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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洪巍)
作为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徐洪巍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徐洪巍先生,男,1970年出生,香港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1月至2014年3月担任广东用友软件有限公司顾问、中级顾问、高级顾问、项目经理、实施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广东区交付中心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广州善班教育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监,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担任广州米多网络科技有限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客户成功部总监,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担任工信恒企(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洪巍先生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徐洪巍先生,男,1970年出生,香港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1月至2014年3月担任广东用友软件有限公司顾问、中级顾问、高级顾问、项目经理、实施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广东区交付中心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广州善班教育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监,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担任广州米多网络科技有限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客户成功部总监,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担任工信恒企(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
独立董 | 应出席 | 现场或通 | 委托出 | 缺席 | 是否存在连续三 | 列席股 |
事姓名 | 董事会会议次数 | 讯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 董事会会议次数 | 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 东大会次数 |
徐洪巍 | 7 | 7 | 0 | 0 | 否 | 5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徐洪巍先生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16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4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宗旨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之相关事项 | 同意 |
- | - | 关于适格股东提议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 | 关于适格股东提议增补郭文捷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 | 第五届董事会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 同意 |
月28日 | 第三十四次会议 |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 保留意见 |
- | - | 关于适格股东提议增补李家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 - | 关于适格股东增补易小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5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关于聘任朱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6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聘任魏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7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关于拟增补魏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7月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7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独立董事徐洪巍先生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6(如有)
独立董事姓名 | 会议时间及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 |
徐洪巍 | 2023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 保留意见 | 独立董事经了解后认为,年审机构深圳中炘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在《审计报告》中“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之“(七)审计程序执行时间和范围受限”述称“被审计单位总部的财务及相关工作人员基本不在岗,能沟通但低效,配合程度低,能提供部分资料,但不符合要求,完整性、准确性程度不高”,独立董事认为不存在年审机构所称的前述情形,独立董事对年审机构前述说法持保留意见。 |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2023年,独立董事徐洪巍先生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
独立董事:徐洪巍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