监事 |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 | 监事 | |||
宝鸡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
西安法士特高智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株洲湘火炬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常州玻璃钢造船厂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
盛卫宁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监事的报酬由董事会制订方案,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政策,结合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目标、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建议按照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直属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每年按固定数额领取;其余董事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支付。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 见“四、(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酬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春辉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吴永松 | 副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董长江 | CEO | 解聘 | 工作变动 |
吴永松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变动 |
董长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变动 |
董长江 | 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兴印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变动 |
胡海华 | 董事、董事长 | 选举 | 工作变动 |
刘兴印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张志成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变动 |
张志成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董长江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变动 |
张锡强 | 董事 | 选举 | 工作变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11、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12、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银行按揭、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预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预案; 15、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预案; 1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风险评估报告; |
19、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年5月2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年7月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7月1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推选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年9月1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 2、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10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1月28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 | 亲自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连续 | 出席股东 |
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方式参加次数 | 席次数 | 次数 |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大会的次数 | ||
胡海华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3 |
丁迎东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张锡强 | 否 | 0 | - | - | 0 | 0 | 否 | 0 |
田亮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吴永松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翟正坤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陈留平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温德成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赵毅红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7 |
董长江(离任)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春辉(离任)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刘兴印(离任)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张志成(离任)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徐高彦、温德成、张锡强、陈留平(离任) |
提名委员会 | 温德成、徐高彦、丁迎东、陈留平(离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高彦、胡海华、丁迎东、温德成、赵毅红、陈留平(离任) |
战略委员会 | 胡海华、丁迎东、张锡强、田亮、吴永松、徐高彦、赵毅红、陈留平(离任)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财务报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7月7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本次提名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刘兴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永松先生、董长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 | 无 |
2023年9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 | 本次提名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胡海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无 |
2023年10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预案》 | 本次提名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张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无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1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30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99 |
销售人员 | 201 |
技术人员 | 247 |
财务人员 | 36 |
行政人员 | 157 |
服务人员 | 60 |
合计 | 1,3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60 |
本科 | 352 |
大专 | 242 |
中专及以下 | 646 |
合计 | 1,30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薪酬政策。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为贯彻落实公司2024年发展目标,以培养促发展,公司制定以下培训目标:加强中层领导干部培训;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邀请潍柴大学专家到公司培训,各部门提出多项培训项目,分为领导干部培训、内训师团队培训、大学生脱产轮岗培训、读书学习、企业文化、通用知识类等多项培训,预计完成率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726,079.72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0,213,106.87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实现净利润-193,368,995.6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6,086,405.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3,069,967.0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89,156,372.6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销售收入、利润、现金流等指标的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相应的薪酬水平,以强化责任目标约束,提高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遵循战略统一、协同发展、平等法人关系、日常经营独立、重大交易或事项审批、规范运作一致的基本原则。公司坚持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评价、风险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经营情况,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人事及考核管理;2、财务管理。公司与子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3、业务管控;4、审计监督;5、信息报送及披露管理。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自我评价意见一致。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
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情形。
为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5年内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目前正在推进中。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9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丰泰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如下:
(1)亚星客车
污染物 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允许排放浓度 | 实际排放 浓度 | 执行标准 | 总量 指标 | 实际排放 总量 |
水污染物 | pH | 6-9(无量纲) | 8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 / | / |
COD | 500mg/L | 197mg/L | 77.7 t/a | 2.738 t/a | ||
SS | 400mg/L | 17mg/L | / | / | ||
总锌 | 5.0 mg/L | 3.24mg/L | / | / | ||
总镍 | 1.0 mg/L | ND | 0.02t/a | 0.01051t/a | ||
总磷 | 8.0 mg/L | 1.25mg/L | 0.1 t/a | 0.095096 t/a | ||
氨氮 | 45 mg/L | 4.64mg/L | 1.24 t/a | 0.09679 t/a | ||
石油类 | 15 mg/L | 0.18mg/L | / | / | ||
磷酸盐 | 8.0 mg/L | 2.26 mg/L | / | / | ||
二甲苯 | 2.5 mg/L | ND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50mg/L | 26.1mg/L | / | / | ||
总氮 | 70 mg/L | 7.93mg/L | 1.929 t/a | 0.2214t/a | ||
动植物油 | 100mg/L | 2mg/L | /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20 mg/L | 0.07mg/L | / | /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10mg/m3 | 2.1 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 | / | / |
SO2 | 35mg/m3 | ND | / | / | ||
NOX | 50mg/m3 | 27mg/m3 | / | / | ||
林格曼黑度 | 1 | <1 | / | / | ||
颗粒物 | 20mg/m3 | 1.8 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4.88198t/a | 2.91 t/a | |
SO2 | 80 mg/m3 | ND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2/3728-2020) | 0.74t/a | 0.29774t/a | |
NOX | 180mg/m3 | ND | 5.9t/a | 0.29774t/a | ||
甲苯 | 3 mg/m3 | 0.055mg/m3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2862-2016) | / | / | |
二甲苯 | 12 mg/m3 | 0.271mg/m3 | / | / | ||
非甲烷总烃 | 60 mg/m3 | 2.25mg/m3 | 93.729 t/a | 16.363t/a | ||
厂界噪声 | 昼间噪声 | 65dB(A) | 46~48.6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 | / |
夜间噪声 | 55dB(A) | 夜间不生产 |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 |
注:污染物排放量只统计排污许可证有许可排放量的污染物。
(2)厦门丰泰
污染物 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允许排放浓度 | 实际排放浓度 | 执行标准 | 总量 指标 t/a | 实际排放总量t/a |
水污 染物 | pH | 6-9 (无量纲) | 7.2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 | / |
COD | 500mg/L | 59mg/L | 4.75 t/a | 0.00552t/a | ||
SS | 400mg/L | 13.3mg/L | / | 0.332191t/a | ||
总磷 | 8.0 mg/L | 0.48mg/L | / | 0.007404 t/a | ||
石油类 | 15 mg/L | 0.16 mg/L | / | 0.00552 t/a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0mg/L | 23.7mg/L | / | 0.549181 t/a | ||
氨氮 | 45 mg/L | 0.9mg/L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0.238 t/a | 0.030171 t/a | |
总氮 | 70 mg/L | 2.6mg/L | 0.665 t/a | 0.058843/a |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40 | 20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 / | 2.65902 t/a |
甲苯 | 3 | 0.47 | / | 0.059951 t/a | ||
二甲苯 | 12 | 0.52 | / | 0.347757t/a | ||
非甲烷总烃 | 40 | 4.66 | 3.1147 t/a | 1.565964 t/a | ||
厂界噪声 | 昼间噪声 | 65dB (A) | 51.3~ 56.9dB (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 / |
夜间噪 | 55dB (A) | 44.5~ | / | /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亚星客车
①水污染物
公司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公司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淋雨房排水、空压机间接冷却水和焊接接设备间接冷却水。
公司工艺废水主要来自于涂装车间,废水主要为预脱脂池排水、主脱脂池排水、脱脂后水洗废水、表面调整工序排水、磷化池清洗废水、磷化后水洗废水、电泳池清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锅炉排水、漆雾净化废水和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
磷化池清洗废水和磷化后水洗废水经间歇式反应沉淀槽混凝反应预处理后,再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反应+沉淀+絮凝反应+气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北山污水处理厂。
锅炉排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空压机间接冷却水、焊接接设备间接冷却水、电泳池清洗废水、电泳后水洗废水、漆雾净化废水、表面调整工序排水、预脱脂池排水、主脱脂池排水和脱脂后水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絮凝反应+沉淀+絮凝反应+气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北山污水处理厂。
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北山污水处理厂。
淋雨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定期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②大气污染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型材切割废气、车架抛丸废气、车身平整废气、焊接打磨废气、喷涂产生的漆雾、烘房产生的废气、总装补漆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烟尘、SO
、NOx等。
a.焊接烟尘和焊接打磨废气
焊接烟尘和焊接打磨废气主要来源于焊装车间、冲压车间、车厢联合厂房的焊接工艺以及焊接点打磨,该部分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b.车架抛丸废气
抛丸废气来源于冲压车间和车厢联合厂房的抛丸机,该部分废气经各抛丸机配套的“旋风+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公司15m高排气筒分别排放。
c.型材切割废气、车身平整废气
型材切割废气来源于制件车间、冲压车间和车厢联合厂房的等离子切割机,车身平整废气来源于车厢联合厂房。该部分废气经各切割机配套的“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切割废气通过公司15m高排气筒分别排放,平整废气通过公司18m高排气筒分别排放。
d.喷涂产生的漆雾
喷漆废气(含油漆补点)来源于涂装车间和车厢联合厂房,涂装车间北侧安装了1套干式过滤箱+分子筛固定床+CO、3套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固定床+CO、2套干式过滤箱+沸石转轮、1套RTO;涂装车间南侧安装了2套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固定床、1套正常使用RTO,一套备用RTO两个车间分别配套了水旋式净化器;车厢联合厂房涂装车间东侧安装了6套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固定床+CO。喷漆废气经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两个排气筒分别为55米和35米)。
e.烘房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
烘干有机废气来源于涂装车间和车厢联合厂房,两个车间分别配套了蓄热式高温焚化设备RTO。
蓄热式高温焚化设备RTO的工作原理:把有机废气加热升温至760~800℃左右,使废气中的VOC氧化分解,成为无害的CO2和H2O;氧化时的高温气体的热量被蓄热体“贮存”起来,用于预热新进入的有机废气,从而节省升温所需要的燃料消耗,降低运行成本。经高温分解处理后的尾气分别经24m高RTO燃烧排气筒排放。
f.锅炉燃烧废气
公司有3台WNS2.8-1.0/95/70-Q燃气热水锅炉(两用一备),装有低氮燃烧器,主要为喷涂前处理加热用,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g.无组织废气
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制件车间的焊装烟尘、焊装车间及车厢联合厂房的焊装、打磨烟粉尘;制件、冲压车间由于切割粉尘;涂装工序有机溶剂挥发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车辆尾气。通过废气收集和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车间自然通风、加强管理,所有操作按照规范执行;在满足汽车性能检验的前提下,减少汽车怠速行驶,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
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磷化渣、废油漆桶、喷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油、废溶剂、废密封胶、废过滤袋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磷化渣(HW17)、废油漆桶(HW49)、喷漆渣(HW12)、污水处理站污泥(HW17)、废油(HW08)、废溶剂(HW06)、废密封胶(HW13)、废过滤袋(HW49)为危险废物, 厂区内建设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各类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④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主要为液压机、压力机、焊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离子切割机、风机等。优先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工艺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置单
独站房和增加消声器等进行隔音消音处理。在采取各种减声降噪措施后,昼间和夜间各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在报告期内,公司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实现规范、持证排污,公司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
(2)厦门丰泰
①水污染物
公司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公司废水主要为涂装废水、生活污水、淋雨房排水、空压机间接冷却水和焊接接设备间接冷却水。公司工艺废水主要来自于涂装车间,废水主要为喷漆房水旋式喷淋洗涤定期排水。涂装生产废水采用铁塔微电解法+混凝沉淀+生物曝气滤池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水管网并流入污水处理厂。
厂区生活污水分为餐厅生活污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后经过各自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化处理。
淋雨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定期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②大气污染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焊接打磨房粉尘;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涂装车间各喷房、烘房、产生的废气、涂装车间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粉尘等。
a.焊接烟尘和焊接打磨废气
焊接烟尘主要来源于焊装车间、零件车间焊接工艺以及焊接点打磨,车间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装车间打磨房打磨粉尘和零件车间激光切割粉尘有各自的脉冲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
b. 涂装车间废气
涂装车间所产生的废气为:喷漆房、烘干房、打磨房、调漆房、危废仓、喷烘一体房、清洗房、腻子房;产生的废气经过管路合通过总管进入15m排气筒排放。
c. 喷漆房的有机废气
喷漆房机废气来源于涂装车间的清洗房、面漆、底漆房,三个喷房产生的废气经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排气通过总管进入15m排气筒排放。
d. 烘干房有机废气
烘干房采取直接燃烧处理方式,将废气引入燃烧室,在高温燃烧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水;废气并入总管后再进入15m排气筒排放。
e. 打磨房有机废气
打磨房产生的废气,进过水喷淋+玻璃纤维过滤棉进行过滤处理经过管道后排放。
f. 调漆间+危废房有机废气
两个房间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管路并入总管后进入15m排气筒排放。
g. 喷烘一体房有机废气
该房间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管路并入总管后再进入15m排气筒排放。
h. 清洗房、腻子房有机废气
该房间的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管路并入总管后再进入15m排气筒排放。
i.无组织废气
公司无组织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制件车间的焊装烟尘、焊装车间及零件车间的切割粉尘;涂装工序有机溶剂挥发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车辆尾气。通过废气收集和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车间自然通风、加强管理,所有操作按照规范执行;在满足汽车性能检验的前提下,减少汽车怠速行驶,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
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钢材边角料、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涂料废物、其他废物、废油漆、检测废液、废活性炭、有机树脂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其他废物(HW49)、涂料废物(HW12)、废矿物油油(HW08)、废有机溶剂(HW06)、废有机树脂(HW13)、监测废液(HW49)、废活性炭(HW49)、废油漆(HW12)为危险废物,厂区内建设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01)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各类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④噪声
公司主要噪声主要为焊机、空压机、切割机、风机等。优先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工艺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高噪声设备如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置单独站房进行隔音消音处理。在采取各种减声降噪措施后,昼间和夜间各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丰泰自投建以来就秉承“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发展理念,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保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1)亚星客车
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于2011年9月14日获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1]174号)。该项目于2016年6月依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编制。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于2016年10月20日通过了扬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竣工验收(扬环验[2016]62号)。
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于2015年12月29日获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扬邗环审[2015]97号)。该项目于2016年8月15日通过了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的竣工环保验收。公司2022年已通过排污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号为:9132100356780558XF001R,有效期至2027年7月11日。
(2)厦门丰泰
环保部于2014年3月11日批复了厦门丰泰年产1500辆客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审[2014]40号)。环保部在其批文中明确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和完善部分设施,新建2号联合厂房、研发中心等,不新增占地”,在历次华东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中,也明确环保部对厦门丰泰项目的批复是对原市环保局批复项目的替代和覆盖;厦门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月18日批复了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500辆客车项目分阶段验收意见(厦环函[2016号]20号);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于2016年11月21日批复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研发(中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事宜的函中标示无需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9月厦门丰泰委托福建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年产1500辆容车项目阶段性(700辆)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防管理和快速有效处理,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亚星客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并于2023年12月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0)》和《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3.0)》备案。
厦门丰泰已于2018年12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2版,风险等级评估为一般风险等级。但随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公司内部各部门职责、应急人员调动、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等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12月组织人员重新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并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对企业现状进行了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一般风险等级。现形成《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报告》(2021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厦门丰泰均制定了相应的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1)亚星客车
