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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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947号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94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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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仅供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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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