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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71号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孚能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孚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孚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11071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孚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孚能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孚能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孚能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吴建初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平辉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133,93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3,404,729,598.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24,507,264.0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7月10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78085_B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5,412,433.5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89,870,865.8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264.07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398,880,423.52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2,156,960.31
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余转出)477,928,312.4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89,870,865.8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25,412,433.56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98,880,423.52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2,065,603.33元;于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49,394,905.0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49,485,518.4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7,928,312.48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5,412,433.56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72号文《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

专项报告 第2页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70元。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3,31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519,746.9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6,480,253.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7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83,799,726.73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9,851,628.42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253.05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196,605,849.5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86,872,704.3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1,3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9,851,628.42
自有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946,399.1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583,799,726.73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6,605,849.5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2,845,976.84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83,799,726.7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孚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9年第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7月8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专项报告 第3页

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1月5日披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吴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11月24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3212301001003311621,640,614,799.1512,371.3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5030101001002680001,640,614,799.15904,026.9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营业部403710100100355180---109,129,444.68活期
中国银行镇江大港支行466374775181---10,326,058.92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镇江新区支行10320201040231695---189,794,060.41活期
招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612900575710704---14,692,056.71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381006710011000095180---554,414.54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合计3,281,229,598.30325,412,433.56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81,229,598.3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264.07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11月21日,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签署了

专项报告 第4页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等7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8月24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均拟使用“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2,631.45万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孚能科技(赣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等2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孚能科技有限公司、东吴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366899991011000157074400,000,000.00406,777,219.69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101001003516822,459,971,100.00716,815.09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蓉江新区支行203754972060420,000,000.001,239,535.09活期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321230100100410956------活期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391190100100187401---675,264,004.08活期
兴业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503020100188881566---499,802,152.78活期
中国银行赣州市蓉江新区支行194757620924------活期
兴业银行芜湖青山街支行498020100100169529------销户
交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342006010013000574267------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芜湖三山支行12636201040017721------销户
中国银行芜湖三山支行176769110711------销户
工商银行芜湖赭山支行营业室1307023019200344058------销户
徽商银行芜湖三山支行225006400641000004------销户
合计3,279,971,100.001,583,799,726.73

专项报告 第5页

注: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3,279,971,1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3,256,480,253.05元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公开发行股票)》及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5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上述进行追认的现金管理行为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业务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认,并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孚能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孚能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同时存在超出董事会授权期限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上述进行现金管理购

专项报告 第7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24,507,264.07

3,224,507,264.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9,485,518.49

349,485,51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8,880,423.52

2,398,880,423.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

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

(4)=

(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1.年产8GWh锂离子动

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

1.年产8GWh锂离子动

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不适用

不适用2,836,826,600.00

2,836,826,600.002,624,507,264.07

2,624,507,264.072,624,507,264.07

2,624,507,264.07349,485,518.49

349,485,518.491,798,880,423.52

1,798,880,423.52(825,626,840.55)

(825,626,840.55)

68.54

68.54

2023年7月

2023年7月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600,000,000.00

600,000,000.00600,000,000.00

600,000,000.00600,000,000.00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合计

合计

—3,436,826,600.00

3,436,826,600.003,224,507,264.07

3,224,507,264.073,224,507,264.07

3,224,507,264.07349,485,518.49

349,485,518.492,398,880,423.52

2,398,880,423.52(825,626,840.55)

(825,626,840.55)

74.40

74.40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不适用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注2。本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注3。本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注4。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专项报告 第8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期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具体详见注5。

本期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具体详见注5。本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并置换及使用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注6。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2020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22,450.73万元低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343,682.66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决定调整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从原承诺投资金额283,682.66万元调整为262,450.73万元。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注2:2020年8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5,206.5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1,659.10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378085_B12号)验资报告,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注3: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4: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5

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现金管理购买的银行产品已全部赎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注5: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结项,结余募集资金32,541.24万元,募集项目主要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专项报告 第9页

