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129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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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129号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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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677.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81.9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567.0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47.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8.4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57,942.49 | 30,942.49 | 30,942.49 | 400.26 | 28,325.66 | -2,616.83 | 91.54 | 2023年2月 | 7,202.27 | 不适用 | 否,已结项 |
2.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是 | 8,001.00 | 108.95 | 108.95 | - | 108.9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3,733.60 | 181.04 | 181.04 | - | 181.04 | 0.00 | 100.00 | 2022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终止 |
5.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 | 34,892.05 | 34,892.05 | 5,311.73 | 14,348.65 | -20,543.40 | 41.12 | 2025年12月 | 36,921.38 | 不适用 | 否 |
6.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 | 3,675.00 | 3,675.00 | 669.91 | 3682.81 | 7.81 | 100.21 | 2024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已结项 |
合计 | 79,677.09 | 79,799.53 | 79,799.53 | 6,381.90 | 56,647.11 | 23,152.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前期考虑到2022年重卡市场需求下滑、自身产能状况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暂缓了二期工程投入;同时,通过采用工艺优化的方式,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当前,“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通过工艺优化,一期工程产能大幅提升,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提升。但部分大额建造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的合同款及质保金未到付款节点,且预计付款周期较长,同时公司正结合市场情况开始进行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前期变更原因:非道路柴油发动机国家排放标准执行时间延迟,公司技术中心可满足当时的需求;“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更为紧迫,优先将募集资金用于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该项目上;后续技术中心升级工作后续由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和战略规划另行组织开展。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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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丰(江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前期变更原因:受经济增长放缓、行业需求短期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放缓,当时信息化建设暂时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紧迫且能产生经济效益的“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后续信息化建设由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投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531,887.4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完成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一)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5,147,313.44元(含利息)。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注2: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注3:“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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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①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②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34,892.05 | 34,892.05 | 5,311.73 | 14,348.65 | 41.12 | 2025年12月 | 36,921.38 | 不适用 | 否 |
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3,675.00 | 3,675.00 | 669.91 | 3,682.81 | 100.21 | 2024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已结项 |
合计 | 38,567.05 | 38,567.05 | 5,981.64 | 18,031.4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变更原因:详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1、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4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前期考虑到2022年重卡市场需求下滑、自身产能状况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暂缓了二期工程投入;同时,通过采用工艺优化的方式,提升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当前,“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并投产运行,通过工艺优化,一期工程产能大幅提升,目前正在进一步优化提升。但部分大额建造合同和设备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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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的合同款及质保金未到付款节点,且预计付款周期较长,同时公司正结合市场情况开始进行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整体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轻量化发动机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表中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为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注2:“轻量化高端新系列发动机缸体、缸盖智能制造项目”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项目已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