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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46,953,981.87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公司股本总数1,482,507,145股(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因此该股份总数为截至2024年4月20日的数据)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965,358.4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2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61,577,301.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

拟分派现金红利总额及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6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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