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三、附件……………………………………………………………第9—17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9—10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第11—12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3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4页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15页
(六)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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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175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海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海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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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华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海药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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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3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532,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7元,共计募集资金98,4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90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42.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184,260.00万元,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141.51万元)1,59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2,66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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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8110801012701776783 | 96,320.30 | —— | 已销户 |
合计 | 96,320.30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 19930101040067614 | 60,000.00 | —— | 已销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58520100100240117 | 52,910.45 | ——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357178672200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 8110801012902084665 | 69,260.00 | ——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1207021129200777750 | 155.31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1207021114200046460 | 11,500.00 | 定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 1207021114200046584 | 0.00 | 通知存款 | |
合计 | 182,170.45 | 11,655.31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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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1.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466.85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2.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3.37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22.52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
1.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448.71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
2.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少11,794.08万元,原因系尚存在一部分款项未支付。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多38.24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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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4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975号)。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132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附件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提高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应用水平和服务水平,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资金实力获得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营运资金支持,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4.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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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0月1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2.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0年11月1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0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2月2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剩余1,150.00万元尚未归还。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12,805.3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11,655.3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1,15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7.03%,系募集资金项目存在部分款项未支付,后续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附件: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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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4.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6.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7.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8.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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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6,320.3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6,813.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19年:40,981.242020年:20,000.852021年:35,822.622022年:8.3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133,000.00 | 65,000.00 | 65,466.85 | 133,000.00 | 65,000.00 | 65,466.85 | 466.85 | 2022年 |
2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 16,000.00 | 5,000.00 | 5,003.37 | 16,000.00 | 5,000.00 | 5,003.37 | 3.37 | 2022年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7,000.00 | 26,320.30 | 26,342.82 | 27,000.00 | 26,320.30 | 26,342.82 | 22.52 | 不适用 |
合计 | 176,000.00 | 96,320.30 | 96,813.04 | 176,000.00 | 96,320.30 | 96,813.04 | 49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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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2,170.4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0,863.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020年:55,476.772021年:44,835.492022年:66,278.142023年:4,272.9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 |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 | 69,260.00 | 69,260.00 | 69,708.71 | 69,260.00 | 69,260.00 | 69,708.71 | 448.71 | 2025年 |
2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48,205.92 | 60,000.00 | 60,000.00 | 48,205.92 | -11,794.08[注] | 2022年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2,910.45 | 52,910.45 | 52,948.69 | 52,910.45 | 52,910.45 | 52,948.69 | 38.24 | 不适用 |
合计 | 182,170.45 | 182,170.45 | 170,863.32 | 182,170.45 | 182,170.45 | 170,863.32 | -11,307.13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尚存在一部分款项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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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注] | -5,942.97 | -5,942.97[注] | [注] | |||
2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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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 | [注1] | [注1] | [注1] | ||||
2 | 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 | [注2] | -5,942.97 | -5,942.97[注2] | [注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多个临床期项目已经转移至园区,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许可申请工作,因前期投资大且持续的研发投入,加之产能尚处于爬坡阶段故尚未达成有效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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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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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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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 ||||
序号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执业证书编号 | 备案公告日期 |
1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051421390A | 11000243 | 2020/11/02 |
2 |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MA007YBQ0G | 11010274 | 2020/11/02 |
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5463270 | 11000010 | 2020/11/02 |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000599649382G | 11000241 | 2020/11/02 |
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76050Q | 11010148 | 2020/11/02 |
6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0611484C | 11010141 | 2020/11/02 |
7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5587870XB | 31000012 | 2020/11/02 |
8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200078269333C | 32020028 | 2020/11/02 |
9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0827260072 | 44010079 | 2020/11/02 |
10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101MA9UN3YT81 | 44010157 | 2020/11/02 |
11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701000611889323 | 37010001 | 2020/11/02 |
12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50100084343026U | 35010001 | 2020/11/02 |
13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50805090096 | 11000154 | 2020/11/02 |
1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1568093764U | 31000006 | 2020/11/02 |
15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201160796417077 | 12010023 | 2020/11/02 |
16 |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29160G | 47470029 | 2020/11/02 |
17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0000609134343 | 31000007 | 2020/11/02 |
18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20854927874 | 11010032 | 2020/11/02 |
19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6949923XD | 11010130 | 2020/11/02 |
20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10106086242261L | 31000008 | 2020/11/02 |
21 |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440300770332722R | 47470034 | 2020/11/02 |
22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510500083391472Y | 51010003 | 2020/11/02 |
23 |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5046285W | 32000026 | 2020/11/02 |
24 | 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1302035795687109 | 13020011 | 2020/11/02 |
25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200000831585821 | 32000010 | 2020/11/02 |
26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3300005793421213 | 33000001 | 2020/11/02 |
27 |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0896649376 | 11000374 | 2020/11/02 |
28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1101085923425568 | 11010150 | 2020/11/02 |
29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161013607340169X2 | 61010047 | 2020/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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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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