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3证券代码:400184 证券简称:必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8日15:00—2024年5月20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400184 必康3 2024年5月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本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二)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三)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四)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67,902,721.1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38,378,908.22元;营业利润-2,033,752,206.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6,640,920.57元,利润总额-2,384,494,254.7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5,939,369.8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2,110,014.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3,770,990.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627,102,996.02元,比期初减少19.85%;资产总额12,408,477,051.81元,比期初减少16.51%。
(五)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
公告编号:2024-023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2,110,014.89(合并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2,749,333,326.13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6,542,726.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26,974,511.71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6号——权益分派》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深圳正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211.00万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74,933.33万元,实收股本为177,830.46万元,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
(五)(六);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
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
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
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
(2)邮编:710065
(3)联系人:韩文雄
(4)联系电话:029-88328992
(5)邮箱:002411@biconya.com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023特此公告。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公告编号:2024-023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说明2:委托人如未在上表中明确具体投票指示的,应当在本授权委托书上注明
公告编号:2024-023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如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照号码
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