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神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150,281.51元。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于2021年1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账号为201000265589121的银行账户33,108,800.00元;开立在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账号为201000265587032的银行账户74,652,100.00元;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账号为39613001040018548的银行账户94,318,600.00元;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账号为39613001040018514的银行账户26,189,800.00元;开立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账号为61050122000750364的银行账户33,231,800.00元;开立在平安银行宁波余姚支行账号为15000106124484的银行账户15,000,000.00元;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余姚分行账号为3901310029000027886的银行账户120,301,300.00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账号为574903240110701的银行账户20,000,000.00元;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账号为94060078801100009501的银行账户20,000,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
436,802,4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32,397,600.00元、保荐机构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4,652,118.49元(包括:审计及验资费11,245,283.03元、律师费7,830,188.68元、评估费443,396.22、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292,452.83元、发行手续费840,79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150,281.51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1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4,544,961.88 |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 46,411,910.49 |
加: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909,717.53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9,042,768.92 |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7,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7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97,028.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302,971.69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076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 金额(元) |
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注) | 571,811,320.75 |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684,000.00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603,773.58 |
加: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4,308,137.81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74,831,684.98 |
注:已扣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5,188,679.2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已于2021年1月与东方投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和“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神通科技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神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神通”)为其实施主体,对应增加的实施地点为沈阳市大东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公司、沈阳神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及东方投行已于2021年8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10月,公司与东方投行签订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终止协议》,同时,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东方投行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浙商证券承继。2023年1月6日,公司、沈阳神通与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神通科技和沈阳神通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鸣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鸣羿”)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其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1118号5幢、6幢”)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上海鸣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及浙商证券已于2023年5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户名 | 用途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储金额(元) |
神通科技 |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 | 201000265589121 | 17,922,366.90 |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3901310029000027886 | 14,005,084.42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 94060078801100009501 | 注销 | ||
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15000106124484 | 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 574903240110701 | 注销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 39613001040018548 | 注销 |
公司玉立支行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39613001040018514 | 注销 | |
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 | 61050122000750364 | 7,083,323.14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 | 201000265587032 | 注销 | |
沈阳神通 |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39613001040019017 | 31,830.13 |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39613001040018993 | 0.00 | |
上海鸣羿 |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39613001040021161 | 164.33 |
合计 | 39,042,768.92 |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已于2023年8月与浙商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明源”)、浙商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户名 | 用途 |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储金额(元) |
神通科技 | 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 8114701014200478258 | 0.00 |
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肖东支行 | 201000342078149 | 574,831,666.97 | ||
湖北明源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立支行 | 39613001040021427 | 18.01 | |
合计 | 574,831,684.98 |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在原实施主体神通科技和沈阳神通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鸣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鸣羿”)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其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1118号5幢、6幢”)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0)。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实施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并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三)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895,475.1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置换金额73,895,475.15元。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上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64.05万元(具体金额以该项目募集资金转出之日银行实际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已将相应节余募集资金20,718,629.34元(含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及利息)转入“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4,442.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截至2024年1月29日,公司已将相应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神通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神通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神通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神通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2,150,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411,910.4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633,931.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2]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否 | 33,108,800.00 | 53,827,429.34 [注1] | 53,827,429.34 | 14,902,325.46 | 36,880,226.56 | -16,947,202.78 | 68.52% | 已结项 | 不适用 | 否 | 否 |
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140,301,300.00 | 140,301,300.00 | 140,301,300.00 | 25,844,988.50 | 128,544,823.15 | -11,756,476.85 | 91.62% | 已结项 | 不适用 | 否 | 否 |
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 | 否 | 129,318,600.00 | 108,599,970.66 [注1] | 108,599,970.66 | 792,610.00 | 109,702,062.53 | 1,102,091.87 | 101.01% | 已结项 | 8,515,515.84 | 否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6,189,800.00 | 26,189,800.00 | 26,189,800.00 | 210,558.53 | 26,422,269.70 | 232,469.70 | 100.89% | 已结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33,231,800.00 | 33,231,800.00 | 33,231,800.00 | 4,661,428.00 | 27,084,549.80 | -6,147,250.20 | 81.50% | 已结项 | 不适用 | 否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0.00 | 50,000,000.00 | 0.00 | 100.00% | ||||
合计 | 412,150,300.00 | 412,150,300.00 | 412,150,300.00 | 46,411,910.49 | 378,633,931.74 | -33,516,368.26 | 91.8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以上项目已完成投入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上述三、(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上述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上述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上述三、(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上述三、(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公司募投项目“汽车高光外饰件扩产项目”结项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718,629.34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的建设。注2: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结项时间较短,无法准确核算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9,302,971.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4,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4,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569,302,971.69 | 569,302,971.69 | 569,302,971.69 | 684,000.00 | 684,00.00 | -568,618,971.69 | 0.12%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合计 | 569,302,971.69 | 569,302,971.69 | 569,302,971.69 | 684,000.00 | 684,000.00 | -568,618,971.69 | 0.1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按计划进行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上述三、(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上述三、(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上述三、(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