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04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目录
                                                         目                        录
声   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书 ............................................................ 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9
     五、评估基准日 .................................................................................................................... 9
     六、评估依据 ...................................................................................................................... 10
     七、评估方法 ...................................................................................................................... 12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九、评估假设 ...................................................................................................................... 20
     十、评估结论 ...................................................................................................................... 2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22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3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4
附件目录 ................................................................. 25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声明
                                     声       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
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
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
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
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
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
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
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
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 6 日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摘要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
持有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5.15%
  股权所涉及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摘要
                           中威正信评报字(2012)第 4005 号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
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分立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5.15%的股权转让给新疆塔里
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行为涉及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在 2012 年 8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根据对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对新疆塔里木河种
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的整体资产及负债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对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
进行分析后,确定以成本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
采用与委托评估资产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分立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资产减负债确定分立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
限公司净资产价值。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2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5,146.10     15,188.90         42.80          0.28
 2   非流动资产                8,648.57      10,270.46        1,621.89        18.7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967.85        1,062.56         94.71          9.79
 4         固定资产            7,193.26       8,073.79        880.53          12.24
 5        在建工程              120.38        120.38             -              -
 6        无形资产              351.20        997.86          646.66         184.13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摘要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7        15.87
 8           资产总计         23,794.67      25,459.36    1,664.69     7.00
 9           流动负债         11,264.07      11,264.07                   -
10           非流动负债        1,210.99        1,162.74    -48.25      -3.98
11           负债合计         12,475.06      12,426.81     -48.25      -0.39
1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319.61      13,032.55    1,712.94     15.13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分立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
公司 95.15%股权的权益价值为 12,400.47 万元。
     本报告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8 月 31 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的说明:
     1、委托评估房屋建筑物于评估基准日有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评估人员已提请被评估单位尽快办理资产的权属登记手续,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之需
要。被评估单位声明对上述部分房产拥有完整产权,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情况。本次评估
未考虑上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瑕疵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也未考虑办理或变更权证应支付
的费用。
     2、本次评估中,对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
其建筑面积按照企业测量、评估机构抽查确认的建筑面积进行评估,最终应以房屋测绘部
门测绘面积为准。测绘部门未测绘的、未提供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以及构筑物的面积,暂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若今后与权威部门测估的数据有出入,评估值应作相应的调整。
     本评估项目的报告日为 2012 年 11 月 6 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
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并关注特别事项说明。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
持有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95.15%
  股权所涉及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威正信评报字(2012)第 4005 号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评估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分立后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
份有限公司 95.15%的股权转让给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行为涉及的新疆
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2 年 8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一: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登记情况
    注册号:659002030000170
    成立日期:2005 年 12 月 30 日
    住所:阿拉尔市政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汪天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伍亿贰仟陆佰贰拾玖万贰仟肆佰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拾伍亿贰仟陆佰贰拾玖万贰仟肆佰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
质证书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股权
投资。(以上专项审批除外)
    2、历史沿革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其前身系阿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均为师市划拨国有企业,
共 8 户,其中包括青松建化和新农开发两家上市公司。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阿拉尔市授权,
专门从事资本运营的大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农一师阿拉尔市工、交、建、商企业
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经营投资领域涉及建材化工、建筑、电力、农副产品加工、
矿产资源开发、进出品贸易、商贸流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二)委托方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登记情况
    注册号:650000040000232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23 日
    住所:新疆阿拉尔南口镇 1 号
    法定代表人:汪天仁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壹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无。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种植:牧鱼养殖: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
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皮革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棉纺织品
的生产、和销售。
    2、历史沿革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农业综合开发、畜牧乳业、棉浆化纤、甘
草制药、房地产开发等为一体的上市公司,公司股票于 1999 年 4 月 29 日上市,股本 29400
万股,股票简称:新农开发,股票代码:600359。200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每
10 股配售 3 股,股本扩充至 32100 万股。截止 2011 年末总资产 38.21 亿元,净资产 3.32
亿元,员工 9091 人。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企业、
