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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目前服务近30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2、人员信息

致同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截至2023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2022年度,致同业务收入为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2022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执业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王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自2020年度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何姗姗,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自2023年度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远,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致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拟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预计合计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合计审计费用变动比例超20%,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增加内部控制审计。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致同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致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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