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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创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哲联系电话:021-38966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益飞联系电话:021-38966515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能源”“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时创能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3年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公司在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依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事前审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生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人核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15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时创能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1、行业波动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3年度,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性波动及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059.03万元,同比去年下降27.74%,净利润17,690.01万元,同比去年下降3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13,627.52万元,同比去年下降48.72%。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利润下降,主要系随着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的释放、终端需求和上游供应失衡,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所致。如果2024年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光伏产业链价格继续在非理性空间呈波动下行趋势,则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迭代风险

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迭代迅速、工艺进步较快等特点。自成立以来,公司注重自主研发创新,陆续推出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及光伏电池产品,并针对下一代电池技术研发并储备了辅助品、掩膜材料和生产设备等产品。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或未来光伏电池技术路线出现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研究方向、迅速掌握新技术,则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升级或原有产品的更新换代,进而无法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失密和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附加值。公司以专利保护为核心,通过内部技术保密管理制度、员工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保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核心商业秘密。如果不能有效保护技术秘密,公司产品将被竞争对手模仿,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人才是公司研发创新的核心要素,如果出现技术人才大幅流失的情况,公司的技术创新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边皮料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TCL中环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宁夏中环系公司主要单晶边皮料供应商。除少量用于研发及中试线生产的单晶边皮料来源于其他供应商外,公司的单晶边皮料均向TCL中环采购。单晶边皮料为公司光伏电池主要原材料,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从TCL中环或其关联方采购边皮料或TCL中环边皮料供应不足,且公司

无法以合理成本较快地转换到其他替代或补充的边皮料供应商,将对公司的光伏电池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新产品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尽管拟投建的4GW电池产线采用了新的电池路线与技术,对比市场现有产品有较为明显的竞争力,且公司也已综合考虑了政策、市场、资金、技术方向、客户喜好等众多影响产品推广的限制因素,制定了详细的产品推广规划,但是近年行业内的众多光伏企业陆续推出了较大规模的N型电池的产能扩张计划,公司的产品可能会面临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3、现有电池产线技术升级,使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现有2GW产线为传统PERC产线,PERC路线的产品在2024年会与TOPCon电池产线产品产生更加激烈的竞争,尽管公司相关产线已经预留了技术升级的空间,且现有客户稳定,但如果公司决定对现有PERC产线进行技术升级需要花费一定时间与成本,并且存在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余额较高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速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降低或将导致公司产品大幅降价,公司可能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2,183.55万元,占本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62%,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2.82%。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甚至不能回收,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市场空间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新能源产业,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光伏行业保持了较高的景气度,公司产品取得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如果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下降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市场空间下降。公司光伏设备产品的市场空间主要来源于新增产能,行业政策的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光伏电池企业新建产能规模;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电池产品的市场来源于已有和新增产能两方面,但是如果行业政策不利变化导致终端用户需求降低,可能影响已有产能的开工率,进而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产品依托技术壁垒和客户壁垒,保持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以及毛利率水平。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技术进步,光伏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吸引了更多企业通过新设或业务延伸的方式加入行业竞争。为应对市场竞争者,公司采取了产品快速迭代、适当降低售价等措施,但是仍有可能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市场空间下滑。公司光伏电池主要依托差异化的技术优势来抢占市场空间,2023年随着光伏行业产能的不断投放,光伏行业产能面临结构性过剩,如果公司电池产品不能保持差异化优势,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产品不能通过持续研发推出迭代产品和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路线迭代风险

目前太阳能电池技术路线主要为PERC和TOPCon,此外,HJT、IBC、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等技术也在发展过程中。光伏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各种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其他技术路线或钙钛矿等其他新兴技术出现重大突破,则电池技术将面临主要技术路线变更的风险,若公司不能顺应技术路线变更推出相应的新产品,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尽管全球经济低碳化趋势已经明确、光伏行业发展前景光明,但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年来,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或地区对光伏

产品多次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如美国对全球进口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的“201特别关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征收的光伏电池和组件反倾销反补贴保证金等。未来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继续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将对我国光伏行业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73,059.03239,480.15-2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0.0129,315.25-3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27.5226,577.08-48.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70.1761,397.74-128.9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1,425.03137,246.6468.62
总资产341,747.54240,222.9442.26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81-41.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81-41.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0.74-51.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025.12减少15.52个百分点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922.77减少15.3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415.01增加4.40个百分点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期减少27.7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减少39.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上期减少48.72%,影响上述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湿制程辅助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716.20万元,同比增长29.54%,主要因为光伏电池企业对于湿制程辅助品的需求持续增长,销量同比增长;光伏设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084.25万元,同比减少21.08%,主要因为客户的订单数量减少导致验收相应减少;光伏电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7,065.68万元,同比减少38.74%,主要因为2023年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波动下行,公司光伏电池产品的销售单价出现下滑;

