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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2023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3630 公司简称:拉芳家化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广东法芭尚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拉芳家化(滁州)

有限公司、拉芳集团有限公司、拉芳家化(福建)有限公司、德薇(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

思唯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汕头市宏旭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珠海拉芳易简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

合伙)、珠海拉芳品观华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德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诚儒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肌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益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乐飞化妆品

有限公司、海南润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盈丰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浩宇(香港)有限公司、德

薇路腾(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德姬(广州)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德玖肌(上海)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上海詹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田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士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昭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莱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风险、重大投资、资产管理、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8%利润总额 5%≤错报<利润总额 8%错报<利润总额 5%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8%资产总额 5%≤错报<资产总额 8%错报<资产总额 5%

说明:按照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潜在错报程度而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 控制环境无效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 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 ④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8%利润总额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8%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8%资产总额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8%损失金额<资产总额5%

说明:按照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损失金额的程度而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确保内控缺陷一经发现即得以及时整改,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桂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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