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新疆最具成长力企业前十强等荣誉称号。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长绒棉、细绒棉、粮食、油料、甘草系列产品、棉浆粕、粘胶丝、
种畜、乳制品系列产品、棉纺织品等。公司是国家级商品棉生产基地,国家养殖示范基地
和全国最大的甘草浸膏生产基地。公司棉花产品使用的“新农”品牌获得“中国棉花市场
公认十佳畅销品牌”。公司生产的“红柳”、“新农”牌甘草提取系列产品获得了“中国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名优品牌”荣誉称号。公司生产的“新农”牌液态奶被乌洽会名优企业协会评为金牌产品,
2009 年成为自治区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
    (三)被评估单位: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登记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万元
    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新疆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西 1865 号
    法定代表人:李汉华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各类农作物种子的培养、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的深加工及销售;农牧高
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种衣剂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籽棉的收购、加工(限种子棉);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主要产品有农作物种子、皮棉、种衣剂,主导品种为长绒棉棉种。细绒棉棉种、粮食
作物种子;营业收入构成;主要为棉种销售收入、皮棉销售收入、种衣剂销售收入、加工
费收入。
    2、公司概况: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塔河种业)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2]200 号”批准,由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农一师十团为主发起人,联合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农一师一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三十一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九团、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二十九团、新疆塔里木农垦大
学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种子公司九家企业,共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
全疆首家跨地区、跨师局,以农作物种子的培育、生产、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重组联
合的股份公司。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设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
内部审计部、党群工作部、营销投资中心、质检中心、生产管理部、种业研发中心等部门,
下设本部、阿拉尔分公司、阿拉尔良种繁育场、金银川分公司、精细化工分公司、销售中
心、粮食作物分公司等六家分公司。
    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分立前股本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9,821,065.00             3.7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60,279.00             1.04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农大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                                      184,019.00                      0.07
巴楚县种子公司                                                  92,009.00                   0.03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52,142,628.00                    95.15
                     合      计                          265,000,000.00                   100.00
    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升业务精细化及经营专业化水平,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塔河种业将分立为两家股份有限公司,即分立后仍继续存续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和分立新设的阿拉尔塔河创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塔河种业的注册资本减
至 1 亿元人民币,满足《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关于经营范围覆盖全国的种
业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分立后新塔河种业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股)            持股比例(%)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706,062.00                    3.71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41,615.00                    1.04
农大科技开发实业总公司                                           69,441.00                  0.07
巴楚县种子公司                                                   34,720.00                  0.03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5,148,162.00                   95.15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3、近几年资产、财务状况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需要,塔河种业已提供了近三年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后塔河种业分
立前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表:
                                      历年资产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09 年末         2010 年末                 2011 年末
     流动资产总额                 13,643.18         24,379.97                24,150.47
    非流动资产总额                12,698.30         31,034.79                30,434.91
       资产总额                   26,341.48         55,414.76                54,585.38
     流动负债总额                 8,874.56          19,114.61                17,501.98
    非流动负债总额                 816.28              992.39                 1,280.52
    净资产                    16,650.65         35,307.75                35,802.89
                                      历年损益状况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项目名称                           2009 年度           2010 年度        2011 年度
销售收入总额                       17,301.97           34,773.81       28,894.31
销售成本总额                       14,146.76           28,890.80       22,707.30
管理费用总额                       1,119.57            2,488.27         2,450.33
经营费用总额                         752.01              757.76           794.59
财务费用总额                          16.27              -16.32           -137.34
净利润                             1,003.31            2,838.06         2,587.26
 注:2012 年 8 月 31 日之前历史的资产负债表及其损益表均为塔河种业分立前的报表数
值。
    4、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均为被评估单位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 95.15%的股权转让给新疆
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为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
者。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对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分
立后 95.15%的股权转让给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本次评估对象为塔河种业分立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本次委托
方委托评估对象一致。
    (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塔河种业分立后截止到 2012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后
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总资产 23,794.67 万元、总负债 12,475.06 万
元、净资产 11,319.61 万元,与本次委托方委托评估对象所涉及评估范围一致。
    针对本次评估目的,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发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对分立后塔河种业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新)审字[2012]162 号”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的。
    依据经评估机构核实后的塔河种业提供的分立后委估资产清单,其中:流动资产账面
值为 15,146.10 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值 8,648.57 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967.85 万
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 7,193.26 万元;在建工程 120.38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351.20 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7 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为 11,264.07 万元;非流动
负债 1,210.99 万元。
                                       评估范围简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5,146.10
非流动资产                                                               8,648.5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967.85
      固定资产                                                          7,193.26
      在建工程                                                             120.38
      无形资产                                                             351.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7
             资产总计                                                   23,794.67
流动负债                                                                11,264.07
长期负债                                                                 1,210.99
             负债合计                                                   12,475.0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319.61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
