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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云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作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云锋,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获得硕士学位;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就读于香港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学博士学位(DBA)。1993年7月至1995年12月,任首都师范大学辅导员;1995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暨港澳事务办公室科员(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期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脱产学习);宋云锋先生于2003年获得中国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2005年获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资格,2004年12月至今,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高级合伙人。2022年7月起任热景生物独立董事,2022年9月起任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我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我均亲自参加会议。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我均列席参加。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应参加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我认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并为公司的内部治理及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科学决策的水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考察、线上会议、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结合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意见建议。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建立了日常事项及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络机制,并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审阅、调研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给了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在召开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我对《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容诚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选聘程序规范,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同意,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023年9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的其他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本人没有异议。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归属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024年我们仍将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依照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作出贡献,更好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名:宋云锋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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