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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副总经理兼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要求,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由分管法律合规部的副总经理青倩女士兼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青倩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青倩女士简历

青倩女士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和副总经理,历任成都市煤气总公司管网所计算机管理员、规划设计院计算机管理员、管线所计算机管理员、计划处经营管理员,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计划投资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青倩女士自2017年9月起,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自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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