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1、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2 年 8 月 31 日;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2、评估基准日是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实现及评估目的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2、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
第 36 号);
    2、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
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 号);
    3、财政部印发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企[2001]802 号);
    4、2005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
办法》;
    5、财政部 2005 年印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 14 号);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9、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文件和规定。
    (三)准则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会协[2003]18 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
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 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 项资产评估准则的
通知(中评协[2007]189 号);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 号);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1]227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号)。
    (四)权属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塔河种业提供的房屋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其他权属证明
文件等;
    3、塔河种业提供的机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
    (五)取价依据
    1、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11 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塔河种业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情况的介绍、说明;
    4、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前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市场调查情况;
    6、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7、房屋建筑物执行定额及标准:
    (1) 原建设部建标[1995]736 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
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计定额[1998]100 号《关于下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
基础定额和新疆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3)《二 00 一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4)《二 0 一 0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5) 《二 00 四年阿克苏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土建);
    8、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预(决)算及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
    9、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主要建(构)筑物的工程图纸资料和竣工决算书、施工合
同等资料;
    10、塔河种业撰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11、塔河种业提供的委估资产清单、前三年分立前财务报表及评估基准日分立后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12、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13、其它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新疆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评估应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
评估。评估企业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途径、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经过对企业、市场及
相关行业的了解和分析,我们认为目前国内股权转让市场尚未完全公开,相关股权公平交
易价格较少,难于选取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因此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根据对塔河种业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本次对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分立前塔河种业的现金流由农业种植基地、加工厂、销售
公司组成,本次评估对象是分立后总部的房屋及办公设备、加工厂的工业用地、房屋、设
备、部分往来及部分负债、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但不包括农业种植基地,分立后剥离了
农业种植基地,对企业分立后自由现金流相应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无分立后公司经营的
历史数据可以参考,如果预测分立后的企业自由现金流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在调查了解企
业财务、经营等各方面情况后,同时与企业相关人员沟通,最终认为本次评估分立后的企
业采用收益法缺乏客观条件的支持,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强,对其未来收益的预测难度
较大,因此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条件。综合权衡企业的评估情况后,本次对塔河
种业整体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在对评估方法的评估情况进行分析后,确定本次
资产评估的最终结果。
    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中在假设塔河种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采用与企业各项资产和
负债相适应的具体评估方法分别对塔河种业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总资
产减去总负债确定净资产评估价值。
    各单项资产具体评估过程及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1、货币资金的评估
    塔河种业的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主要为塔河种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
尔(兵团)支行存款,共计 9 个账户,评估中在对企业银行存款账账、账表核对一致的基础
上,我们审核了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向银行询证,对银行
未达账项发生的原因、经济内容等进行分析核实,确认无影响净资产的重大因素后,以账
面值确定评估值。
    2、债权性资产及坏账准备的评估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塔河种业的债权性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中在核对账账、
账表、清单一致的基础上,对其款项的发生时间、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债务人的情况进
行了解分析,对大额债权进行了函证,同时评估人员采用了审核财务账簿及抽查原始凭证
等替代程序,经分析核实后,根据应收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评估中对于部分
难以估计可能发生损失金额的应收款项的评估,依据相关规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
方法进行估计。
    坏账准备由于应收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3、存货的评估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
    对于原材料,评估人员对库存原材料数量、购买价格和相关费用进行了抽查核实,对
原材料实物进行抽查盘点,确认实际数量。通过调查、了解存货核算制度,查验原材料近
期购货发票、购销合同,生产日报表,抽查原始凭证,审验账面价值构成的真实、合理性。
查验存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跌价等情况。
    原材料账面值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构成,原材料周转快,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
格,以清查核实调整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产成品主要包括棉种等,均可正常销售,评估中以其完全成本为基础,根据该产品市
场销售情况好坏,以其销售价格扣减销售费用、全部税金、适当的销售环节应分得的利润
后确定评估值。
    在库周转材料主要包括花线、拾花袋、装花袋、种子抽样袋等,由购买价和合理费用
构成,在库周转材料周转快,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以清查核实调整后账面值确
定评估值。
    在产品主要包括加工种子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农业生产成本等发生的费用。
    我们对在产品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予以查验,抽查原始凭证,了解在产品金额的真
实、合理性。
    由于在产品系为生产成品发生的前期费用,其价值在形成成品后能够得到补偿,本次
评估以其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对控股子公司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整体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乘以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
    对参股公司,因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权,评估人员取
得了参股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对参股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分析,以分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正文
析后参股单位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三)固定资产的评估
    委估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类、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分别说明如下:
    1、建筑物类的评估
    本次委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坐落于塔河种业经营区内。
    委估房屋建筑物共 77 项,建筑面积 45,305.01 平方米,建筑特征:砌体:砖混结构
外墙为 370mm,内墙多为 240mm,±0.00 米以下砌体采用 M5 水泥砂浆砌机红砖;钢结构
支撑位槽钢等组成。
    楼地面:生产用房及办公用房为水泥、水磨石及地砖。
    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及砖混结构房屋屋面现多为 SBS 防水,钢结构或彩钢板房
屋屋面为彩钢板。
    门窗:办公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窗户为塑钢窗,办公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多为多为钢门。
    装饰:多数房屋外墙为涂料,内墙涂料,钢结构及彩钢板房内、外墙为彩钢板。
    构筑物共 80 项,主要为道路、地坪、围墙、厂区大门等。
    目前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均正常在用。
    (1)成本法
    根据委估生产性或辅助生产无收益房屋、构筑物,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资产评
估一致性、适用性、相关性、替代性和重要性原则,对这些建筑物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资产评估一致性、适用性、相关性、替代性和重要性原则,对
委估建筑物的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计算表达式:
    P=(A + B + C)×D×E
    式中:P——建筑物评估价值;
           A——建筑物单位工程造价;
           B——其他费用;
           C——资金成本;
           D——建筑物面积或工程量;
           E——成新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