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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出口产品主要以外币计价,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相关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等相关业务结算币种与记账本位币不同且存在收支不平衡的情形,公司存在汇率风险敞口。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必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根据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进行,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能够提高公司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且已制定了规范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日常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8%。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使用期限,则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24个月。

(二)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

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收支计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六)交割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净额交割的方式。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二)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叙做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三)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叙做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四)其他风险

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交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公司以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

(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且拥有良好声誉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四)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地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交易风险提供制度保障。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 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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