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提议召开,并由监事会主席邱林朋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