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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4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住宿餐饮服务、货物运输服务和危险货物运输服务,预计总金额为6,36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定价原则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2024年1-3月已发生额(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3,300886.443,640.31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交易定价原则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2024年1-3月已发生额(万元)2023年度实际发生额(万元)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原材料运输服务(危险货物第三类)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800509.712,690.36
向关联方采购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6023.65190.61
合计6,3601,419.806,521.28

注:1、表中本年的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预计2024年上述公司与龙星化工发生的交易合并计算后,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3.69%,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额度预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1:

公司名称:沙河市奥翔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翔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D2LDL1F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郜凯旋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4日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龙星街东头路南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配送、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不含危险化学品) ;

集装箱运输;大件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服务;汽车配件销售及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监事:刘凯飞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奥翔公司总资产1,855.48万元、净资产77.22万元,营业收入3,383.04万元、净利润124.80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奥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

关联方2:

公司名称:沙河市通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081342108K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郜凯旋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南汪村东(龙星街东头)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第三类)、搬运、装卸服务;机动车维修;信息咨询服务(金融类和类金融类除外);橡胶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兼经理:郜凯旋

监事:刘凯飞

股权结构:郜凯旋持股90%,刘凯飞持股1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泰公司总资产870.64万元、净资产238.17万元,营业收入2,697.94万元、净利润22.55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红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之弟。郜凯旋系刘红山先生配偶哥哥之子,刘凯飞系刘红山先生之女。关联方3:

公司名称:沙河市中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82MA08YXMJ5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英飞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4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人民大街南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礼仪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旅客票务代理;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董事、经理:刘英飞

监事:刘美芹

股权结构:刘英飞持股50%,刘美芹持股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豪酒店总资产4,543.99万元、净资产-4,610.30万元,营业收入1,327.54万元、净利润-373.02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刘美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配偶,刘英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江山先生之女。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经公开平台查询,上述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额度

1、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2、议案中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本年度的经营计划测算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阎丽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鹏达、魏亮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事项无须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星化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霆宁文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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