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选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一、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08年12月8日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 ||
首席合伙人 | 杨雄 | 截至2024年2月合伙人数量 | 37人 |
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 | 注册会计师人数 | 150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 52人 |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 54,909.97万元 |
审计业务收入 | 42,181.74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33,046.25万元 | |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9家 |
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 |
审计收费总额 | 24,144.38万元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9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类别 | 措施 | 次数 |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 刑事处罚 | 0 |
行政处罚 | 0 | |
监督管理措施 | 0 | |
自律监管措施 | 0 | |
纪律处分 | 0 | |
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 | 刑事处罚 | 0 |
行政处罚 | 0 | |
监督管理措施 | 12 | |
自律监管措施 | 1 | |
纪律处分 | 0 |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人员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姓名 | 李政德 | 吴萌 | 贺爱雅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2016年4月 | 2020年6月 | 2017年8月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2015年1月 | 2016年 | 2010年10月 |
人员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时间 | 2023年12月 | 2023年12月 | 2023年9月 |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2024年 | 2024年 | 2024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 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子公司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聘期1年。
(3)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选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大华国际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以往工作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执业情况良好,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