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作为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搜于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4)第02680039号)和《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4)第02680003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对此,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亚太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
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