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湘油泵预计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许仲秋和其一致行动人许文慧及其关联人(以下简称“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长期为上市公司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上市公司顺利从银行融资提供了支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
2023年度发生的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元)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是否已履行完毕 |
许仲秋、刘亚云、李鸿、许文慧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8/9 | 2024/8/9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6/19 | 2024/6/19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9/17 | 2024/9/16 | 否 |
许仲秋、刘亚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9/25 | 2024/3/23 | 否 |
云 |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9/27 | 2024/3/22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8,600,000.00 | 2023/11/24 | 2024/8/23 | 否 |
许仲秋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4/26 | 2024/4/26 | 否 |
许仲秋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8/14 | 2024/8/13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3/30 | 2025/3/29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5/12 | 2024/5/12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58,000,000.00 | 2022/12/19 | 2024/1/15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51,660,000.00 | 2023/1/29 | 2026/1/29 | 否 |
许仲秋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21,981,879.60 | 2023/2/28 | 2028/2/28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23/11/23 | 2025/11/21 | 否 |
许仲秋、刘亚云 | 湖南东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9/5 | 2024/9/5 | 否 |
(二)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拟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6亿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将根据公司贷款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上述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也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许仲秋,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
19.61%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刘亚云。
许文慧,女,公司董事,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持有公司7.75%的股份,其关联人主要为其配偶李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为无偿担保,也无需公
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银行融资需求,从而有利于公司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上市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许仲秋、许文慧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3、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且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4、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崔敏捷 | 黄世瑾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