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和回购股份期间内,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4,774,183.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95,575,908.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数425,498,575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6,419,501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8,000股后的股本数419,071,07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62,842.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5.43%。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