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同意本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