检测指标包括:1、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油烟、颗粒物、SO
、 NOX、烟尘; 2、废水: COD、氨氮、 SS、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 pH、锌、镍; 3、厂界噪声: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其中,废气污染因子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废水污染因子pH、COD、氨氮、磷酸盐、总镍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其余污染因子监测均委托有相关业务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2)厦门丰泰
检测指标包括:1、废气: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2、废水:COD、氨氮、 总氮、总磷、石油类、 pH、五日生化需氧量;3、厂界噪声: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其中,废气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废水污染因子pH、COD、氨氮、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其余污染因子监测均委托有相关业务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的相关规定,公司官网中设置环保信息相关栏目板块,公示公司环境相关信息。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亚星客车已在喷漆废气排放口、烘干废气排放口安装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在线监测设施并安装联网并通过验收;完成VOCs全过程深度治理,并完成验收。
厦门丰泰涂装所有功能房(喷漆房、烘干房、调漆房、危废仓、喷烘一体房、清洗房、腻子房)废气管路合并,并在总管排口安装在线监测并完成联网。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62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利用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厂区及办公场所使用LED等节能型照明灯具;使用大量节能型高效设备等措施,极大降低了碳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为解决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下属公司与公司存在一定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针对山东重工实际控制的重汽集团下属企业与亚星客车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5年内,结合实际及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在处理过程中,将充分尊重和保障亚星客车中小股东利益,并获得亚星客车股东大会及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除上述与重汽集团下属企业存在的同业竞争及本公司另行披露的与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外,本公司将依法采取必要可行措施来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亚星客车发生同业竞争,充分尊重亚星客车的独立自主经营,不损害亚星客车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以上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亚星客车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10月23日 | 是 | 2025年10月23日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 | 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针对目前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自本承诺函出 | 2020年9月30日 | 是 | 2025年9月30日 | 是 |
星汽车有限公司) | 具之日起5年内,结合实际及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妥善解决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况。在处理过程中,将充分尊重和保障亚星客车中小股东利益,并在获得亚星客车股东大会及所有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机关、交易所同意后,积极推动实施;除上述同业竞争情况外,依法采取必要可行措施来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亚星客车发生同业竞争。充分尊重亚星客车的独立自主经营,不损害亚星客车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以上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亚星客车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20,000 | 38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汪军(1年)、鲁霞(1年)、张颖君(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180,000 |
保荐人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原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年限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规定期限,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5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亚星客车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86)。
2023年11月3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4 年,公司仍面临严峻的考验,公司将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危机,在稳定经营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收入规模的增长,力争扭亏为盈和净资产的转正,鉴于公司当前状况以及面临的压力,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海外市场,提升产品销量,优化订单质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效益、降本增效促发展”的管理方针,以解决重点难题为工作导向,加大成本管控,特别加强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通过严格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把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将强化和完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包括重点加强资金审批控制、完善内部会计稽核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和收支管理等;公司将合理运用法规及制度筹措资金,并提高现金周转率和回款速度、降低回款周期;将进一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结合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和客户财务状况等,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催收、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加速资金回笼以缓解资金压力。
4、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梳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
内控管理,并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3)苏10民终287号(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3870号):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曹县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1,800万元及违约金,二审终审判决,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曹县交运给付本公司1,800万元及违约金,执行中。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苏10民终283号(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3871号):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曹县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本金3885万元、利息666.90万元,合计4551.90万元,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曹县公交给付本公司货款3,885万元及利息666.90万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4,554.40万元,执行中。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2023)苏10民终714号(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6134号):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融智天骏”)和十堰市中沃万福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返还300台车辆,涉案金额4500万元,已二审终审判决,驳回本公司的全部诉请请求。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2021年11月25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2023-002、2023-006)、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2)苏1281民初9046号: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兴化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起诉支付3,828.60万元及利息,一审判决已生效,本公司为原告兴化公交公司采购的25台车辆更换零部件,并提供维修服务,履行中。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
(2023)苏10民终713号(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6259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起诉,诉请判令本公司支付拖欠货款9,554,256.92元、违约金及利息。法院受理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3年2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
后,本公司提起反诉要求安徽融智天骏赔偿买卖合同项下产品质量及售后原因造成的损失93,412.50元,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1.本公司给付安徽融智天骏货款9,308,376.9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792,513元;2. 安徽融智天骏赔偿本公司维修费93,412.50元。 | (公告编号:2023-021) |
(2022)粤民再545-556号(原案号:(2019)粤0310民初949-960号、(2021)粤03民终11510-11521号):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被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53,243,647.11元及利息,已终审判决,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支付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2,974,800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上述确定的舒城县万福的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发生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涉案总金额为6,046.72万及利息),本诉讼是其中之一,公司已全额计提损失。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11月2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1年5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12月1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
(2022)苏10民终4793号(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72号):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24,563,906.16元,已终审裁定,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购车款2300万元及利息。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3月17日披露的《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年4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
(2023)粤01民终21253号(原案号:(2022)粤0114民初13228号):本公司因委托合同纠纷被广州福展汽车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任剑民立即向福展公司归还委托代理合同款345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对任剑民的上述款项给付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福展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7月15日《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2023年12月20日《亚星客车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
(2023)苏1003民初1934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北京网智运通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本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812,027.46元及利息249,305.00元,已达成民事调解,本公司给付北京网智货款本金2,812,027.46元。已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2023)苏10民终2442号(原案号:(2023)苏1003民初1714号):本公司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被江苏奥特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本公司支付欠款9,252,828.51元及违约金,二审终审裁定,亚星客车撤回上诉。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2023年9月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
(2023)苏12民终4394号(原案号:(2023)苏1202民初965号):本公司因修理合同纠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 |
纷被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本公司给付春兰公司维修和配件费6,063,432.36元及利息,已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本公司给付春兰公司维修和配件费6,050,271.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2023年12月20日《亚星客车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
(2023)苏1003民初2318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曹县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所欠购车款本金1300万元、期内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一审判决已生效,曹县公交给付本公司购车款1300万元、利息74.10万元及违约金。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
(2022)苏1003民初9807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黑龙江省共祥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5,282,611.42元及违约金1,824,261.81元,已达成民事调解,黑龙共祥运输、王盼春尚欠本公司购车款本金4,622,800元及违约金将分期给付本公司,已执行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粤民再99号(原案号:(2019)粤0310民初962号、(2021)粤03民终1153号):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被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7,223,588.31元及利息,已终审判决,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支付浙商银行深圳分行7,142,000元,本公司对上述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发生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涉案总金额为6,046.72万及利息),本诉讼是其中之一,公司已全额计提损失。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11月2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2020年10月29日、2021年3月17日、2021年5月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2021-014、2021-045)、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
(2023)苏10民终2368号(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10373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起诉,诉请判令本公司无偿更换车辆和零部件,无偿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停运损失3,020,107.67元,已重审终审判决,本公司赔偿鸿泰公司80万元。已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11月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2022年8月25日、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025);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
(2022)苏10民终3829号(原案号:(2021)苏1003民初997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26,705,624.72元及违约金,二审终审判决,浩达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26,705,624.72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3月1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2022)苏1003民初10074(原案号:(2022)苏1003民初6624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汽车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14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已达成民事调解,济宁兖州分期给付尚欠本公司货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9月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3年5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款本金1200万元、律师服务费18,000元,合计12,018,000元。 | |
(2023)苏1003民初635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哈尔滨北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环客运公司”)、北环实业公司、张文江、徐国林、毛文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北环客运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3,637,354.9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一审判决已生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2023-110) |
(2023)苏1003民初631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哈尔滨北环实业有限公司、张文江、徐国林、毛文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给付本公司货款6,201,733.0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一审判决已生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
(2023)苏1003民初625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北环实业有限公司、张文江、哈尔滨亚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北环实业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21,683,17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一审判决已生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2023-110) |
(2023)苏1003民初628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北环实业有限公司、徐国林、哈尔滨亚星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北环实业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7,895,484.5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一审判决已生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2023-110) |
(2023)苏1003民初609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俞明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给付本公司货款3,514,405.3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已生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
(2023)苏1003民初621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东郊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本金3,141,480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判决被告哈尔滨东郊客运给付本公司货款3,141,480元和违约金。目前已申请强制执行,尚在执行中。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
(2023)苏1003民初613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哈尔滨市亿恒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俞明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被告亿恒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22,653,580.0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已上诉,待二审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
(2023)苏1003民初4539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长春万航客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所欠购车款本金16,720,600元和期内利息1,292,791.54元,合计18,013,391.54元,已达成民事调解,确认被告万航公司欠原告本公司购车款本金1,672.06 万元,期内利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
息1,292,791.54 元,合计18,013,391.54元,此款被告分期给付本公司。 | |
(2022)苏1003民初7108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都匀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货款23,682,912.75元及违约金,一审审理终结,本判决已生效。都匀公交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购车款23,682,912.75元及违约金,尚在执行中。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11月1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2023)苏1003民初5395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共祥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货款5,776,016.16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已达成民事调解,被告黑龙江省共祥运输有限公司按期付清本金5,586,111.09元。已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9月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2023)苏1003民初5403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赔偿本公司经济损失5400万元,一审判决安徽融智向本公司给付国家新能源财政补贴损失1950万元,尚在执行中。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年9月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2022)黑0102民初50457号:本公司、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亚星公司”)与原告哈尔滨市丰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达客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本公司向原告丰达客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569,017.83元。已上诉,待二审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
(2022)黑0102民初50458号:本公司、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原告哈尔滨市丰达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本公司、哈尔滨亚星公司向原告丰达客运公司返还购车款及赔偿各项支出费21,078,626元、赔偿营运损失2,846,555元,合计23,925,181元。已上诉,待二审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2022)黑0102民初50459号:本公司、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原告哈尔滨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本公司向原告浩达客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346,560元。已上诉,待二审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
(2022)黑0102民初50456号:本公司、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原告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本公司、哈尔滨亚星公司向原告浩达客运公司返还购车款及赔偿各项支出费23,886,474元、赔偿营运损失10,792,353元,合计34,678,827元。已上诉,待二审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2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4年1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2023)苏1003民初3313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彻底解决电池质量问题。已开庭待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8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2023)苏1003民初6494号:本公司因买卖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8月 |
合同纠纷起诉新疆元石益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给付所欠购车款本金3,627,720元及违约金,已达成民事调解,新疆元石分期偿还尚欠本公司购车款本金362.77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年9月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
(2023)苏1003民初6963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飞翼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货款4,412,657.48和违约金510,029.66元,合计4,922,687.14元,本公司撤回起诉,已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8月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年12月20日《亚星客车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 |
(2023)苏1003民初412号:本公司采购的被告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电池,因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户运营,本公司现诉请被告赔偿损失3,381.28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8月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
