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谊集团”或“上市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谊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华谊集团于2015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1号),并于2015年11月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六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287,178,206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733,316,678.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48,533,116.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84,783,562.00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30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115648号验资报告予以鉴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368,478.36万元(包含未支付的股权登记费、验资费204.41万元),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5,537.61万元,上市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319.47万元。本年度上市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8,696.50万元(含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此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等情况。2015年12月17日上市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较大差异。
2015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分别与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相关范本无较大差异。上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与义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银行 | 户名 | 账号 | 期末余额 (万元) | 备注 |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0066661018800062936 | - | 已销户 |
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 |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1262129203310143 | - | 已销户 |
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 | 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001262129203310267 | - | 已销户 |
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 | 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001262129203310542 | - | 已销户 |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 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10899991010003043740 | - | 已销户 |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 |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 310066661018800064580 | - | 已销户 |
工商银行上海市外滩支行 |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1262119888802285 | - | 已销户 |
合计 | - | - |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经上市公司2023年3月3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发布《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进行披露。本年度上市公司结余募集资金18,696.50万元(含
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上市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上市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上市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海通证券对华谊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 ||||
朱顺宇 | 徐莘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