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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进行监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8日成立(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 [2012] 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首席合伙人:李丹

执业资质: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二)项目成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炜彬,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自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张炜彬先生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1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放,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自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雷放先生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若菲,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自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杨若菲女士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8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5月19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普华永道中天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综合审计策略、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3年4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普华永道中天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普华永道中天年审会计师进行了2023年年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沟通会,与会董事审阅并同意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安排,同时要求普华永道中天按工作安排如期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及出具审计报告。

3、2024年3月26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普华永道中天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无管理层参加的2023年年报单独沟通会。与会董事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年审会计师关于2023年年报财务审计初步结果的说明,审阅了经初步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初步审计结果未表示异议,要求年审会计师重点关注商誉减值评估的方法及参数、各公司资产负债及流动性情况、应收款风险等,并对整体经济形势及行业情况进行深层次分析,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更多专业的管理建议。同时,提议启动2024年度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

4、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财务会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普华永道中天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对其执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评价。

普华永道中天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该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声明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普华永道中天按照审计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并就发现的管理问题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管理层提出管理建议,管理建议的提出及改善情况的跟踪对及时获取重要信息及推动公司管理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普华永道中天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职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声明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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