(2)为了面对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扩充了相应的管理团队、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强化供应链体系、开展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多方面持续资源投入,使得公司的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16,282.08万元,同比增长35.76%,管理费用为11,402.48万元,同比增长19.16%,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增加导致当期利润有所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更多。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128.94%,主要系公司收入下降导致回款相应减少、票据背书转让支付固定资产款项增加、支付供应商到期票据增加所致。此外公司报告期内研发、管理等投入增加较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水平。

3、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减少41.98%、41.98%和51.35%,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4、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同比减少15.52个百分点、15.3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团队经验丰富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对硅材料和光伏电池制造有着深刻的理解。围绕解决光伏电池制造工艺难点不断进行自主研发、掌握了22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目前,公司拥有479人的研发技术团队,其中多名人员具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较高学历,汇聚了材料、化学、物理、微电子、机械及电气自动化等多领域科研人才。在电池事业部产品管理部与研发中心的良性互动下,公司新产品研发和迭代周期将进一步缩短。

(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凭借持续研发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已在行业内取得广泛认可,产品推出后迅速占领市场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同类产品细分市场的行业领先地位,由于不同光伏企业采用的工艺和技术有所不同,其生产过程中对于辅助品、设备产品的技术指标需求亦有所不同,因而下游厂商均需要供应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开发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对于辅助品而言,下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并且需要通过持续研发实现降本增效,因此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着较高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筛选十分严格,公司产品已覆盖国内外大部分光伏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客户优势。

(三)专业的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光伏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核心技术团队以及生产、销售、采购等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专注于光伏电池相关领域,在光伏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核心团队的带领下,公司能够有效地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公司产能扩张以及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固的保障。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作为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通过长期的原创技术开发,已经对硅材料和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工艺有了深刻的理解和广泛的知识积累。公司以硅材料研究为基础,在硅片、电池、组件等环节开发创新工艺,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帮助客户提高电池和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降低制造成本。这种深厚的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使得公司在电池和组件等终端产品的研发上积累了大量的领先技术。随着公司在电池、组件等终端业务领域的领先地位的确立和行业认可度的提升,不仅能够进一步加大搭配使用的材料、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还能使得公司成为真正提供针对行业痛点难点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这样的技术输出不仅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够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实现共赢的局面。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1.63亿元,同比增长35.7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41%,较2022年增加4.40个百分点。同时为进一步吸引高新技术人才,公司新设立了杭州研发中心,研发人员数量也增长至479人,较2023年大幅增长53.04%。持续的研发投入也给公司2024年带来了新的增长机会。

报告期内,公司异质结太阳电池辅助品、多晶抛光辅助品、晶硅太阳电池体缺陷钝化等三款产品获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同时“一种单晶硅片制绒添加剂及其应用”的专利获2022年度溧阳职工十大发明专利奖。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70,093.1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0,782.31
利息收入净额C2282.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50,782.3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82.7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9,593.5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9,593.51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管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时创光伏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但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2023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320501626336099555555,419.84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5199027382106031,432.90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832001880002062531,432.29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832001880002063351,275.81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40603010010014071526.09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8320018800020641746.87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406030100100148477959.69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0,593.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000.00万元。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1,412.24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11,174.5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37.7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8680号)《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出具了《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含本数)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起始日到期日2023年度获取的收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情况说明
江苏银行溧阳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8/32023/11/339.3750已赎回
江苏银行溧阳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3/8/32023/11/339.3750已赎回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定期存款1,000.002023/8/22023/11/27.5000已赎回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定期存款3,000.002023/11/72024/5/7未赎回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定期存款2,500.002023/11/72024/2/7未赎回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定期存款1,000.002023/11/72024/2/7未赎回
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起始日到期日2023年度获取的收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情况说明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定期存款1,500.002023/11/72024/2/7未赎回
建设银行溧阳支行定期存款1,000.002023/12/42024/3/4未赎回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5、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本次变更是公司经过综合审视、论证项目实际情况、实施环境及后续建设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需求,更符合公司业务协同性要求和总体战略规划。

本次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时创投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时创投资持有公司35.74%

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符黎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符黎明通过时创投资、湖州思成合计控制公司70.04%的股权。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
1张帆董事32,440,032

(2)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间接持股比例
1符黎明董事长持有时创投资65.00%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持有湖州思成16.4774%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2方敏董事、总经理持有湖州思成10.6244%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3陈培良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时创投资12.00%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持有湖州思成5.2081%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4任常瑞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湖州思成10.6244%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5赵艳董事、副总经理持有湖州思成5.9064%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6张帆董事持有源慧创益一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玺融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5%出资份额,持有源慧创益一期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源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源慧创益一期持有公司1,439,937股股份
7黄国银监事持有时创投资1.75%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持有湖州思成0.4673%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8徐勇监事持有湖州思成1.6605%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9杨立功副总经理持有时创投资12.60%出资份额,时创投资持有公司142,941,654股股份
序号姓名职务间接持股比例
10曹育红副总经理持有湖州思成2.2831%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11曹建忠副总经理持有湖州思成2.8332%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12彭友才财务总监持有湖州思成2.7561%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13夏晶晶董事会秘书持有湖州思成0.7352%出资份额,湖州思成持有公司137,231,879股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哲 蒋益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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