(2023)陕民申3221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西安旅商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再审,请求依法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书,将本案裁定再审或指令再审,审理终结,法院驳回西安旅商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已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
本公司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新增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204.61万元,共计16例。其中已撤诉及调解的案件5例,涉及金额为379.38万元。 公司作为原告案件5例,涉及金额为584.87万元,公司作为被告案件11例,涉及金额为619.74万元。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9月9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
本公司对公司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新增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29.10万元,共计4例。其中已调解结案的案件2例,涉及金额为137.33万元。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
(2023)苏1003民初9134号:本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西安旅商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西安旅商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购车款19.5万元及违约金暂计533,060.06元。西安旅商上诉,二审撤诉裁定,已履行完毕,结案。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2023年11月18日《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
(2023)鄂0202民初3364号:本公司向原告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车辆,因车辆故障给原告造成损失,因此原告现诉请判令本公司向其支付维修费31.32万元,诉请判令本公司赔偿停运损失117.1万元,并诉请本公司对原告部分车辆故障设备进行更换、安装。已立案受理,待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0月2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
(2023)豫0191民撤6号:本公司与被告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一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1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审判决驳回本公司的起诉,公司已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公告编号:2023-091)、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2023)苏1003民初10854号:本公司采购的被告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户运营。本公司诉请判令被告赔偿损失22,044,811.38元,待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18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
(2023)苏1003民初11334号:本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舒城县万福客运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货款714.2万元及逾期利息,已立案受理,待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25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
(2023)苏1003民初614号:本公司与被告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飞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明德、刘晓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飞驰公司给付本公司货款2,468,795.7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已上诉,待二审判决。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2023年12月14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2023年7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0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针对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对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分析研讨,严格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2、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厦门丰泰收到了《厦门市海沧应急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厦海应急告[2023]16号)处罚金额59000元。
2023年6月13日下午,厦门市海沧应急局现场检查发现:焊装车间10人无焊工证上岗作业;该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并参照《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年版;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9000元。
厦门市海沧应急局指导后,厦门丰泰立即进行了整改,加强培训,制定预防措施,并缴纳上述罚款。
上述安全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及重大违法的情形,不构成数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和2023年6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
公司与关联人在承租工业厂房及设备、采购、销售、融资租赁等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和2023年6月17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加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1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1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和2023年11月28日《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加公司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2月14日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和2023年12月15日《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分别提供借款33,000万元和3,000万元,共计36,000万元,上述委托贷款于2023年8月起陆续到期。 经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协商,拟对上述委托贷款36,00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利率不高于3.5%,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展期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承担。本次委托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担保。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9月11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7月1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2023年9月12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公司”)借款3,000万元。潍柴扬州公司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利率不高于3.45%,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本次委托贷款方式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担保。2023年11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11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2000000000.00 | 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他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 | 100,795,344.87 | 4,092,283,601.65 | 4,047,394,629.78 | 145,684,316.74 |
合计 | / | / | / | 100,795,344.87 | 4,092,283,601.65 | 4,047,394,629.78 | 145,684,316.74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1,400,000,000.00 | 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 800,375,468.00 | 170,000,000.00 | 450,624,137.00 | 519,751,331.00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 | 360,000,000.00 | 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 | 360,000,000.00 | - | - | 360,000,000.00 |
合计 | / | / | / | 1,160,375,468.00 | 170,000,000.00 | 450,624,137.00 | 879,751,331.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融资 | 1,400,000,000.00 | 519,751,331.00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贴现 | 200,000,000.00 | -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母公司 | 融资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设备 | 29,900,100.00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是 | 母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000,000 | 23.08 | -66,000,000 | -66,000,000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6,000,000 | 23.08 | -66,000,000 | -66,000,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20,000,000 | 76.92 | 66,000,000 | 66,000,000 | 286,000,000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00 | 76.92 | 66,000,000 | 66,000,000 | 286,000,000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86,000,000 | 100 | 0 | 0 | 286,0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2年1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31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6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2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毕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6,600万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6,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2,000 万股变更为 28,600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2023年8月22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司成功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6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08%;本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6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08%。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8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流通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66,000,000 | 66,000,000 | 0 | 0 | 向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 | 2023年8月28日 |
合计 | 66,000,000 | 66,000,000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2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966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 0 | 178,200,000 | 62.3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胡祖平 | -580,000 | 4,500,000 | 1.5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马宁 | 1,918,900 | 1,918,900 | 0.6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96,324 | 1,448,936 | 0.51 | 0 | 无 | 其他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 | 1,123,887 | 1,235,437 | 0.43 | 0 | 无 | 其他 | ||
俞兴根 | 129,600 | 1,050,682 | 0.3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0,218 | 1,032,222 | 0.36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68,951 | 929,624 | 0.33 | 0 | 无 | 其他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9,967 | 903,826 | 0.32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892,800 | 892,800 | 0.31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178,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200,000 | |||||
胡祖平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
马宁 | 1,91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8,9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48,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8,936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 | 1,235,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5,437 | |||||
俞兴根 | 1,050,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682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2,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2,222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929,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624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3,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903,826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8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92,8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合法、有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控股股东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马宁 | 新增 | - |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新增 | - | - | - | - |
杨秀春 | 退出 | - | - | - | - |
王婷 | 退出 | - | - | - | - |
蔡心怡 | 退出 | - | - | - | - |
孙金华 | 退出 | - | - | -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张锡强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1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 |
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谭旭光 |
成立日期 | 2009年6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和企业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燃机及其配套产品、工程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4.28%股权,通过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0.61%股权,通过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通过中通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1.07%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亚星客车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星客车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11金融工具”及“五、13应收账款”中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亚星客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69,950.86万元,坏账准备金额54,557.15万元,账面净额115,393.71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48.20%。由于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减值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亚星客车公司销售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
(2)获取亚星客车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检查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假设和计算过程,分析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结合应收账款的本期及期后的回款情况,客户的历史信用、客户的经营情况,公开渠道获取的客户及其行业经营发展情况等,分析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估计的合理性;
(4)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34收入”及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由于收入是亚星客车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收入确认的相关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公司收入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亚星客车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
(2)获取亚星客车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主要包括发货、付款与结算、换货与退货政策等;评价亚星客车公司收入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整车销售进行抽样细节测试,包括不限于销售合同、发货单、发票、出门证、收货确认单、报关单、提单、记账凭证、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
(4)选取样本对重要客户及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及本期发生额实施函证程序;
(5)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亚星客车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亚星客车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亚星客车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亚星客车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亚星客车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亚星客车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亚星客车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亚星客车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军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卢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颖君
2024年4月2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19,904,478.89 | 376,871,997.6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153,937,059.25 | 1,413,258,933.3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3,525,958.91 | 72,534,448.97 |
预付款项 | 七.8 | 17,167,735.26 | 27,241,415.8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5,044,701.19 | 79,830,894.8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97,141,231.37 | 204,523,552.79 |
合同资产 | 七.6 | 111,362,550.00 | 418,154,230.9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667,026.14 | 2,667,026.15 |
流动资产合计 | 2,200,750,741.01 | 2,595,082,500.4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129,000.00 | 1,129,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43,363,194.92 | 170,396,892.9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65,553.35 | 1,316,285.2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 | 27,418,622.99 |
无形资产 | 七.26 | 40,253,378.26 | 42,761,142.8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935,298.51 | 5,580,561.8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3,446,425.04 | 248,602,505.89 | |
资产总计 | 2,394,197,166.05 | 2,843,685,006.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54,163,869.32 | 447,103,424.0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31,075,535.16 | 345,640,508.59 |
应付账款 | 七.36 | 629,531,254.45 | 521,616,495.1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6,584,997.22 | 93,113,479.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3,919,826.31 | 27,077,458.09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721,402.37 | 38,987,123.2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42,646,636.03 | 197,852,786.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28,800,295.96 | 306,348,127.4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193,453.98 | 1,425,544.53 |
流动负债合计 | 2,040,637,270.80 | 1,979,164,947.0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38,613,396.00 | 511,761,839.9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18,613,247.85 | 121,728,599.5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7,226,643.85 | 633,490,439.50 | |
负债合计 | 2,497,863,914.65 | 2,612,655,386.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86,000,000.00 | 286,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10,814,370.17 | 610,814,370.1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9,275,174.81 | 8,065,307.34 |
盈余公积 | 七.59 | 42,566,226.78 | 42,566,226.7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26,220,556.71 | -789,156,372.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7,564,784.95 | 158,289,531.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73,898,036.35 | 72,740,088.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666,748.60 | 231,029,619.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94,197,166.05 | 2,843,685,006.32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1,864,134.63 | 311,517,469.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071,484,936.66 | 1,384,422,535.33 |
应收款项融资 | 13,525,958.91 | 72,534,448.97 | |
预付款项 | 9,014,364.49 | 26,692,544.2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89,010,872.16 | 93,720,738.2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69,307,977.28 | 143,673,579.05 | |
合同资产 | 111,362,550.00 | 418,154,230.93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66,666.66 | 2,666,666.6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8,237,460.79 | 2,453,382,212.4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33,595,900.00 | 133,595,9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29,000.00 | 1,129,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2,904,440.41 | 117,245,463.06 |
在建工程 | 1,765,553.35 | 1,047,568.1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 27,418,622.99 | |
无形资产 | 2,067,163.23 | 2,798,892.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35,298.51 | 5,580,561.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8,397,355.50 | 288,816,008.77 | |
资产总计 | 2,206,634,816.29 | 2,742,198,221.1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2,070,669.32 | 412,439,981.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31,075,535.16 | 345,640,508.59 | |
应付账款 | 569,077,002.40 | 513,866,770.9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2,043,256.42 | 87,835,705.07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31,502.75 | 14,595,136.50 | |
应交税费 | 20,891,190.52 | 38,137,599.12 | |
