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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29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华兴在近一年执业过程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等报告内容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根据审计准则要求进行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年报审计要点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续聘华兴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安排及预审情况的议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3、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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