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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威如)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威如,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威如,男,1970年生,新加坡国籍,副教授。曾任INSEAD欧洲商学院助理教授、阿里巴巴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战略学副教授,兼任TAL Education Group、Vision Deal HK AcquisitionCorp.、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3次董事会。本人按照规定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11次,现场出席董事会2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或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本人认真讨论审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财经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出席会议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会议6次,出席会议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意见
2023.04.10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关于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5.08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7.10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9.25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0.20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12.27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3.16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孙)股权变动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3.04.10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审议通过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了与公司审计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作职责。本人认真参与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审计部门的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定期专项检查报告。本人及时了解了公司审计部门关注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以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同时,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有效的讨论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以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现场工作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公司进行重大决策时及时与独立董事提前沟通,介绍公司战略、经营情况、相关事项的背景和意义,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关注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2、督促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项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重要信息。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薪酬方案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回购注销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和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特此报告。

述职人:陈威如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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