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成果等要求。
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党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和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按照组织任命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分配,公司高级管理层实施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制度,职工监事仍执行公司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我们认为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无异议,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王 喆 蔡洪平 吴 弘 孙立坚 叶建芳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