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冯荣华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