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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开展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晓岚女士、独立董事张光杰先生和董事严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晓岚女士担任。

2023年5月22日,公司先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完成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婉丽女士、独立董事张光杰先生和董事严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婉丽女士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八次会议。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

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等九项议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婉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四项议案。

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委员严凌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履行职责概况

除了以会议形式履行职责外,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外协调,做好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委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年报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听取会计师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对审计进展情况等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主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预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再次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将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实施监督检查,履行审核评价职责。

1、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评价

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对公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执行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众华所参与公司年审的工作人员均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众华所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与公司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内审部保持了有效沟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实际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听取了内审部的工作总结,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认真审阅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审工作,提升工作

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和风险管委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虚假记载、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亦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文件和内部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发现待整改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议了3项关联交易,均为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利率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审核评估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促进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4年度,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不断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能力,加强同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内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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