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它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动基本情况
(一)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因授权体系调整及进一步缩小组织规模,发挥一岗多职优势,打造低能耗、高效敏捷组织,现任命公司董事崔汉强先生兼任财务总监一职,同时王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崔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上变动自2024年4月26日起生效。
(二)变动原因
为提高公司现有团队管理效能,公司在法律法规要求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业务管理及组织结构做出的适应性调整。
二、变动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其他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公告编号:2024-030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将在现有岗位上发挥作用,最大程度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任命通知。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