其他应付款 | 262,474,306.41 | 221,485,081.6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7,983,566.80 | 306,348,127.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93,453.98 | 1,425,544.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3,040,483.76 | 1,941,774,455.1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30,613,396.00 | 511,761,839.9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18,613,247.85 | 121,728,599.5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9,226,643.85 | 633,490,439.50 | |
负债合计 | 2,362,267,127.61 | 2,575,264,894.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6,000,000.00 | 286,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610,814,370.17 | 610,814,370.1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490,968.60 | 5,630,858.22 | |
盈余公积 | 42,566,226.78 | 42,566,226.78 | |
未分配利润 | -1,101,503,876.87 | -778,078,128.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632,311.32 | 166,933,326.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06,634,816.29 | 2,742,198,221.19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209,744,875.96 | 1,477,316,792.0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09,744,875.96 | 1,477,316,792.0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58,392,977.78 | 1,606,473,483.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48,412,804.53 | 1,351,452,507.8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40,202.80 | 2,750,271.8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70,650,520.64 | 117,381,750.72 |
管理费用 | 七.64 | 42,575,350.38 | 40,052,231.72 |
研发费用 | 七.65 | 86,641,308.20 | 75,656,815.12 |
财务费用 | 七.66 | 7,972,791.23 | 19,179,906.23 |
其中:利息费用 | 43,252,575.97 | 73,170,269.56 | |
利息收入 | 25,841,996.24 | 22,493,383.6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460,053.92 | 3,965,249.4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1,549,613.83 | -11,609,050.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2,081,725.43 | 1,513,666.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99.74 | 84,035.8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7,817,887.42 | -135,202,790.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379,381.33 | 66,120.0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0,796,650.72 | 58,568,279.9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6,235,156.81 | -193,704,950.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6.52 | -335,954.9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6,235,223.33 | -193,368,995.6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6,235,223.33 | -193,368,995.6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064,184.08 | -196,086,405.6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960.75 | 2,717,410.0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6,235,223.33 | -193,368,995.6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7,064,184.08 | -196,086,405.6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28,960.75 | 2,717,410.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7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0.71 |
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80,953,991.32 | 1,090,807,912.5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852,914,254.82 | 1,016,591,527.97 |
税金及附加 | 862,047.82 | 1,532,009.24 | |
销售费用 | 165,648,450.87 | 108,887,464.14 | |
管理费用 | 33,255,946.96 | 27,778,560.14 | |
研发费用 | 69,394,591.43 | 50,283,542.62 | |
财务费用 | 8,678,952.35 | 19,638,953.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714,124.63 | 70,731,541.34 | |
利息收入 | 25,235,448.69 | 22,313,766.13 | |
加:其他收益 | 3,358,257.86 | 1,702,870.5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019,938.06 | -11,203,320.2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507,242.42 | 2,488,778.2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9.74 | 84,035.8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4,967,675.81 | -140,831,781.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273,743.80 | 66,120.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731,816.27 | 58,216,978.4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3,425,748.28 | -198,982,639.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3,425,748.28 | -198,982,639.4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3,425,748.28 | -198,982,639.4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3,425,748.28 | -198,982,639.4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7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3 | -0.72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32,884,674.12 | 1,729,243,827.1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009,402.94 | 35,358,779.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9,104,146.72 | 8,700,564.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6,998,223.78 | 1,773,303,170.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2,404,592.91 | 1,046,098,500.4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6,262,149.47 | 183,122,231.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64,759.19 | 1,754,912.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80,309,560.84 | 249,890,456.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1,041,062.41 | 1,480,866,101.1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57,161.37 | 292,437,069.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71,863.41 | 4,132,003.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71,863.41 | 4,132,003.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30,863.41 | -4,132,003.3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5,74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4,500,000.00 | 839,031,643.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4,500,000.00 | 1,174,771,643.8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78,679,541.01 | 1,492,564,630.0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529,250.67 | 72,474,025.7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2,072,080.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1,208,791.68 | 1,597,110,735.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708,791.68 | -422,339,092.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17,867.85 | 9,430,538.9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835,374.13 | -124,603,486.9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9,764,081.27 | 294,367,568.1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599,455.40 | 169,764,081.27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6,770,827.12 | 1,343,969,540.9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009,402.94 | 35,358,779.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87,306.16 | 5,975,460.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7,967,536.22 | 1,385,303,780.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4,383,804.63 | 778,165,898.17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7,226,473.47 | 128,561,237.8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531,330.12 | 539,259.5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860,665.04 | 239,588,317.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0,002,273.26 | 1,146,854,713.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965,262.96 | 238,449,067.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3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22,712.22 | 2,757,619.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2,712.22 | 2,757,619.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9,412.22 | -2,757,619.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5,74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0 | 707,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000,000.00 | 1,043,69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0,574,137.00 | 1,327,762,609.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912,744.16 | 70,008,178.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72,080.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1,486,881.16 | 1,429,842,867.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486,881.16 | -386,152,867.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64,483.89 | 6,572,833.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5,853,453.47 | -143,888,585.9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4,705,657.67 | 248,594,243.6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559,111.14 | 104,705,657.67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6,000,000.00 | 610,814,370.17 | 8,065,307.34 | 42,566,226.78 | -789,156,372.63 | 0.00 | 158,289,531.66 | 72,740,088.10 | 231,029,619.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6,000,000.00 | 610,814,370.17 | 8,065,307.34 | 42,566,226.78 | -789,156,372.63 | 0.00 | 158,289,531.66 | 72,740,088.10 | 231,029,619.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9,867.47 | -337,064,184.08 | 0.00 | -335,854,316.61 | 1,157,948.25 | -334,696,368.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7,064,184.08 | -337,064,184.08 | 828,960.75 | -336,235,223.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209,867.47 | 1,209,867.47 | 328,987.50 | 1,538,854.97 | |||||||||||
1.本期提取 | 4,802,349.41 | 4,802,349.41 | 1,014,251.50 | 5,816,600.91 | |||||||||||
2.本期使用 | 3,592,481.94 | 3,592,481.94 | 685,264.00 | 4,277,745.94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6,000,000.00 | - | - | - | 610,814,370.17 | - | - | 9,275,174.81 | 42,566,226.78 | - | -1,126,220,556.71 | - | -177,564,784.95 | 73,898,036.35 | -103,666,748.6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0,000,000.00 | 342,093,992.81 | 8,251,410.82 | 42,566,226.78 | -593,069,967.03 | 19,841,663.38 | 69,980,125.82 | 89,821,789.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0,000,000.00 | 342,093,992.81 | 8,251,410.82 | 42,566,226.78 | -593,069,967.03 | 19,841,663.38 | 69,980,125.82 | 89,821,789.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000,000.00 | 268,720,377.36 | -186,103.48 | -196,086,405.60 | 138,447,868.28 | 2,759,962.28 | 141,207,830.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6,086,405.60 | -196,086,405.60 | 2,717,410.00 | -193,368,995.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000,000.00 | 268,720,377.36 | 334,720,377.36 | 334,720,377.3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000,000.00 | 268,720,377.36 | 334,720,377.36 | 334,720,377.3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6,103.48 | -186,103.48 | 42,552.28 | -143,551.20 | |||||||||||
1.本期提取 | 3,144,709.61 | 3,144,709.61 | 689,616.79 | 3,834,326.40 | |||||||||||
2.本期使用 | 3,330,813.09 | 3,330,813.09 | 647,064.51 | 3,977,877.6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6,000,000.00 | 610,814,370.17 | 8,065,307.34 | 42,566,226.78 | -789,156,372.63 | 158,289,531.66 | 72,740,088.10 | 231,029,619.76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6,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610,814,370.17 | 0.00 | 0.00 | 5,630,858.22 | 42,566,226.78 | -778,078,128.59 | 166,933,326.5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6,000,000.00 | - | - | - | 610,814,370.17 | - | - | 5,630,858.22 | 42,566,226.78 | -778,078,128.59 | 166,933,326.5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860,110.38 | - | -323,425,748.28 | -322,565,637.9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3,425,748.28 | -323,425,748.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60,110.38 | - | - | 860,110.38 | |||||||
1.本期提取 | 3,724,066.35 | 3,724,066.35 | |||||||||
2.本期使用 | 2,863,955.97 | 2,863,955.97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6,000,000.00 | - | - | - | 610,814,370.17 | - | - | 6,490,968.60 | 42,566,226.78 | -1,101,503,876.87 | -155,632,311.3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0,000,000.00 | 342,093,992.81 | 5,862,200.39 | 42,566,226.78 | -579,095,489.19 | 31,426,930.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0,000,000.00 | 342,093,992.81 | 5,862,200.39 | 42,566,226.78 | -579,095,489.19 | 31,426,930.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000,000.00 | 268,720,377.36 | -231,342.17 | -198,982,639.40 | 135,506,395.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8,982,639.40 | -198,982,639.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000,000.00 | 268,720,377.36 | 334,720,377.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6,000,000.00 | 268,720,377.36 | 334,720,377.3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31,342.17 | -231,342.17 | |||||||||
1.本期提取 | 2,411,556.04 | 2,411,556.04 | |||||||||
2.本期使用 | 2,642,898.21 | 2,642,898.2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6,000,000.00 | 610,814,370.17 | 5,630,858.22 | 42,566,226.78 | -778,078,128.59 | 166,933,326.58 |
公司负责人:胡海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菊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玉霞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8)122号文批准,由江苏亚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亚星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扬州江扬船舶集团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冶金机械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7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8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并于199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8,600万股,注册资本为28,600.00万元,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汽车产业园潍柴大道2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海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03903783L。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机械制造行业下的汽车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客车、特种车、农用车和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进出口及维修服务。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汽车制造销售。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及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16万以上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500万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
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五、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五、19(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单独列报。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的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权益工具:
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逾期账龄组合 | 以应收账款是否超信用期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无风险应收款组合 | 附信用证保证的出口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应收账款 | 以应收账款是否超信用期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风险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3)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产成品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物盘点。。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本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
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营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在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并在附注披露终止经营的影响。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六、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
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五、7、(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5年 | 5% | 2.11%-11.8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5年 | 5% | 3.80%-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5% | 9.50%-23.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44.58 | 0 | 2.24 |
计算机软件 | 5-10 | 0 | 20.00-10.00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在半年和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2)设定受益义务的利息费用;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导致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1)和(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五、23“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时,需要向客户支付对价的,将支付的对价冲减销售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④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三、28“预计负债”进行
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代理人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两部分。A、国内销售内销收入确认时点是客户验车并获取客户签收单据后确认。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交车地点及交车方式等相关条款,公司的国内销售收入确认包括两类:
①客户自行提车:客户来厂验车,验收合格后在验车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根据合同及入库车辆信息等情况,开具发车提单,然后根据发车单开具发票及出门证。财务部按照复核流程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②送车:公司与送车公司签订送车协议,由送车公司协助送车到客户要求的地点,客户检验收车。送车公司将客户签收的送车回单交还公司,公司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B、国外销售
海外营销公司业务员根据客户订单通知仓库出货,并打印形式发票,由送车公司将车送至码头,单证员核对形式发票和相关资料后,安排相关出口程序。
国外销售结算方式通常是FOB或者CIF(主要为FOB),公司在收到提单时确认销售。
FOB结算时,按照合同金额冲减佣金后确认收入;CIF按照到岸价减除海运保险佣金等费用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判断依据
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厂房及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不适用 | 0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商品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抵扣购进货物进项税后的差额缴纳 | 13% |
消费税 | 6米以下客车按销售额的5% | 6米以下客车按销售额的5%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税额 | 15%、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 |
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复审通过,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7690,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3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经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批准通过,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5100288,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3年度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之子公司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率减按5%,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5,971.41 |
