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4年4月24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五)本次会议由于董事长周恩鸿先生出差,其授权委托副董事长周绪凯女士出席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其表决将通过电子签名方式进行签字确认。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