1、近两年来,国内动力电池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产设备在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因此公司在建设“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时基本采用国产设备替代此前计划的进口设备,减少了设备投资支出。

2、募投项目中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本次建设过程中尚未发生重大预料之外事项。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保证募投项目品质及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费用开支。注6:1、2022年11月21日,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通过购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定期存单作为保证金或者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存单或者保证金等额置换;或者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以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上述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方式视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基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金额为112,156,960.31元。已开具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2,243,560.00元。

2、2023年7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8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孚能镇江三期工程)”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和扣除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尚未兑付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IPO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因公司IPO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的质保金尾款支付时间较久,为方便账户管理、资金支付等工作,公司决定将截至2023年7月27日的IPO募集资金余额47,792.83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47,792.83万元已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专项报告 第10页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56,480,253.05

3,256,480,253.0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605,849.54

196,605,849.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52,629,000.00

2,652,629,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6,605,849.54

196,605,849.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1.46%

81.46%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

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是3,920,000,000.00

3,920,000,000.00110,365,581.77

110,365,581.77110,365,581.77

110,365,581.77110,365,581.77

110,365,581.77110,365,581.77

110,365,581.77

0.00

0.00

1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是

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

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

是不适用

不适用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3,269,193.14

3,269,193.143,269,193.14

3,269,193.14(1,323,045,306.86)

(1,323,045,306.86)

0.25

0.25

2025年2月

2025年2月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不适用

不适用

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

225,600.96

225,600.96225,600.96

225,600.96

(1,326,088,899.04)

(1,326,088,899.04)

0.02

0.02

2025年2月

2025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科技储备资金

科技储备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600,000,000.00

600,000,000.00500,000,000.00

500,000,000.00500,000,000.00

500,000,000.0082,745,473.67

82,745,473.6782,745,473.67

82,745,473.67(417,254,526.33)

(417,254,526.33)

16.55

16.55

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合计

合计—

4,520,000,000.00

4,520,000,000.003,262,994,581.77

3,262,994,581.773,262,994,581.77

3,262,994,581.77196,605,849.54

196,605,849.54196,605,849.54

196,605,849.54(3,066,388,732.23)

(3,066,388,732.2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不适用为了更快落实新技术适配客户产品需求,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效率,缩短对核心客户的服务距离以及更好的适配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简称“原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本期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注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专项报告 第11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注2。

本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注2。不适用公司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使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1.2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并且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4991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注2:2023年8月7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专项报告 第12页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

/(1)

投资进度(%)

(3)=(2)

/(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

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3,269,193.14

3,269,193.143,269,193.14

3,269,193.14

0.25

0.25

2025年2月

2025年2月不适用

不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否

否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

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1,326,314,500.00

1,326,314,500.00

225,600.96

225,600.96

225,600.96

225,600.96

0.02

0.02

2025年2月

2025年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合计—

—2,652,629,000.00

2,652,629,000.002,652,629,000.00

2,652,629,000.003,494,794.10

3,494,794.103,494,794.10

3,494,794.10—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注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详见注1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变更原因:1、公司原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规划的产能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为“电芯-模组-电池包”。最近一年来公司的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有较大提升,基于公司最新SPS(Super Pouch Solution)技术打造的产品具备高性能、低成本、高适配性、对材料体系高度兼容等优势,在续航里程、充电效率、降本增效、适配车型等方面可更好的满足客户要求;同时SPS技术产线建设也将降低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因此对于原募投项目的建设方案需进行优化调整。

2、变更项目后,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平台合作采用“代建厂房”的方式,可以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同时该两个项目拟按最新SPS技术打造的

生产线,可以更好的适配客户产品需求,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公司根据下游客户的分布情况、当前市场形势以及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在广州和赣州进行产能布局可以进一步拉近核心客户的服务距离,提升服务效率,且更好地适配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性能动力锂电池项目”(简称“原项目”),并将该

专项报告 第13页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65,262.90万元投资于新项目“赣州年产30GWh新能源电池项目(一期)”和“年产30GWh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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