银行存款 | 169,894,496.39 | 71,602,728.45 |
其他货币资金 | 204,325,665.76 | 204,467,952.8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45,684,316.74 | 100,795,344.87 |
合计 | 519,904,478.89 | 376,871,997.6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其他说明其他货币资金按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1,745,045.18 | 203,907,981.69 |
保函保证金 | 2,518,500.00 | 498,000.00 |
其他 | 62,120.58 | 61,971.20 |
合计 | 204,325,665.76 | 204,467,952.89 |
注1:期末银行存款中被冻结无法正常使用的金额为6,979,357.73元;注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0,829,705.60 | 356,865,243.25 |
1年以内小计 | 210,829,705.60 | 356,865,243.25 |
1至2年 | 180,585,499.80 | 175,389,259.78 |
2至3年 | 175,365,789.64 | 134,719,893.99 |
3年以上 | 349,857,461.52 | 246,463,945.77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782,870,148.50 | 925,999,440.89 |
合计 | 1,699,508,605.06 | 1,839,437,783.68 |
减:坏账准备 | 545,571,545.81 | 426,178,850.35 |
计提坏账后合计 | 1,153,937,059.25 | 1,413,258,933.3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3,774,279.43 | 45.53 | 375,046,042.53 | 48.47 | 398,728,236.90 | 557,491,401.93 | 30.31 | 227,828,566.33 | 40.87 | 329,662,835.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5,734,325.63 | 54.47 | 170,525,503.28 | 18.42 | 755,208,822.35 | 1,281,946,381.75 | 69.69 | 198,350,284.02 | 15.47 | 1,083,596,097.73 |
其中: |
(1)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45,169,673.87 | 49.73 | 170,525,503.28 | 20.18 | 674,644,170.59 | 1,281,946,381.75 | 69.69 | 198,350,284.02 | 15.47 | 1,083,596,097.73 |
(2)按其他信用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 80,564,651.76 | 4.74 | - | - | 80,564,651.76 | |||||
合计 | 1,699,508,605.06 | / | 545,571,545.81 | / | 1,153,937,059.25 | 1,839,437,783.68 | / | 426,178,850.35 | / | 1,413,258,933.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15,783,213.63 | 29,604,335.77 | 25.57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 | 78,495,090.61 | 15,699,018.12 | 2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 | 69,696,251.70 | 62,726,626.53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四 | 68,260,000.00 | 682,600.00 | 1.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五 | 68,260,000.00 | 682,600.00 | 1.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六 | 39,064,635.00 | 35,158,171.5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七 | 38,985,000.00 | 3,135,090.75 | 8.04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八 | 33,535,634.23 | 33,535,634.23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九 | 26,413,745.62 | 23,772,371.06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 | 22,909,168.47 | 9,163,667.39 | 4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一 | 19,645,600.00 | 17,681,040.0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二 | 17,230,000.00 | 10,930,000.00 | 63.44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三 | 15,758,502.32 | 14,182,652.09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四 | 14,362,995.00 | 12,926,695.5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五 | 13,846,664.73 | 10,846,664.73 | 78.33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六 | 11,000,000.00 | 7,700,000.00 | 7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七 | 9,861,567.42 | 4,930,783.71 | 5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八 | 9,286,786.63 | 6,483,873.15 | 69.82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九 | 8,971,691.77 | 8,971,691.77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 | 8,108,762.93 | 7,297,886.64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一 | 7,573,149.56 | 4,543,889.74 | 6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二 | 7,266,203.91 | 368,210.76 | 5.07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三 | 6,930,000.00 | 2,772,000.00 | 4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四 | 5,000,000.00 | 1,000,000.00 | 2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五 | 4,689,028.00 | 4,689,028.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六 | 4,590,000.00 | 4,590,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七 | 4,492,400.70 | 1,280,521.95 | 28.5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八 | 4,000,000.00 | 3,200,000.00 | 8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九 | 3,550,000.00 | 1,775,000.00 | 5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 | 3,200,000.00 | 3,200,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一 | 2,924,000.00 | 2,631,600.0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二 | 2,918,922.75 | 2,918,922.75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三 | 2,872,700.00 | 1,672,700.00 | 58.23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四 | 2,565,000.00 | 2,565,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五 | 2,134,371.65 | 2,134,371.65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六 | 1,695,371.30 | 1,695,371.3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七 | 1,302,904.00 | 1,302,904.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八 | 1,292,400.00 | 1,292,4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九 | 1,240,500.00 | 1,240,5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四十 | 1,142,000.00 | 1,142,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四十一 | 1,100,702.29 | 1,100,702.29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四十二 | 1,068,000.00 | 1,068,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其他客户 | 10,751,315.21 | 10,751,517.16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合计 | 773,774,279.43 | 375,046,042.53 | 48.4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469,988,705.95 | 24,795,438.80 | 5.28 |
逾期1年内 | 185,669,394.75 | 21,069,370.21 | 11.35 |
逾期1-2年 | 72,168,568.94 | 21,445,112.97 | 29.72 |
逾期2-3年 | 32,707,475.03 | 18,580,052.10 | 56.81 |
逾期3年以上 | 84,635,529.20 | 84,635,529.20 | 100.00 |
合计 | 845,169,673.87 | 170,525,503.28 | 20.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2)按其他信用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开具信用证应收账款 | 80,564,651.76 | ||
合计 | 80,564,651.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26,178,850.35 | 129,012,695.46 | - | 9,620,000.00 | 545,571,545.81 | |
合计 | 426,178,850.35 | 129,012,695.46 | 9,620,000.00 | 545,571,545.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620,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9,620,000.00 |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与债务人多次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否 |
合计 | / | 9,620,00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85,715,254.47 | - | 185,715,254.47 | 10.06 | 10,274,547.78 |
客户2 | 115,783,213.63 | - | 115,783,213.63 | 6.27 | 29,604,335.77 |
客户3 | 104,173,136.95 | - | 104,173,136.95 | 5.65 | 10,835,706.81 |
客户4 | 82,740,000.00 | - | 82,740,000.00 | 4.48 | 16,007,401.51 |
客户5 | 78,495,090.61 | - | 78,495,090.61 | 4.25 | 15,699,018.12 |
合计 | 566,906,695.66 | - | 566,906,695.66 | 30.71 | 82,421,009.99 |
注: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566,906,695.66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30.7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汇总金额82,421,009.99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与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为1,808,029,136.20元,用于办理借款余额452,981,331元。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国家财政补贴 | 145,837,189.40 | 34,474,639.40 | 111,362,550.00 | 443,367,611.50 | 25,213,380.57 | 418,154,230.93 |
合计 | 145,837,189.40 | 34,474,639.40 | 111,362,550.00 | 443,367,611.50 | 25,213,380.57 | 418,154,230.9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5,837,189.40 | 100 | 34,474,639.40 | 23.64 | 111,362,550.00 | 443,367,611.50 | 100 | 25,213,380.57 | 5.69 | 418,154,230.93 |
其中: |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145,837,189.40 | 100 | 34,474,639.40 | 23.64 | 111,362,550.00 | 443,367,611.50 | 100 | 25,213,380.57 | 5.69 | 418,154,230.93 |
合计 | 145,837,189.40 | / | 34,474,639.40 | / | 111,362,550.00 | 443,367,611.50 | / | 25,213,380.57 | / | 418,154,230.9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145,837,189.40 | 34,474,639.40 | 23.64 | 预计信用损失 |
合计 | 145,837,189.40 | 34,474,639.40 | 23.6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新能源国家财政补贴 | 9,261,258.83 | |||
合计 | 9,261,258.8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525,958.91 | 72,534,448.97 |
合计 | 13,525,958.91 | 72,534,448.9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03,921.90 |
合计 | 13,303,921.9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88,390,378.80 | |
合计 | 88,390,378.8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511,786.25 | 84.53 | 25,661,555.66 | 94.20 |
1至2年 | 1,506,860.18 | 8.78 | 276,334.39 | 1.02 |
2至3年 | 247,012.76 | 1.44 | 371,032.73 | 1.36 |
3年以上 | 902,076.07 | 5.25 | 932,493.05 | 3.42 |
合计 | 17,167,735.26 | 100.00 | 27,241,415.8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2,325,112.88 | 13.54 |
供应商二 | 1,703,927.64 | 9.93 |
供应商三 | 1,510,893.63 | 8.80 |
供应商四 | 1,255,356.63 | 7.31 |
供应商五 | 1,201,121.54 | 7.00 |
合计 | 7,996,412.32 | 4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5,044,701.19 | 79,830,894.81 |
合计 | 85,044,701.19 | 79,830,894.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51,427,773.51 | 28,995,287.03 |
1年以内小计 | 51,427,773.51 | 28,995,287.03 |
1至2年 | 6,128,170.97 | 27,717,992.70 |
2至3年 | 20,242,974.56 | 12,966,564.5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563,638.86 | 14,853,883.89 |
4至5年 | 12,449,331.97 | 7,307,278.40 |
5年以上 | 33,894,853.51 | 32,115,012.05 |
合计 | 131,706,743.38 | 123,956,018.63 |
减:坏账准备 | 46,662,042.19 | 44,125,123.82 |
计提坏账后合计 | 85,044,701.19 | 79,830,894.8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0,006,463.68 | 10,765,689.10 |
托管到期难以收回的国债投资 | 8,756,775.16 | 8,756,775.16 |
保证金及押金 | 26,421,544.00 | 30,380,697.00 |
动能及加工费 | 17,689,097.36 | 24,683,789.02 |
应返还的所得税 | 3,975,511.75 | 3,975,511.75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0,151,870.39 | 16,324,228.62 |
税金往来 | - | 641,495.33 |
其他 | 34,705,481.04 | 28,427,832.65 |
合计 | 131,706,743.38 | 123,956,018.63 |
减:坏账准备 | 46,662,042.19 | 44,125,123.82 |
计提坏账后合计 | 85,044,701.19 | 79,830,894.8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377,740.36 | 13,747,383.46 | 44,125,123.8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4,895,050.09 | 4,895,050.09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36,918.37 | 2,536,918.3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2,914,658.73 | 13,747,383.46 | 46,662,042.1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第一阶段 | 30,377,740.36 | 2,536,918.37 | -4,895,050.09 | 28,019,608.64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第二阶段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第三阶段 | 13,747,383.46 | 4,895,050.09 | 18,642,433.55 | |||
合计 | 44,125,123.82 | 2,536,918.37 | 46,662,042.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1,416,094.00 | 16.26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五年以内 | 1,223,044.13 |
客户二 | 18,617,197.77 | 14.14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五年以内18,484,868.77;五年以上132,329.00 | 1,487,593.51 |
客户三 | 15,927,030.39 | 12.09 | 动能费及其他 | 三年以内 | 909,571.14 |
客户四 | 9,763,102.66 | 7.41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三年以内 | 3,732,005.45 |
客户五 | 8,756,775.16 | 6.65 | 托管到期难以收回的国债投资 | 五年以上 | 8,756,775.16 |
合计 | 74,480,199.98 | 56.55 | / | / | 16,108,989.3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7,618,950.68 | 11,825,174.74 | 125,793,775.94 | 128,895,280.79 | 12,941,690.75 | 115,953,590.04 |
在产品 | 124,270,228.76 | 5,771,259.54 | 118,498,969.22 | 44,872,468.92 | 3,450,681.86 | 41,421,787.06 |
库存商品 | 59,312,110.07 | 7,025,727.53 | 52,286,382.54 | 62,143,359.57 | 15,621,961.40 | 46,521,398.17 |
周转材料 | 562,103.67 | 562,103.67 | 626,777.52 | 626,777.5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21,763,393.18 | 24,622,161.81 | 297,141,231.37 | 236,537,886.80 | 32,014,334.01 | 204,523,552.7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2,941,690.75 | 1,995,927.95 | 3,112,443.96 | 11,825,174.74 | ||
在产品 | 3,450,681.86 | 6,705,169.09 | 4,384,591.41 | 5,771,259.54 | ||
库存商品 | 15,621,961.40 | 4,266,360.52 | 12,862,594.39 | 7,025,727.53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2,014,334.01 | 12,967,457.56 | - | 20,359,629.76 | - | 24,622,161.8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末余额的比例(%) |
原材料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无 | 0.00 |
在产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无 | 0.00 |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无 | 0.00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359.48 | 359.48 |
待摊费用 | 2,666,666.66 | 2,666,666.67 |
合计 | 2,667,026.14 | 2,667,026.15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收益的原因 | |||||||||||
扬州市华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原名:邗江华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1,129,000.00 | 1,129,000.00 | |||||||||
合计 | 1,129,000.00 | 1,129,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3,363,194.92 | 170,396,892.9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43,363,194.92 | 170,396,892.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903,796.06 | 256,598,728.78 | 7,672,033.75 | 28,977,180.18 | 1,445,085.37 | 368,596,824.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3,012.60 | 1,754,320.25 | 324,608.64 | 2,079,960.05 | - | 4,631,901.54 |
(1)购置 | - | 106,532.61 | 84,360.85 | 259,896.20 | - | 450,789.66 |
(2)在建工程转入 | 473,012.60 | 1,647,787.64 | 240,247.79 | 1,818,568.97 | - | 4,179,617.00 |
(3)其他增加 | - | - | - | 1,494.88 | - | 1,494.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9,282.05 | 487,365.50 | 2,286,555.15 | - | 2,783,202.70 |
(1)处置或报废 | - | 9,282.05 | 487,365.50 | 2,286,555.15 | - | 2,783,202.70 |
4.期末余额 | 74,376,808.66 | 258,343,766.98 | 7,509,276.89 | 28,770,585.08 | 1,445,085.37 | 370,445,522.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698,282.58 | 147,213,380.34 | 4,754,518.34 | 17,581,235.21 | 1,265,882.55 | 197,513,299.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1,642.06 | 16,096,260.36 | 545,676.42 | 2,360,976.37 | 64,793.18 | 21,579,348.39 |
(1)计提 | 2,511,642.06 | 16,096,260.36 | 545,676.42 | 2,359,481.49 | 64,793.18 | 21,577,853.51 |
(2)其他增加 | - | - | - | 1,494.88 | - | 1,494.8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817.94 | 381,374.05 | 2,159,768.62 | - | 2,549,960.61 |
(1)处置或报废 | - | 8,817.94 | 381,374.05 | 2,159,768.62 | - | 2,549,960.61 |
4.期末余额 | 29,209,924.64 | 163,300,822.76 | 4,918,820.71 | 17,782,442.96 | 1,330,675.73 | 216,542,686.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686,632.22 | - | - | - | 686,632.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48,579.18 | 36,668.36 | 267,761.50 | 9,853,009.04 | ||
(1)计提 | 9,548,579.18 | 36,668.36 | 267,761.50 | 9,853,009.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 10,235,211.40 | 36,668.36 | 267,761.50 | - | 10,539,641.26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166,884.02 | 84,807,732.82 | 2,553,787.82 | 10,720,380.62 | 114,409.64 | 143,363,194.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205,513.48 | 108,698,716.22 | 2,917,515.41 | 11,395,944.97 | 179,202.82 | 170,396,892.9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固定资产 | 98,220,009.72 | 87,680,368.46 | 10,539,641.24 | 成本法 | 经济性贬值率 | 资产组设计生产能力及实际生产能力 |
合计 | 98,220,009.72 | 87,680,368.46 | 10,539,641.24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65,553.35 | 1,316,285.25 |
工程物资 |
合计 | 1,765,553.35 | 1,316,285.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765,553.35 | 1,765,553.35 | 1,047,568.15 | 1,047,568.15 | ||
外墙改造工程 | 268,717.10 | 268,717.10 | ||||
合计 | 1,765,553.35 | 1,765,553.35 | 1,316,285.25 | 1,316,285.2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网络、监控、存储信息化改造 | 720,000.00 | 637,168.15 | - | 637,168.15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瓦楞板辊压设备 | 238,000.00 | 71,400.00 | 210,619.48 | 282,019.48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六柱举升机 | 167,000.00 | 100,200.00 | 147,787.62 | 247,987.62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设计之星升级 | 388,000.00 | - | 287,610.62 | - | 287,610.62 | 83.76% | 83.76%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PN检测分析设备 | 726,000.00 | - | 642,477.88 | 642,477.88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电泳移动辅助阳极 | 180,000.00 | 54,000.00 | 159,292.04 | 213,292.04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存储设备及光交换机 | 346,000.00 | - | 306,194.70 | 306,194.70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4套Systemweaver软件(Platformlicense永久版) | 320,000.00 | - | 198,230.09 | - | 198,230.09 | 70.00% | 7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轮胎拧紧机 | 176,000.00 | 52,800.00 | 155,752.22 | 208,552.22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CATIA集成 | 476,000.00 | - | 141,592.92 | - | 141,592.92 | 33.61% | 33.61%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数控折弯设备天水锻压 | 327,000.00 | - | 173,628.32 | - | 173,628.32 | 60.00% | 6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紫光软件MES系统 | 659,500.00 | - | 583,628.32 | 583,628.32 | -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检测线设备 | 318,000.00 | - | 281,415.93 | - | 281,415.93 | 100.00% | 6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一体化点焊机及附属设备 | 220,000.00 | - | 132,000.00 | - | 132,000.00 | 60.00% | 6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线束自制生产线相关设备 | 315,000.00 | - | 189,000.00 | - | 189,000.00 | 60.00% | 6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激光切管设备及附件 | 550,000.00 | - | 330,000.00 | - | 330,000.00 | 60.00% | 6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外墙改造工程 | 473,012.60 | 268717.1 | 204,295.50 | 473012.6 | 100.00% | 100.00% | 自筹资金及借款 | |||||
