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房地产业务的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是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在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后,需督促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配合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等文件,在相关文件办妥并交银行收执前,开发商必须为该等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相关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219,778.3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38%,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31,926.9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4%;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87,851.39万元人民币,均是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