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4年4月29日。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4人。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13名,高勤红董事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本公司申请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发行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6月底,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小微金融债、绿色金融债、普通金融债、双创债、三农债等。同意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窗口择机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香港分行中期票据计划更新与发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公司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10亿美元的境外债券发行额度,并授权香港分行根据市场窗口择机发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五、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