合计 | 6,599,512.60 | 1,184,285.25 | 4,143,525.64 | 3,594,333.01 | 0.00 | 1,733,477.8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771,039.18 | 13,198,209.44 | 81,969,24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286.38 | 29,116.95 | 149,403.33 |
4.期末余额 | 68,650,752.80 | 13,169,092.49 | 81,819,845.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5,884,431.02 | 8,666,194.61 | 54,550,625.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766,321.78 | 4,502,897.88 | 27,269,219.66 |
(1)计提 | 22,766,321.78 | 4,502,897.88 | 27,269,219.6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8,650,752.80 | 13,169,092.49 | 81,819,845.2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886,608.16 | 4,532,014.83 | 27,418,622.9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1,154,008.34 | 50,735.00 | - | 15,333,839.09 | 66,538,582.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1,154,008.34 | 50,735.00 | - | 15,333,839.09 | 66,538,582.4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555,313.61 | 41,007.35 | - | 11,181,118.59 | 23,777,439.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2,618.52 | 2,479.83 | - | 1,332,666.27 | 2,507,764.62 |
(1)计提 | 1,172,618.52 | 2,479.83 | - | 1,332,666.27 | 2,507,764.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727,932.13 | 43,487.18 | - | 12,513,784.86 | 26,285,204.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426,076.21 | 7,247.82 | - | 2,820,054.23 | 40,253,378.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598,694.73 | 9,727.65 | - | 4,152,720.50 | 42,761,142.8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3,800,310.04 | 3,800,310.04 | ||||
合计 | 3,800,310.04 | 3,800,310.04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3,800,310.04 | 3,800,310.04 | ||||
合计 | 3,800,310.04 | 3,800,310.04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装模具 | 5,580,561.87 | 4,224,310.71 | 2,869,574.07 | 6,935,298.51 | |
合计 | 5,580,561.87 | 4,224,310.71 | 2,869,574.07 | 6,935,298.51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11,305,023.49 | 211,305,023.49 | 质押 | 保证金及账户冻结 | 207,107,916.35 | 207,107,916.35 | 保证金及账户冻结等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303,921.90 | 13,303,921.90 | 质押 | 质押办理票据 | 13,317,981.29 | 13,317,981.29 | 质押办理票据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1,808,029,136.20 | 1,808,029,136.20 | 质押 | 质押办理借款 | 2,183,471,390.73 | 2,183,471,390.73 | 质押办理借款和票据 | |
长期股权投资 | 83,275,900.00 | 83,275,900.00 | 质押 | 质押办理借款 | 83,275,900.00 | 83,275,900.00 | 质押办理借款 | |
合计 | 2,115,913,981.59 | 2,115,913,981.59 | / | / | 2,487,173,188.37 | 2,487,173,188.37 | / | / |
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与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为1,808,029,136.20元,用于办理借款余额452,981,331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1,645,995.00 | 31,950,000.00 |
抵押借款 | - | |
保证借款 | - | |
信用借款 | 22,000,000.00 | 54,475,458.48 |
委托贷款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517,874.32 | 677,965.58 |
合计 | 454,163,869.32 | 447,103,424.0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短期质押贷款71,645,995.00元注2:公司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短期委托贷款360,000,000.00元,委托人为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6,681,163.18 | 48,08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294,394,371.98 | 297,560,508.59 |
合计 | 331,075,535.16 | 345,640,508.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628,117,940.49 | 518,153,944.01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413,313.96 | 3,462,551.16 |
合计 | 629,531,254.45 | 521,616,495.1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32,336,847.76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二 | 14,948,571.47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三 | 12,533,372.00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四 | 10,994,746.41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五 | 10,507,955.74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六 | 10,195,655.32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七 | 9,589,478.65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01,106,627.3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06,584,997.22 | 93,113,479.66 |
合计 | 106,584,997.22 | 93,113,479.6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5,687,184.63 | 154,962,702.17 | 158,173,501.28 | 22,476,385.5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90,273.46 | 14,341,051.48 | 14,464,452.15 | 1,266,872.79 |
三、辞退福利 | 993,944.89 | 817,376.89 | 176,568.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077,458.09 | 170,297,698.54 | 173,455,330.32 | 23,919,826.3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495,841.93 | 126,978,957.54 | 131,200,094.82 | 10,274,704.65 |
二、职工福利费 | 8,921,856.35 | 8,663,794.35 | 258,062.00 |
三、社会保险费 | 962,706.58 | 7,341,301.59 | 7,428,812.74 | 875,195.4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07,189.65 | 6,926,982.91 | 7,013,891.72 | 820,280.84 |
工伤保险费 | 55,516.93 | 414,318.68 | 414,921.02 | 54,914.59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57,399.38 | 8,659,939.00 | 8,648,799.76 | 1,068,538.6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171,236.74 | 3,060,647.69 | 2,231,999.61 | 9,999,884.8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5,687,184.63 | 154,962,702.17 | 158,173,501.28 | 22,476,385.5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28,102.26 | 13,892,009.12 | 14,010,966.12 | 1,209,145.26 |
2、失业保险费 | 62,171.20 | 449,042.36 | 453,486.03 | 57,727.5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390,273.46 | 14,341,051.48 | 14,464,452.15 | 1,266,872.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600,809.24 | 29,056,384.48 |
消费税 | 842,320.58 | 842,320.58 |
营业税 | - | |
企业所得税 | 2,609,073.96 | 2,609,206.16 |
个人所得税 | 395,030.69 | 385,553.4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76,811.07 | 2,921,696.91 |
教育费附加 | 1,413,856.25 | 1,857,338.17 |
房产税 | 697,572.57 | 697,572.55 |
土地使用税 | 154,979.14 | 154,979.12 |
印花税 | 530,948.87 | 462,071.84 |
合计 | 21,721,402.37 | 38,987,123.25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42,646,636.03 | 197,852,786.26 |
合计 | 242,646,636.03 | 197,852,786.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费 | 63,918,030.59 | 32,044,814.00 |
应付促销营业费及市场开拓费 | 11,417,125.39 | 23,817,253.58 |
应付运保佣及港口费 | 25,842,304.61 | 28,816,567.27 |
应付三包费用 | 19,027,363.00 | 13,601,803.73 |
应付合作开发技术使用费 | 1,497,262.76 | 6,493,052.76 |
应付外部加工费 | 8,521,885.55 | 9,307,928.51 |
应付保证金 | 10,032,416.91 | 9,917,439.21 |
应付供应商款 | 7,336,611.19 | 13,505,960.24 |
其他 | 95,053,636.03 | 60,347,966.96 |
合计 | 242,646,636.03 | 197,852,786.2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国内单位一 | 33,305,205.07 | 暂未结算 |
合计 | 33,305,205.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8,545,336.00 | 277,300,132.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693,651.55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254,959.96 | 354,343.90 |
合计 | 228,800,295.96 | 306,348,127.4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193,453.98 | 1,425,544.53 |
合计 | 2,193,453.98 | 1,425,544.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30,360,000.00 | 511,075,336.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8,000,000.00 |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253,396.00 | 686,503.98 |
合计 | 238,613,396.00 | 511,761,839.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公司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取得长期质押贷款448,105,336.00元。质押借款利率区间为 3.45%-4.8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0.00 | 28,693,651.5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693,651.55 | |
合计 | 0.00 | 0.00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65,528,599.52 | 114,708,893.67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610,982.25 |
预计诉讼损失 | 56,200,000.00 | 103,293,371.93 | |
合计 | 121,728,599.52 | 218,613,247.85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86,000,000.00 | 286,00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04,766,704.50 | 604,766,704.50 | ||
其他资本公积 | 6,047,665.67 | 6,047,665.67 | ||
合计 | 610,814,370.17 | 610,814,370.17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065,307.34 | 4,802,349.41 | 3,592,481.94 | 9,275,174.81 |
合计 | 8,065,307.34 | 4,802,349.41 | 3,592,481.94 | 9,275,174.81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1,196,893.05 | 21,196,893.05 | ||
任意盈余公积 | 21,369,333.73 | 21,369,333.73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2,566,226.78 | 42,566,226.78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9,156,372.63 | -593,069,967.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89,156,372.63 | -593,069,967.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7,064,184.08 | -196,086,405.6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26,220,556.71 | -789,156,372.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1,455,424,656.61 | 1,338,067,082.54 |
其他业务 | 34,049,878.98 | 20,580,815.24 | 21,892,135.47 | 13,385,425.29 |
合计 | 1,209,744,875.96 | 1,048,412,804.53 | 1,477,316,792.08 | 1,351,452,507.83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20,974.49 | 147,731.68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404.99 | 2,189.2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81 | / | 1.4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516.19 | 废旧物资处置、提供电加工及技术服务收入等 | 896.01 | 废旧物资处置、提供电泳加工及技术服务收入等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888.80 | 提供水电气等动能及电泳加工服务、销售材料等 | 1,293.20 | 提供水电气等动能及电泳加工服务、销售材料等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404.99 | 2,189.21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17,569.50 | 145,542.47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客车销售 | 1,121,932,598.84 | 977,467,926.39 |
配件销售 | 53,762,398.14 | 50,364,062.90 |
合计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450,496,548.12 | 402,713,755.49 |
国外 | 725,198,448.86 | 625,118,233.80 |
合计 | 1,175,694,996.98 | 1,027,831,989.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491.42 | 445,520.73 |
教育费附加 | 85,567.49 | 443,814.2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89,355.20 | 789,355.20 |
土地使用税 | 309,958.20 | 309,958.20 |
车船使用税 | 5,857.97 | 3,992.96 |
印花税 | 862,972.52 | 757,630.47 |
合计 | 2,140,202.80 | 2,750,271.83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包及维修服务费 | 98,532,493.33 | 35,427,604.84 |
工资性费用 | 30,622,241.04 | 32,074,170.63 |
促销营业费 | 17,037,974.69 | 23,241,088.61 |
差旅费 | 10,356,588.51 | 9,889,538.95 |
保险及投标费 | 5,524,237.62 | 5,583,797.83 |
港杂费 | 3,890,598.67 | 5,362,994.88 |
业务招待费 | 1,660,043.92 | 1,701,946.07 |
其他 | 3,026,342.86 | 4,100,608.91 |
合计 | 170,650,520.64 | 117,381,750.72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性费用 | 25,555,107.34 | 26,667,640.68 |
折旧费及摊销 | 4,717,625.19 | 5,099,164.85 |
中介机构费 | 3,557,786.18 | 2,204,698.37 |
其他 | 8,744,831.67 | 6,080,727.82 |
合计 | 42,575,350.38 | 40,052,231.7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性费用 | 44,103,034.92 | 46,818,111.40 |
成果论证/评审/验收费 | 33,374,691.62 | 16,562,867.32 |
材料费 | 4,126,561.69 | 7,776,948.02 |
折旧及摊销 | 3,151,842.83 | 3,120,951.03 |
设计费、制定费、资料费及公告费 | 53,146.53 | 292,427.79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536,996.77 | 265,676.76 |
其他 | 1,295,033.84 | 819,832.80 |
合计 | 86,641,308.20 | 75,656,815.12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3,252,575.97 | 73,170,269.56 |
减 利息收入 | 25,841,966.24 | 22,493,383.60 |
汇兑损益 | -7,569,083.04 | -25,848,926.53 |
手续费及其他 | 967,614.28 | 1,076,068.18 |
现金折扣 | -2,836,349.74 | -6,724,121.38 |
合计 | 7,972,791.23 | 19,179,906.2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经费及高企奖励或补助(注1) | 302,900.00 | 1,608,780.00 |
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注2) | 732,607.56 | 802,370.57 |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注3) | 340,000.00 | 450,000.00 |
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补(注4) | 473,530.00 | 204,000.00 |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 0.00 | 100,000.00 |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注5) | 260,000.00 | 100,000.00 |
科学技术奖 | 0.00 | 100,000.00 |
科技计划工业项目专项资金(注6) | 100,000.00 | 100,000.00 |
基础设施扶持资金 | 0.00 | 100,000.00 |
社保及就业补贴 | 0.00 | 96,932.36 |
见习及见习基地补贴 | 18,736.00 | 88,920.00 |
新型学徒补贴(注7) | 374,000.00 | 52,000.00 |
博士后建站补贴(注8) | 350,000.00 | |
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本级)水平衡测试补助(注9) | 30,000.00 | |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专项补助(注10) | 25,000.00 | |
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注11) | 961,300.00 | |
保税区扶持补助(注12) | 363,691.73 | |
其他政府补贴 | 128,288.63 | 162,246.48 |
合计 | 4,460,053.92 | 3,965,249.41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扬州市科学技术局下达关于开展扬州市科技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本公司收到科技型企业市级认定研发费用补助资金102,900.00元;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的通知(厦科联(2017)17号)文件,本公司收到研发经费补助200,000.00元;注2:根据扬州市邘江区商务局(本级)2022年扬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本公司收到中信保补贴564,500.00元;根据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贸发规财[2008]229号)文件,本公司收到中信保险补贴168,107.56元;
注3:根据扬州市邘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办)(2023直00019464号)通知,本公司收到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340,000.00元;
注4:根据扬州市邘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办)(2023直00009959号)通知,本公司收到2022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引导资金200,000.00元;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工业企业降低成本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5号)文件,本公司收到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补273,530.00元;
注5:根据扬州市邘江区科学技术局本级,2023直00008375号,2022年扬州市重点研发项目(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本公司收到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补助260,000.00元;
注6:根据扬州市邗江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面上工业)的通知,本公司收到科技计划工业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
注7:根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下达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扬人社(2020)56号,本公司收到新型学徒补贴合计374,000元;
注8: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关于批准中科院南京天文仪器有限公司等173个单位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488号,本公司收到博士后建站补贴合计350,000元;
注9:根据扬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县级以上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全覆盖工作计划的通知扬水节(2022)20号,本公司收到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本级)水平衡测试补助30,000.00元;
注10: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关于全省二级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公告苏安院(2022)6号,本公司收到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专项补助25,000.00元;
注11: 根据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本级)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发放通知,本公司收到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961,300.00元;
注12:根据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加快发展厦门综合保税区扶持政策的通知,厦自贸委规【2021】5号文件文件,本公司确认保税区扶持资金363,691.73元。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9,012,695.46 | -9,062,855.3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36,918.37 | -2,546,195.3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31,549,613.83 | -11,609,050.72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261,258.83 | 8,708,760.0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967,457.56 | -7,195,093.8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853,009.0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2,081,725.43 | 1,513,666.2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499.74 | 84,035.84 |
合计 | 1,499.74 | 84,035.84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8,400.00 | 8,400.00 | |
其他 | 22,370,981.33 | 66,120.06 | 22,370,981.33 |
合计 | 22,379,381.33 | 66,120.06 | 22,379,381.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预计诉讼损失 | 50,613,132.94 | 56,200,000.00 | 50,613,132.9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252.45 | 322,054.82 | 5,252.45 |
罚款及滞纳金 | 178,265.33 | 481.22 | 178,265.33 |
其他 | 2,045,743.95 | ||
合计 | 50,796,650.72 | 58,568,279.99 | 50,796,650.7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6.52 | -335,954.9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66.52 | -335,954.9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6,235,156.8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0,435,273.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51,966.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49,377.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1,837,623.51 |
加计扣除费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 -13,003,626.90 |
所得税费用 | 66.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345,952.08 | 2,198,286.16 |
政府补贴 | 4,468,453.92 | 3,866,472.69 |
往来款 | - | 1,784,342.77 |
其他 | 289,740.72 | 851,462.67 |
合计 | 9,104,146.72 | 8,700,564.2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期间费用 | 50,538,289.05 | 232,819,815.15 |
