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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芯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对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3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26.69万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648.3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390,197,063.05元,支付发行费用123,922,740.57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14,119,803.6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01,987,745.2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为28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0,750,000.00
项目金额(元)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4,119,803.62
其中: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3,922,740.57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募投项目支出390,197,063.05
其中:置换上市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86,988,350.40
加:利息收入3,509,072.91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本年度利息收入3,509,072.91
加:理财收益11,850,465.76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收益
本年度理财收益11,850,465.76
减:手续费支出1,989.84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1,989.84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1,001,987,745.21
其中: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28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285,000,000.00
协定存款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3,922,740.57元,尚未支付发行费用344,206.81元,系印花税,公司已于2024年1月申报缴纳。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12月31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金融支行110905934510819募集资金账户88,705,256.56
110905934510958募集资金账户382,984,593.81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20000013005900117435287募集资金账户7,085,199.80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8110701013802558968募集资金账户67,610,855.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坛支行321200100100334079募集资金账户170,601,839.9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16,987,745.21
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20000013005900050602403结构性存款账户135,000,000.00
中信银行三元桥支行8110701013802558968结构性存款账户15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285,000,000.00
合计1,001,987,745.21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5,359,538.67元,已扣除手续费1,989.8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6,988,350.4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847,740.57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鉴证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285,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美芯晟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美芯晟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0,07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019.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411.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LED智能照明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4,497.1814,497.1814,497.185,800.355,800.35-8,696.8340.01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无线充电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389.2830,389.2830,389.288,926.158,926.15-21,463.1329.37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有线快充芯片研发项目15,063.7015,063.7015,063.701,048.681,048.68-14,015.026.96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号链芯片研发项目20,109.9120,109.9120,109.913,304.593,304.59-16,805.3216.43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9,939.9319,939.9319,939.9319,939.9319,939.93-100.002025年4月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37,648.3137,648.3137,648.31---37,648.3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37,648.31137,648.31137,648.3139,019.7039,019.70-98,628.6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宏耀 董军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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