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油泵”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核查了湘油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号文同意注册,湘油泵于2024年4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773,9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57,73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82.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56.09万元,用于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4年4月10日为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7号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保荐机构预计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4月1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7,056.09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能够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使用额度
上市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上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有效。
5、实施方式
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等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上市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8、关联关系说明
上市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9、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上市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提升上市公
司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上市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4年4月26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湘油泵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己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国金证券对湘油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崔敏捷 | 黄世瑾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