支付的营业外支出 | 685,123.28 | 229,368.32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447,543.09 | 1,076,068.18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28,638,605.42 | 15,765,204.83 |
合计 | 80,309,560.84 | 249,890,456.48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费 | - | 30,881,280.17 |
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费用 | - | 1,190,800.00 |
合计 | - | 32,072,080.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6,235,223.33 | -193,368,995.6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081,725.43 | -1,513,666.21 |
信用减值损失 | 131,549,613.83 | 11,609,050.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577,853.51 | 21,403,008.6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7,269,219.66 | 27,418,623.01 |
无形资产摊销 | 2,254,099.86 | 2,209,474.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69,574.07 | 2,873,533.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9.74 | -84,035.8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52.45 | 322,054.8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478,856.34 | 73,170,269.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585,136.14 | 52,481,410.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2,200,431.90 | 261,930,544.1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8,953,538.55 | 34,171,902.19 |
其他 | 1,538,854.98 | -186,103.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957,161.37 | 292,437,069.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8,599,455.40 | 169,764,081.2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9,764,081.27 | 294,367,568.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8,835,374.13 | -124,603,486.9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8,599,455.40 | 169,764,081.27 |
其中:库存现金 | - | 5,971.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8,599,455.40 | 169,758,109.8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8,599,455.40 | 169,764,081.2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653,742.90 | 7.08 | 32,961,064.84 |
欧元 | 624,674.00 | 7.86 | 4,909,437.90 |
英镑 | 13,048.26 | 9.04 | 117,970.62 |
澳门元 | 0.17 | 4.85 | 0.82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1,252,923.36 | 7.08 | 150,528,080.28 |
欧元 | 1,297,072.32 | 7.86 | 10,193,950.78 |
预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40,904.00 | 7.08 | 1,706,250.76 |
澳门元 | 133,362.00 | 4.85 | 646,592.32 |
欧元 | 738,055.74 | 7.86 | 5,800,527.67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85,963.20 | 7.08 | 2,025,391.56 |
欧元 | 1,747,090.63 | 7.86 | 13,730,734.68 |
预收款项 | - | - | |
其中:美元 | 1,955,240.87 | 7.08 | 13,848,384.51 |
欧元 | 18,604.15 | 7.86 | 146,213.74 |
加拿大元 | 101,940.00 | 5.37 | 547,142.56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7,744.00 | 7.08 | 621,464.43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本年租金费用(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潍柴(扬州)投资 | 扬州亚星客车 | 厂房、设备 | 2023年1月1日 | 2023年12月31 | 29,900,100.00 | 是 | 母公司 |
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日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性费用 | 44,103,034.92 | 46,818,111.40 |
成果论证/评审/验收费 | 33,374,691.62 | 16,562,867.32 |
材料费 | 4,126,561.69 | 7,776,948.02 |
折旧及摊销 | 3,151,842.83 | 3,120,951.03 |
设计费、制定费、资料费及公告费 | 53,146.53 | 292,427.79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536,996.77 | 265,676.76 |
其他 | 1,295,033.84 | 819,832.80 |
合计 | 86,641,308.20 | 75,656,815.1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6,641,308.20 | 75,656,815.1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 | 0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 | USD27,198,300 | 厦门市海沧区保税港区海景东二路69号 | 新能源及低排放柴油客车整车制造及出口;大中型客车及其零部件(含混合动力客车及纯电动客车)的研发、仓储、物流、检测、维修与出口;大中型客车车身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进出口;新能源动力系统及新能源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进出口业务 | 51.53 | 购买 | |
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50,000,000 |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华荣路148号 | 汽车,载客汽车(含专用客车、专用校车,不含小轿车)、专用作业车、厢式运输车、专用客厢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 | 100.00 | 出资设立 | |
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1,000,000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正泰路1368号 |
汽车、载客汽车(含专用客车、专用校车,不含小轿车)、专用作业车、厢式运输车、专用客厢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维修;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业务。
100.00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48.47% | 828,960.75 | 73,898,036.3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234,278,375.33 | 88,644,969.54 | 322,923,344.87 | 162,461,953.60 | 8,000,000.00 | 170,461,953.60 | 139,579,395.19 | 93,382,397.12 | 232,961,792.31 | 82,889,400.93 | 0.00 | 82,889,400.9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229,606,365.94 | 1,710,255.30 | 1,710,255.30 | -76,895,369.73 | 394,259,797.86 | 5,606,375.07 | 5,606,375.07 | 50,243,017.69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4,460,053.92 | 3,965,249.41 |
与收益相关 | 8,400 | |
合计 | 4,468,453.92 | 3,965,249.41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要求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公司管理层通过财务部门递交的季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等。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应收票据大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销售通过现款和赊销两种方式组合进行结算,赊销客户执行严格的信用批准制度,设立专职部门定期审核每个贸易客户信用状况,合理控制每个贸易客户的信用额度及账期;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律师函、法律诉讼等方式,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023年销售额前五大客户,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13.54%(2022年:
1.06% )。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公司根据资金金额、时间的需求,综合分析各银行借款的利率、时间等因素后,进行借款。公司一贯保持了良好的信用记录,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利率基本为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
于2023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5,350,520.60元(2022年12月31日:
8,492,253.45元)。管理层认为5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2023年度及2022年度,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详见本附注五、50外币货币性项目。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本公司各类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外币升值或贬值10%,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17,594,454.45元(2022年12月31日29,785,602.02元)。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持有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价格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本公司的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保持并维护信用,与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满足本公司经营的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54,163,869.32 | 454,163,869.32 | |||
应付票据 | 331,075,535.16 | 331,075,535.16 | |||
应付账款 | 629,531,254.45 | 629,531,254.45 | |||
其他应付款 | 242,646,636.03 | 242,646,636.0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8,800,295.96 | 228,800,295.96 | |||
长期借款 | 188,566,096.00 | 50,047,300.00 | 238,613,396.00 | ||
租赁负债 | - | ||||
合计 | 1,886,217,590.92 | 188,566,096.00 | 50,047,300.00 | 2,124,830,986.92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扬州市邗江区扬菱路8号 | 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33,900 | 62.31 | 62.3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人代表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东二路69号 | 田亮 |
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华荣路148号澳华商务大厦608室 | 贾开潜 |
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正泰路1368号1号楼三层 | 翟正坤 |
续表
子公司全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新能源及低排放柴油客车整车制造及出口;大中型客车及其零部件(含混合动力客车及纯电动客车)的研发、仓储、物流、检测、维修与出口;大中型客车车身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进出口;新能源动力系统及新能源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与进出口业务 | 2,719.83万(美元) | 51.53 | 51.53 |
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载客汽车(含专用客车、专用校车,不含小轿车)、专用作业车、厢式运输车、专用客厢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 | 5,000万元 | 100.00 | 100.00 |
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汽车、载客汽车(含专用客车、专用校车,不含小轿车)、专用作业车、厢式运输车、专用客厢车及零部件的销售及维修;经营国家允许的进出口业务。
100万元 | 100.00 | 100.00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其他 |
潍坊潍柴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BUSANDCOACHINTERNATIONAL(HK)LIMITED | 其他 |
BUS&COACHINTERNATIONALPTYLTD. | 其他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豪沃客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WEICHAISINGAPOREPTELTD | 其他 |
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法士特伊顿(宝鸡)轻型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weichaiIstabulmechineryequipmentstradingCo.,ltd(潍柴伊斯坦布尔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弗尔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其他 |
同心智行物流科技(济南)有限公司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柴油机及电池、技术服务费、劳务等 | 85,815,844.25 | 9,977,128.68 |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变速箱 | 6,858,733.89 | 1,279,582.87 |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车桥 | 22,891,990.28 | 24,031,791.28 |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费、采购设备 | 269,781.50 | 203,779.06 | ||
潍坊潍柴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配件 | - |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材料、客车、劳务 | 80,643,479.03 | 4,615,040.23 | ||
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 | 7,685,258.89 | 1,896,040.91 |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客车 | 758,233.26 | 24,312,385.03 | ||
法士特伊顿(宝鸡)轻型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646,836.96 | 7,692.30 | ||
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 | 11,209,869.08 | 4,384,904.64 | ||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服务费 | 30,000.00 | 97,538.00 |
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 | 劳务 | 12,410.38 | 97,435.06 | ||
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材料、整车 | 81,150.44 | 285,840.70 | ||
合计 | 216,903,587.96 | 71,189,158.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配件、改制服务费、车辆租赁费 | 18,867.92 | 1,662,911.50 |
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 | 动能、劳务及配件设备租赁费等 | 8,900,984.40 | 5,173,943.38 |
BUS&COACHINTERNATIONALPTYLTD. | 客车、客车配件 | 121,297,935.78 | 124,447,766.66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动能、设备租赁费等 | 61,101.07 | 73,196.53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客车、客车配件 | 35,898,028.21 | 2,844,763.56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动能及加工费、设备租赁费等 | 4,309,537.43 | 8,003,633.09 |
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客车 | - | |
weichaiIstabulmechineryequipments tradingCo.,ltd(潍柴伊斯坦布尔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 客车、配件 | 77,901.49 | 2,008,897.47 |
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车厢 | 7,280,619.47 | 244,247.79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车厢 | 1,491,189.40 | 505,507.09 |
WEICHAISINGAPOREPTELTD | 客车 | 56,768,788.35 | 1,047,425.93 |
同心智行物流科技(济南)有限公司 | 客车 | 60,407,079.50 | |
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客车 | 60,407,079.50 |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驾驶室 | 578,067.27 | |
合计 | 357,497,179.80 | 146,012,293.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3年8月 | 2026年8月 | 由参考业务规模及日常运营费用并双方每年协商确定 | 500,000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24,971,200.00 | 25,097,200.00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动能设备 | 1,246,200.00 | 1,232,200.00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设备 | 3,682,700.00 | 3,727,200.00 |
合计 | 29,900,100.00 | 30,056,6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6,770,000.00 | 2021/11/10 | 2024/11/8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9,640,000.00 | 2021/3/17 | 2024/3/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620,000.00 | 2021/3/18 | 2024/3/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666,666.00 | 2021/3/25 | 2024/3/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91,670.00 | 2021/3/30 | 2024/3/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186,664.00 | 2021/4/2 | 2024/3/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170,336.00 | 2021/4/20 | 2024/3/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9,600,000.00 | 2021/12/21 | 2024/12/1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3,360,000.00 | 2022/6/22 | 2025/6/19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022/6/27 | 2025/6/26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8,500,000.00 | 2022/7/27 | 2025/7/26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2022/9/13 | 2025/9/7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3,500,000.00 | 2022/11/1 | 2025/10/25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13 | 2026/1/12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1,645,995.00 | 2023/1/17 | 2024/1/12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2023/5/25 | 2026/5/21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3/5/29 | 2026/5/21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2023/5/30 | 2026/5/21 | 质押借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11/23 | 2024/11/21 | 质押借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8/16 | 2024/8/15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8.16 | 2024/8/15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9/15 | 2024/9/14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9/19 | 2024/9/18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0/11 | 2024/10/10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0/19 | 2024/10/18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1/8 | 2024/11/7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1/16 | 2024/11/15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1/22 | 2024/11/21 | 委托贷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2/14 | 2024/12/13 | 委托贷款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0/23 | 2024/2/18 | 质押借款 |
人民币借款小计 | 879,751,331.00 |
注:本期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委贷利息支出13,075,683.35元;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25,805,422.77元。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6.76 | 290.1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存款
关联方 | 期初余额 | 本期存入 | 本期支取 | 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795,344.87 | 4,105,674,149.21 | 4,061,013,873.42 | 228,696.08 | 145,684,316.74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BUS&COACHINTERNATIONALPTYLTD. | 23,466,011.10 | - | 3,503,233.64 | 175,161.68 |
应收账款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2,000.00 | 30,100.00 | 2,690,000.00 | 134,500.00 |
应收账款 | weichaiIstabulmechineryequipment stradingCo.,ltd(潍柴伊斯坦布尔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 67,285.65 | 3,364.28 | 66,163.70 | 3,308.19 |
应收账款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53,090.00 | 2,654.50 | 53,090.00 | 2,654.50 |
应收账款 | 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77,269.00 | 3,863.45 | 276,000.00 | 13,800.00 |
应收账款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 | 333,418.58 | 16,670.93 |
应收账款 | 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 | 9,084,861.90 | 454,243.10 | ||
应收账款 | 同心智行物流科技(济南)有限公司 | 68,260,000.00 | 682,600.00 | ||
应收账款 | 潍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8,260,000.00 | 682,600.00 | ||
应收账款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1,119,731.95 | 55,986.60 | ||
预付账款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 | - | 13,979,842.15 | |
预付账款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809,921.00 | - | 0.15 | |
其他应收款 | 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 | 442.73 | 442.73 | 442.73 | 442.73 |
其他应收款 | 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 | 921,410.90 | 52,620.53 | 959,846.75 | 54,815.55 |
其他应收款 | 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8,617,197.77 | 1,487,593.51 | 1,039,529.00 | 262,311.98 |
其他应收款 | BUS&COACHINTERNATIONALPTYLTD. | 1,103,212.48 | 55,160.62 | 879,012.48 | 43,950.62 |
其他应收款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15,927,030.39 | 909,571.14 | 22,294,738.18 | 1,273,222.31 |
其他应收款 |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488,765.18 | 464,425.52 | 488,765.18 | 358,740.53 |
其他应收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213,414.10 | 28,526.97 | 144,382.98 | 8,245.52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 100,000.00 | 5,710.86 | ||
合计 | 209,171,644.15 | 4,919,463.81 | 46,708,465.52 | 2,347,824.5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6,705,540.05 | 2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32,752,314.24 | 17,890,184.01 |
应付票据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12,629,567.69 |
应付票据 | 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2,494,751.91 |
应付票据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2,599,624.93 | 1,442,940.74 |
应付票据 | 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161,500.00 | |
应付票据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839,978.93 | |
应付票据 | 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3,602,980.66 | |
应付票据 | 苏州弗尔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4,179.60 | |
应付账款 | 扬州亚星商用车有限公司 | 32,090,948.92 | 32,090,948.92 |
应付账款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62,296,438.60 | |
应付账款 | 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 3,050,633.99 | |
应付账款 |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 | 14,294,575.80 | 8,859,968.08 |
应付账款 | 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潍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684,342.52 | |
应付账款 | 山东通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10,107,182.15 | 4,636,043.46 |
应付账款 | 苏州弗尔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2,393.20 | 1,209,572.80 |
应付账款 | 潍柴(扬州)亚星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177,925.31 | |
合同负债 | 山东潍柴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1,274.34 | 369,592.92 |
合同负债 | weichaiIstabulmechineryequipments tradingCo.,ltd(潍柴伊斯坦布尔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 698,556.60 | |
合同负债 | BUS&COACHINTERNATIONAL(HK )LIMITED | - | 52,227.15 |
合同负债 | WEICHAISINGAPOREPTELTD | 354,609.54 | 353,125.98 |
其他应付款 | BUS&COACHINTERNATIONALPTYLTD | 14,312.99 | |
其他应付款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65,361,509.35 | 38,516,003.77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8,174.33 | 15,583.33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38,230.80 | 354,343.90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53,396.00 | 686,503.98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379,499.99 | 416,716.6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 | 28,693,651.55 |
租赁负债 | 潍柴(扬州)投资有限公司 | - | - |
合计 | 266,368,622.84 | 170,873,226.86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对相关金融机构与购买本公司产品的客户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租赁债权及合格证或发票提供不可撤销的回购承诺。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类融资租赁融资额度59,404.45万元, 公司承担的回购担保责任余额30,528.09万元。客户未及时还款从而使公司承担的还款金额为5,075.87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起诉了逾期未回款的公司客户共计44家,涉及应收款余额及相应利息共计47,834.51万元。
(2)本公司客户哈尔滨市浩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丰达客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返还购车款、赔偿提车、落户、保险等费用,赔偿因质量缺陷导致的不能正常运营损失,赔偿远程锁车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一审已判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2023年12月判决本公司返还购车款、赔偿损失等共计6,551.97万元。目前本公司已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日尚未判决。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已开具未到期的信用证和保函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人民币 | 美元 |
保函 | 2,518,500.00 | |
信用证 | 798,000.00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运输风险 | 2024年3月,公司接到货代公司通知,销售的一批货值1143万美元的客车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送达目的地,该批车辆已收汇829万美元。 | 未知 | 目前该事项公司需承担的损失尚在处理中。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净利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期后重大涉诉事项。
2024年4月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哈尔滨市亿恒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经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告一)购得亚星客车车辆,因故障问题,原告诉请哈尔滨亚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亚星客车(被告二)返还购车款赔偿损失共计8,081.49万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报告日尚未开庭。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调整2020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预审通过,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5,956,119.57 |
调整2020年第一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3,007.94 | |
调整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8,921,119.57 | |
调整2020年半年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057,282.94 | |
调整2020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5,431,929.32 | |
调整2020年第三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128,982.94 | |
调整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9,342,379.32 | |
调整2020年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927,382.94 | |
调整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5,332,506.08 | |
调整2021年第一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16,679.98 | |
调整2021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7,703,391.04 |
调整2021年半年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364,779.98 | |
调整2021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0,762,336.17 | |
调整2021年第三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487,804.95 | |
调整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8,391,226.44 | |
调整2021年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8,632,490.31 | |
调整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4,488,935.82 | |
调整2022年第一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64,262.75 | |
调整202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9,575,140.73 | |
调整2022年半年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699,376.65 | |
调整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1,260,840.66 | |
调整2022年第三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42,676.95 | |
调整2022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3,258,451.26 | |
调整2022年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219,976.87 | |
调整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604,176.77 | |
调整2023年第一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5,000.00 | |
调整202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13,192,852.90 | |
调整2023年半年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16,738.00 | |
调整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56,570,841.11 | |
调整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流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04,675.89 |
说明:
公司前期对于轻客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此项业务需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前述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公司按净额法重新核算,对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更正涉及2020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等项目,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厦门丰泰董事会批准的《股权质押协议》,厦门丰泰投资者丰泰(厦门)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该公司17.35%的股权分别质押给本公司13.34%、山东欧润油品有限公司4.01%;厦门丰泰投资者BUSANDCOACHINTERNATIONAL(HK)LIMITED将其所持该公司13.18%的股权分别质押给本公司10.14%、山东欧润油品有限公司3.04%;厦门丰泰投资者容客巴士进出口有限公司将其所持该公司2.47%的股权分别质押给本公司1.9%、山东欧润油品有限公司0.57%。上述股权质押协议已经厦门市投资促进局以厦投促审[2013]0205号文件批复,并于2013年5月3日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
2、2018年12月25日,根据厦门丰泰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持51.53%的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股权抵押给山东重工财务公司的议案》,将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51.53%的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山东重工财务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重工财务公司借款8300万元人民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负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上海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78亿元,资产负债率
104.33%。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通过降本增效、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等措施改善经济效益,且公司已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2024年度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可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现有负债到期还本付息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认为公司可以获取足够的融资来源,以保证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和资本开支的需要。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0,829,705.60 | 356,865,243.25 |
1年以内小计 | 210,829,705.60 | 356,865,243.25 |
1至2年 | 179,925,372.97 | 175,389,259.78 |
2至3年 | 175,365,789.64 | 134,719,893.99 |
3年以上 | 328,077,489.87 | 244,365,163.56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702,378,362.16 | 893,353,000.88 |
合计 | 1,596,576,720.24 | 1,804,692,561.46 |
减:坏账准备 | 525,091,783.58 | 420,270,026.13 |
计提坏账后合计 | 1,071,484,936.66 | 1,384,422,535.3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51,334,180.95 | 47.06 | 354,570,504.05 | 47.19 | 396,763,676.90 | 535,747,019.72 | 29.69 | 222,569,784.12 | 41.54 | 313,177,235.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5,242,539.29 | 52.94 | 170,521,279.53 | 20.17 | 674,721,259.76 | 1,268,945,541.74 | 70.31 | 197,700,242.01 | 15.58 | 1,071,245,299.73 |
其中: | ||||||||||
(1)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45,085,198.79 | 52.93 | 170,513,412.50 | 20.18 | 674,571,786.29 | 1,268,945,541.74 | 70.31 | 197,700,242.01 | 15.58 | 1,071,245,299.73 |
(2)按其他信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57,340.50 | 0.01 | 7,867.03 | 5.00 | 149,473.47 | |||||
合计 | 1,596,576,720.24 | / | 525,091,783.58 | / | 1,071,484,936.66 | 1,804,692,561.46 | / | 420,270,026.13 | / | 1,384,422,535.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15,783,213.63 | 29,604,335.77 | 25.57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 | 78,495,090.61 | 15,699,018.12 | 2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 | 69,696,251.70 | 62,726,626.53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四 | 68,260,000.00 | 682,600.00 | 1.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五 | 68,260,000.00 | 682,600.00 | 1.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六 | 39,064,635.00 | 35,158,171.5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七 | 38,985,000.00 | 3,135,090.75 | 8.04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八 | 33,535,634.23 | 33,535,634.23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九 | 26,413,745.62 | 23,772,371.06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 | 22,909,168.47 | 9,163,667.39 | 4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一 | 17,230,000.00 | 10,930,000.00 | 63.44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二 | 15,758,502.32 | 14,182,652.09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三 | 14,362,995.00 | 12,926,695.5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四 | 13,846,664.73 | 10,846,664.73 | 78.33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五 | 11,000,000.00 | 7,700,000.00 | 7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六 | 9,861,567.42 | 4,930,783.71 | 5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七 | 9,286,786.63 | 6,483,873.15 | 69.82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八 | 8,971,691.77 | 8,971,691.77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十九 | 8,108,762.93 | 7,297,886.64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 | 7,573,149.56 | 4,543,889.74 | 6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一 | 7,266,203.91 | 368,210.76 | 5.07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二 | 6,930,000.00 | 2,772,000.00 | 4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三 | 5,000,000.00 | 1,000,000.00 | 2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四 | 4,689,028.00 | 4,689,028.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五 | 4,590,000.00 | 4,590,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六 | 4,492,400.70 | 1,280,521.95 | 28.5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七 | 4,000,000.00 | 3,200,000.00 | 8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八 | 3,550,000.00 | 1,775,000.00 | 5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二十九 | 3,200,000.00 | 3,200,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 | 2,924,000.00 | 2,631,600.00 | 9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一 | 2,918,922.75 | 2,918,922.75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二 | 2,872,700.00 | 1,672,700.00 | 58.23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三 | 2,565,000.00 | 2,565,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四 | 1,695,371.30 | 1,695,371.3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五 | 1,302,904.00 | 1,302,904.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六 | 1,292,400.00 | 1,292,4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七 | 1,240,500.00 | 1,240,5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八 | 1,142,000.00 | 1,142,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三十九 | 1,100,702.29 | 1,100,702.29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客户四十 | 1,068,000.00 | 1,068,000.00 | 100.00 |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
其他客户 | 10,091,188.38 | 10,091,390.33 | 100.00 | |
合计 | 751,334,180.95 | 354,570,504.05 | 47.1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按逾期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逾期(信用期内) | 469,904,230.87 | 24,783,348.02 | 5.27 |
逾期1年内 | 185,669,394.75 | 21,069,370.21 | 11.35 |
逾期1-2年 | 72,168,568.94 | 21,445,112.97 | 29.72 |
逾期2-3年 | 32,707,475.03 | 18,580,052.10 | 56.81 |
逾期3年以上 | 84,635,529.20 | 84,635,529.20 | 100.00 |
合计 | 845,085,198.79 | 170,513,412.50 | 20.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20,270,026.13 | 114,441,757.45 | 9,620,000.00 | 525,091,783.58 | ||
合计 | 420,270,026.13 | 114,441,757.45 | 9,620,000.00 | 525,091,783.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620,0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9,620,000.00 | 应收款项长期无法收回,经与债务人多次协商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后予以减免而核销。 |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否 |
合计 | / | 9,620,000.0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85,715,254.47 | 0 | 185,715,254.47 | 10.66 | 10,274,547.78 |
客户二 | 115,783,213.63 | 0 | 115,783,213.63 | 6.64 | 29,604,335.77 |
客户三 | 104,173,136.95 | 0 | 104,173,136.95 | 5.98 | 10,835,706.81 |
客户四 | 82,740,000.00 | 0 | 82,740,000.00 | 4.75 | 16,007,401.51 |
客户五 | 78,495,090.61 | 0 | 78,495,090.61 | 4.50 | 15,699,018.12 |
合计 | 566,906,695.66 | 0 | 566,906,695.66 | 32.53 | 82,421,009.99 |
其他说明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566,906,695.66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32.5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汇总金额82,421,009.99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与恒生银行上海分行、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质押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为1,781,115,914.35元,用于办理借款余额422,981,331.00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9,010,872.16 | 93,720,738.23 |
合计 | 189,010,872.16 | 93,720,738.2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0,676,509.16 | 27,774,623.56 |
1年以内小计 | 140,676,509.16 | 27,774,623.56 |
1至2年 | 5,754,188.73 | 42,983,932.32 |
2至3年 | 35,750,466.06 | 12,810,697.9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341,297.39 | 14,780,267.30 |
4至5年 | 12,062,225.23 | 7,307,278.40 |
5年以上 | 33,894,853.51 | 31,954,426.04 |
合计 | 235,479,540.08 | 137,611,225.54 |
减:坏账准备 | 46,468,667.92 | 43,890,487.31 |
计提坏账后合计 | 189,010,872.16 | 93,720,738.2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9,740,219.68 | 10,639,689.10 |
托管到期难以收回的国债投资 | 8,756,775.16 | 8,756,775.16 |
保证金及押金 | 26,421,544.00 | 30,248,913.00 |
动能及加工费 | 17,689,097.36 | 24,683,789.02 |
应返还的所得税 | 3,975,511.75 | 3,975,511.75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30,151,870.39 | 16,324,228.62 |
其 他 | 138,744,521.74 | 42,982,318.89 |
合计 | 235,479,540.08 | 137,611,225.5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264,887.85 | - | 13,625,599.46 | 43,890,487.3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4,895,050.09 | 4,895,050.09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2,578,180.61 | 2,578,180.6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7,948,018.37 | 18,520,649.55 | 46,468,667.9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第一阶段 | 30,264,887.85 | 2,578,180.61 | -4,895,050.09 | 27,948,018.37 | ||
其他应收款-第二阶段 | - | |||||
其他应收款-第三阶段 | 13,625,599.46 | - | 4,895,050.09 | 18,520,649.55 | ||
合计 | 43,890,487.31 | 2,578,180.61 | 46,468,667.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8,961,022.38 | 37.78 | 往来款 | 一年以内 | - |
客户二 | 21,416,094.00 | 9.09 | 投标、履约保证金 | 五年以内 | 1,223,044.13 |
客户三 | 18,617,197.77 | 7.91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五年以内18,484,868.77;五年以上132,329.00 | 1,487,593.51 |
客户四 | 15,927,030.39 | 6.76 | 动能费及其他 | 三年以内 | 909,571.14 |
客户五 | 9,763,102.66 | 4.15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三年以内 | 3,732,005.45 |
合计 | 154,684,447.20 | 65.69 | / | / | 7,352,214.2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3,595,900 | 133,595,900 | 133,595,900 | 133,595,9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33,595,900 | 133,595,900 | 133,595,900 | 133,595,9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83,275,900.00 | 83,275,900.00 | ||||
维特思达(深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潍坊市维特思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320,000.00 | 320,000.00 | ||||
合计 | 133,595,900.00 | 133,595,9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46,727,893.26 | 832,317,164.03 | 1,068,893,745.37 | 1,002,745,010.96 |
其他业务 | 34,226,098.06 | 20,597,090.79 | 21,914,167.15 | 13,846,517.01 |
合计 | 980,953,991.32 | 852,914,254.82 | 1,090,807,912.52 | 1,016,591,527.9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客车销售 | 908,190,671.13 | 788,973,763.78 |
配件销售 | 38,537,222.13 | 43,343,400.25 |
合计 | 946,727,893.26 | 832,317,164.0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450,670,483.30 | 403,135,484.55 |
国外 | 496,057,409.96 | 429,181,679.48 |
合计 | 946,727,893.26 | 832,317,164.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9.7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16,671.1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15,937,607.15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5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479,662.2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2,925.20 | |
合计 | -25,662,023.7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1.18 | -1.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1.09 | -1.0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胡海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